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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眼(20)
作者:唐灯里 阅读记录
他嫌弃地皱了下眉。
沈思筝眼睛瞪得浑圆,“怪不得我们有娃娃亲,我当时也是这样想的!”
尚宁洲早该想到她要来这出,他就不该多说话。
等两人到了图书馆,沈思筝老毛病不改,依旧看了会儿书注意力就开始分散。尚宁洲受她影响,都没意识到自己走了神。
沈思筝单手托腮在本子上乱画,尚宁洲趁她不注意扫了一眼,原来在写剧本大纲,看着挺认真,半天都过去了,纸上就两个字——大纲,其他全是一些看不出是什么的涂鸦。
尚宁洲觉得好笑,半带嘲讽地开口道:“你从小看了那么多言情小说,连个剧本都不会写?”
“话不能这么说,你从小吃了那么多饭,没人教你,你会做饭吗?”沈思筝托着下巴吐槽,“而且我看的小说都很狗血。”
尚宁洲道:“那你就写狗血的剧本。”
他话说得随意,但沈思筝大脑中忽然一道闪电劈过,不由自主地扬起手,重重地往尚宁洲肩膀上拍了两下,“你说得对啊!”
就写非常狗血的偶像剧剧情。
沈思筝如获神来之笔,很快就定下了男女主人设,并迅速写了个开头。
她今天成果不错,心情大好,便决定奖励尚宁洲一下,“这本书让给你了。”
尚宁洲见是那本《how to solve it》,有些惊讶,“这么大方?”
沈思筝将书送到他跟前,“我都看完了啊。”
如果是之前,尚宁洲肯定不信她这句话,但在他亲眼目睹沈思筝在黑板上飞速解题之后,尚宁洲知道她是个货真价实的学霸,或者说是难得的天才。
“之前不学无术的样子,都是装的是吧。”他嘴角一扯,笑里带了点讽刺。
沈思筝觉得尚宁洲误会她了,她真不是装的,就是真懒,看会书就犯困,可考试的题目就是很简单啊,她看几眼就会了,总不能还刻意地做出很勤奋学习的样子吧。
她原想解释几句,但脑子里忽然又灵光一闪,想到自己的剧本里可以写点误会,就写爱情里的误会,狗血又玛丽苏一点的。
沈思筝立刻顺着这个思路编下去,这一投入,就一直写到了下午,等她想起看时间,打开手机吓了一跳,居然都过饭点了。
尚宁洲在她旁边跟坐大山似的一动不动,沈思筝用胳膊肘捅了捅他,“你是铁打的吗,怎么都不吃饭?”
尚宁洲看了眼时间,轻描淡写地说道:“忘了,不饿。”
“我饿啊!你怎么都不提醒我。”干饭不积极的人就是思想有问题,沈思筝觉得尚宁洲多少有点这方面的毛病,“现在食堂都没饭了,你请我出去吃吧,选个地方。”
尚宁洲挑了下眉,显出几分得意,“书都看完了,出去吃什么饭?”
沈思筝万万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被尚宁洲忽悠,主要是没料到他脸皮也这么厚,当场上演说话不算话!
尚宁洲还理直气壮,“反正我骗你也不是第一次了!”
“不行,我得多跟你待一待,这样才有写作的灵感。”沈思筝后悔提早将威胁的筹码给了出去,现在还真没有奈何他的武器。
“今天有事,吃不了,下周找个时间吧,看我心情。”尚宁洲动作很快,三下五除二就将书包收拾好了,也不管沈思筝,就背起书包走了,连声再见都没说,倒是记得将书扔给沈思筝,“你不看的话,可以还了。”
沈思筝严重怀疑他自己偷偷买了好吃的,趁热乎赶着去吃了。
她懒得再追,在手机上点了个外卖准备回宿舍好好享用,点好外卖,她的气好没有消,在美食到来之前她将一直痛斥尚宁洲的翻脸不认人,她收拾好书包,到还书处把书还了,走出图书馆好大的距离,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句。
“小白眼狼!”
...
