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他以身殉职(77)
作者:十里清欢 阅读记录
他们这些北平大学的学生老师们倒还好,不会引起太多的注意力。
可潜伏在东瀛人身边的沈听肆就格外的有些危险了。
“但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在这个节骨眼上,万事小心,无论如何,你的第一要义都是要确保自身的安全。”陈尽忠定定地看着沈听肆,不给他丝毫拒绝的机会。
沈听肆听到这话忍不住低头笑了一声。
突然有些好奇,如果陈尽忠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叛变了的傅青隐的话,还会说出这般关切的话来吗?
只不过,沈听肆终究也只会在心里想想罢了。
“我会的,陈老师。”沈听肆认真的看了他一眼,点头应了一声,然后大踏步离开。
天还未曾完全大亮,路上的行人也少之又少,沈听肆专门挑那种无人的小巷行走,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一路翻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在他清理干净了身上的火药味,前往东营的租界上班的时候,陈尽忠也没有闲着。
他静下心来,坐在桌子边上,拿出信纸,无比认真的落下一个又一个的钢笔字。
他们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往东瀛人身边安插卧底,可这件事情太过于困难了,因为东营人从始至终都是不相信夏过人的。
他们安插过去的卧底,即便是留在了东营的租界里面,也基本上是接触不到东营的高层的,甚至是说连稍微重要一些的职务都没有,顶多做一些打扫伺候人的活。
沈听肆能够得知这么重要的情报,至少他在东营人那里是身居要职的,甚至有可能可以和平川大佐直接接触。
若是能将他拉拢到组织内部来,那么,他将会成为他们组织反抗东瀛的最大助力。
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陈尽忠不想错过。
写好了信,晾干了上面的墨水,陈尽忠小心翼翼的将信纸叠起来装进了信封里,寄给了他的上级联络员。
——
同一时间,沈听肆也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做着翻译的工作。
可或许是因为昨天晚上又熬了夜,再加上昨天白天才犯了烟瘾,沈听肆的身体极为不舒服。
即便9999屏蔽了他的痛觉,可那种难受的感觉却并没有因此而消失。
他只是坐在那里写了几个字,喉咙深处就蔓延出了一阵剧烈的痒意,紧接着就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沈听肆感觉自己的肺好像是一个老旧的风箱一样,在胸腔里面胡乱做响,呜哩哇啦的发出一连串的怪叫。
因为他咳嗽的动作实在是有些剧烈,拿在手里的钢笔不由自主的被迫掉落了下来,笔尖在纸上印过一道深深的划痕,好不容易翻译下来的几个字,便彻底的废了。
9999都快要急死了,这个任务的时间比较长,宿主最起码还要在任务世界待上三年,可这才穿越过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沈听肆就已经把身体折腾的不成样子了。
【你在乎一下你自己吧……】9999所有能劝导的话都已经说了个遍,可沈听肆却始终我行我素,当真是玩儿命一般,完全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
“咳咳咳——”
又一阵剧烈的咳嗽声过后,沈听肆猛猛灌了一大杯水下去,才终于感觉喉咙里的痒意减缓了一些。
只不过此时他的那张脸白的毫无血色,看上去都有点儿像是刚死了没多久的尸体。
止住了咳嗽,沈听肆坐在椅子上缓了一会儿,才缓缓的开口对9999说道,【没事的,我这身体情况我有数,暂时还死不了。】
9999一阵无语,【要不你把你藏在手里面的手帕展开看看呢?】
刚才沈听肆咳嗽的时候一直用手帕捂着嘴巴,止了咳之后,也只是一直将那个手帕团起来,捏在手里面。
即便9999看不清楚,可它也敢确信,沈听肆绝对是咯血了的。
沈听肆有了一种被抓到包的窘迫感,沉默了一瞬后,随意的解释道,【老毛病了,没有什么大碍。】
9999那双蓝色的狐狸眼直勾勾的盯着,【你觉得我信不信?】
【今天下班了以后必须要找个大夫来瞧一瞧,】9999夹杂着机械的嗓音里面包含着不容置喙的坚定,【要不然我真的跟你急!】
【好好好,】沈听肆一边将那个带血的手帕叠起来装在了身上的口袋里,毕竟这东西可不能被东营人给看见了,一边应答着9999的话,【下了班立马去找大夫。】
其实沈听肆又何尝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呢?
虽然这具身体才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内里却早已经被大烟给掏空了,而且戒烟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对身体的损伤也极大。
他强忍着欲望不去抽大烟,几乎是用掉了半条命。
可没有办法,他没时间了。
傅青隐背负着骂名,忍受着所有人的唾弃,也不过是想要让这个国家尽快的强大起来,想要更多的救下一些同胞而已。
但是傅青隐不知道剧情,只能凭借本能的往前走。
现在已经是六月末,还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北平将彻底的沦陷。
沈听肆必须抓紧一切的可能,提前做好准备。
下班之后,沈听肆先回了趟家,毕竟他上班的时候穿的是东营伪军的衣服,若是不换一身的话,恐怕还没走到药堂门口,就吓得人家大夫不敢开门了。
“哥。”沈听肆从里屋出来时,看到妹妹傅云禾坐在堂屋里等着他。
沈听肆颇有些诧异,毕竟他这个妹妹的性子,他还算是了解的,平日里没事的时候总是待在自己的院子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甚至连花园里都去的次数极少。
又怎么会主动来找他?
“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吗?”沈听肆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低头看向傅云禾的脸庞,却发现她的面上虽没有什么愁容,却隐隐的有些纠结之色。
“这倒不是,”傅云禾轻轻摇了摇头,白日的时候爹爹打来电话了,“说他在南边的生意已经完成,不日将启程回北平。”
傅云禾其实是比较害怕傅烆这个大家长的。
傅烆身上具有着封建时期大男子主义的所有的劣根性,在他的眼里,只有儿子比较重要,女儿全部都是用来联姻的工具。
虽然傅云禾是他的嫡女,可他却除了傅云禾刚出生那天抱过她以外,就再也没有和她亲近过。
而小的时候每每傅云禾渴望父亲厚实温暖的怀抱,想要像其他家的小朋友一样骑在父亲的肩头,让父亲带着上街的时候,傅烆总是会冷言冷语的呵斥她。
时间久了,傅云禾不再期待父爱,反而还对傅烆有了一股惧怕之感。
之前和盛子昂退婚的时候,因为盛子昂实在是太过分了,再加上沈听肆给了她莫大的勇气,所以傅云禾也就勇敢的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她不想嫁给盛子昂。
傅云禾现在也认识了一些字,虽然还没有办法将一整张报纸都看懂,可家里面熟悉的一些人的名字,她还是都认得的。
因此,在报纸上看到傅家和盛家解除婚约此后男婚女嫁互不相干的消息的时候,傅云禾心中是比较高兴的。
因为她觉得哥哥说的对,她不能将自己的人生绑在一个对她毫无感情的人身上,就这样蹉跎了下半辈子。
跟着哥哥读书识字的这些天,是傅云禾短暂的17年生涯当中最快乐的时光。
因为自从读书识字以后她才发现,原来女子真的不只有嫁人这一条路可以走,甚至还有女子做生意,撑起一整个家来。
看到那样的消息的时候,她真的是又羡慕又难过。
羡慕对方可以活的那样的潇洒自由,也难过因为自己的一双小脚,注定不可能像对方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