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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叫林雾还是什么来着,很帅一个大小伙子,上次不是还给你修过电脑吗。”
许湄咋一听林师傅三个字没听出来是林雾,想想就笑了,林雾那张脸实在跟“师傅”两个字搭不上边。
老师继续说道:“他在他们单位的修理技术应该是很好的,可能还是个小主管之类的。有些时候是他来,有些时候他不来,让自己的手下来。这几天他就没来过,不知道是不是太忙了。好在啊,他说明天晚上能来,有他坐镇,那咱们学校的多媒体设备就有救了。”
许湄一下子抓住了重点:“他明天晚上来?”
老师:“嗯,他来了还能看晚会,多好。”
跟那位老师分开后,许湄并没有立刻回家,她去了附近的一家商场,买了一套化妆品。
明天晚上表演节目,原本她不打算自己化妆,想着随便擦点粉、涂点口红提提气色算了。
听到林雾要来,她觉得这个妆还是应该好好化一下的。
第二天晚上,迎新晚会在学校大礼堂举行。
晚会开始前许湄就听昨天那个老师说,林师傅来了。
她到处看了看,没看见林雾的身影,又拿出手机,没看见他给她发的消息。
他来都来了,竟然不找她也不联系她,好像他们根本不熟一样。
亏她还特地给他买了双拖鞋放在她家里。
很快到了许湄的节目,她调整好情绪,自信从容地走上舞台,朗读了一首她自己写的,曾经发表在杂志上的一首散文。
这片散文并不矫情,主旨是讲少年意气,恢宏大气,荡气回肠。
她的声线虽然柔婉,声调铿锵有力,让人想到在风里雨里迎风绽放的玫瑰花。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长发披肩,舞台的灯光落下来,那光仿佛不是从灯泡里发出来的,是她身上的光照亮了整个舞台。
台下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许湄表演完,往舞台下面看了一眼,在很多女孩眼里看见了明晃晃的羡慕和崇拜。
她们羡慕她的明艳自信,殊不知多年前,她连上主席台讲话都紧张得手心冒汗。
当年,她也是这么羡慕林雾的,想着,要是有一天自己也能像他那样自信张扬就好了。
如今,她已经因为他,变成了最好的自己。
许湄往礼堂观众席扫了一眼,没看见林雾。心里有点失望,她特地打扮了一番,一整天都在排练节目,就是希望他能看见。
许湄鞠了个躬,准备下台,听见台下突然想起一阵起哄声,一抬眸,看见林雾从舞台下面翻了上来。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手上拿着一束杏粉色的果汁阳台。
他不走舞台两侧的献花通道,偏要从下面翻上来。
林师傅没有师傅的样子,浑身上下写满了只有少年人才有的独树一帜的风骚。
台下的学生们以为这位是某个大四或研究生学长,暗恋漂亮的老师而不得,上来鲜花表明心意来了。
大家看热闹不嫌事大,整齐划一地在下面起哄,“亲一个,亲一个!”
许湄被闹得脸红,抱着林雾送给她的花束跑了。
林雾看了看许湄逃离的方向,说了句:“害羞了。”
他身旁就是一个立式话筒,这三个字被一字不漏地传了出去。
台下的人原本只是瞎起哄,听他这么一说,像坐实了什么似的,更来劲了,鬼叫鬼叫的,差点礼堂掀翻。
林雾在震天的起哄声中下台,在后台的休息室找到许湄,朝她走过去。
她坐在窗前的一张椅子上,正在用手拨弄手边的那束花。
她脸上红晕未消,唇色比花朵瑰丽。
许湄低头看着手上的花,对林雾说:“橙汁阳台。”
一个表演完从一旁走过去的学生说道:“不是的许老师,您手上这束花是果汁阳台。”
林雾:“果汁橙汁不都一样吗。”
许湄笑了,对别人来说这是果汁阳台,对她和林雾来说就是橙汁阳台。
许湄摆弄了一会花束,抬眸看着林雾:“你这束花也太潦草了,是不是在清江公园偷的。”
林雾:“是摘,不是偷。”
许湄看着林雾:“你这是狡辩。”
算起来,她已经好几天没见到林雾,自从上周末在她家门口分开,他好像一下子消失了。
她冷不防地问了句:“你还打算回英国吗?”