当日,凌晨1点22分,沈思筝的剧本初稿完成了。
故事的主要元素是恋爱加穿越,主打一个夸张且玛丽苏狗血。女主角苏林染在准备向恋爱对象顾知远告白之日,发现他正给其他的女生送玫瑰。苏林染伤心离开,一个人走在大雨中,偶然穿越到高中,正好是跟暗恋对象顾知远初遇的日子,她刚买了水要去篮球场给顾知远送水。尝过了爱而不得的苦,重来一次,苏林染发誓这次要让自己脱离苦海,不要再与顾知远发生纠葛,于是发生了如下一幕。
第一幕:
兰兰(苏林染闺蜜):林染,快点,篮球赛下半场要开始了!
苏林染(刚穿越过来,站在原地思考,反应了一会儿):我不去了。
兰兰:为什么呀?不是去给顾知远送水吗?再不去就被其他人抢先了!
苏林染:抢就抢呗,我买的水就算洗脚,都不给顾知远!
顾知远中场休息来便利店买水,路过此处正好听到两人对话。
顾知远(嚣张生气):喂!你这话什么意思?!
苏林染(见到顾知远,惊讶一瞬,然后转为淡定):我不叫喂!我叫苏!林!染!
说完愤愤转身离去。
顾知远(看着苏林染离去的身影,不屑一笑):女人,你引起了我的注意。
第一幕结束。
冯露童当了沈思筝的第一位读者,脸上表情千变万化。她今天上午刚接受沈思筝是一个学习大神的事实,现在当事人拿着这样一个剧本来给她看,她的世界观再次有点崩塌。这剧情很雷,很土,但不得不承认,沈思筝还是有点才华在身上的。
“我推测,这个剧本成功的概率,一半一半吧,除了剧本,还得看演员能不能演出这个感觉来。”冯露童的评价很中肯。
穿越回到过去的苏林染不再事事都关注着顾知远,反而误打误撞引起了顾知远的注意,两人在奇妙有趣的相处中对彼此都生出情愫。
沈思筝顺利地敲完了结局,将剧本发给宋驰,慢悠悠地说:“那就赌一把。”
宋驰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接受了沈思筝的剧本,他冥思苦想了半天,还是想不通为什么那么拽的沈思筝会写出这么土的剧本。但他保证过了,无论如何都会给她当男主角,宋驰不得不硬着头皮履行承诺,然后又给其他演员做了不少于两个小时的心理建设,他们这个剧组才算正式开工。
沈思筝虽然偶然获得机会当了“编剧”,还是免不了沦落街头发传单的宿命。她前一天晚上熬夜写稿子,精力耗尽,一直坐在凉棚里打瞌睡,碰见一波路过的学生,她就慢悠悠走过去递几张。
“狗血爱情喜剧,没事了可以来看看。”云淡风轻地说一句,然后退回去继续休息。左右冯露童答应了她来看,最次她这戏也不会空场。
沈思筝正发呆时,忽然感到头顶一片阴影。她抬头见到冯珊珊不知何时站到了一旁,右手攥着左手手腕,看着有些局促。
“思筝,你在发传单吗?”
她问了句废话,沈思筝瞬间清醒了几分,调侃道:“没有,我在发呆。”
冯珊珊噗嗤一声笑出来,拿了一摞传单,“我帮你发吧。”
沈思筝:“好啊。”
冯珊珊站着没走,似乎有话要说,但又难以启齿,沈思筝猜个大半,便给了她一个引子,“这么为难,还在生我气?”
冯珊珊忙解释,“没有,是怕你生我的气,上次确实是我说错了,因为我有点害怕高歌学姐,所以就撒了个谎,把责任推到了你身上。”
沈思筝晃了晃手,“没事,高歌那脾气,是个人都怕。”
冯珊珊朝着沈思筝抿嘴一笑,“但你好像一点不怕。”
意思就是“你不是人。”
沈思筝太阳穴突突了两下,觉得她刚才说的话确实草率了,明明就是想安慰一下冯珊珊,却给自己挖了个坑。
高歌凶是凶了点,但确实不可怕啊,人就是有凶的,也有温柔的,高歌再凶,也不敢当众打人,所以沈思筝觉得没什么可怕的,跟她合不来的人,她远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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