林雾低头挽了下衬衫袖口:“不回,怎么突然这么问?”
“没什么,随便问问。”许湄盯着林雾的手看,他挽袖口的动作慢条斯理,修长白皙的手指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就连手背上那道疤痕都变得格外性感。
觉察到许湄的目光,林雾把自己的右手插进了裤子口袋里,好藏住手背上那道丑陋的疤痕。
许湄从包里拿出来一盒药膏递给他:“这是我们学校医学院的一个教授自己做的去疤痕的药,效果很好,对陈年旧疤也有效,我特地问他要的。”
她抬起一双水盈盈的眼睛看着他:“前几天就想给你了,你一直忙,也没怎么联系过我,我没找到机会。”
这话说得幽怨,是撒着娇怪他不联系她了。
可惜林雾没听出来,他的注意力全在她手里这盒祛疤药上。
他用完美无缺的左手接过来,低声说了句:“谢谢。”
许湄的手机响了起来,苏承打来的。
她这才想起来,自己跟苏承还有约,她已经耽误一会了,这就得赶过去了。
许湄跟林雾说自己约了朋友吃饭。
林雾抬起头:“去哪,我送你?”
第81章 打架
◎老处男。◎
许湄想着林雾还得留下来修多媒体电脑, 答道:“不用送了,很近,我打车过去就行。”
林雾嗯了声, 没有多说什么。
片刻后,许湄来到了苏承入住的酒店。他的工作行程太紧张了,约在酒店的餐厅是最方便的。
许湄到的时候苏承已经在等她了, 算起来她跟他已经小半年没见过了, 乍一看见他, 她差点没认出来。
他的样貌没变, 气质变化太大了。
他身上穿着一件米色衬衫,黑色商务西装裤, 俨然已经从一个在校学生变成了社会人士。
“之所以约在这儿,是因为这家酒店餐厅的桂花糖藕做得好吃, ”苏承点了餐,“你喜欢吃。”
上学那会, 她并不愿意跟他出来吃饭, 她的喜好还是他从她的舍友那里打听到的。
许湄礼貌道谢,跟苏承聊了点他工作上的事,又说了些清市的旅游景点,问他去玩过了吗。
苏承给许湄倒了杯果汁:“工作太忙了,没时间去。”
听了苏承的话,许湄暗暗在心里松了口气,觉得苏承应该是已经完全放下她了。
按照他以前的性格, 他肯定要说,“你给我当导游吗, 你给我当导游我就去。”
许湄看了看苏承:“你说要还我书?”
苏承从公文包里拿出来一本诗集递给许湄:“这是有一次在图书馆的自习室, 我好不容易抢到了你对面的位子, 趁你接水的时候从你的一堆书里面偷的。”
许湄一直以为这本诗集被自己不小心弄丢了,没想到被苏承拿去了。
这已经是她今天第二次听到“偷”字了,林雾偷花,苏承偷诗集。
这些人都是什么毛病,有钱也不去买,偏要去偷。
许湄接过诗集,打开,在扉页上看见自己的名字,是她的书,也是她的字迹。
只是,在她的名字旁边被用红色的笔画满了爱心。
他在图馆不专心上自习,光在她的名字旁边画爱心了。苏承笑了一下,脸上社会精英人士的面具被摘掉,显出学生时期的青涩:“一共1314个。”
1314,是一生一世我爱你的意思,他曾经信誓旦旦地对她说,他这辈子只喜欢她一个人。
许湄把那本诗集放在手边:“听说你有女朋友了,祝贺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