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海棠与我俱未眠(36)
作者:史今朝 阅读记录
身为业内人士,他知道,对主持人来说,这份轻盈感和松弛感,真的太重要了。
而她刚才的表现,向所有人证明了,我历经千帆,不美化苦难,亦不抗拒温暖。
想到这儿,张彻感觉自己被什么驱使着,忽然扬声叫出了她的名字:“陶醉。”
陶醉听到,停下脚步,转身看去。
看她回眸,张彻却什么都没有说,最后,也只是抬高胳膊朝她挥了挥手,撂了两个字:“走吧。”
走吧。
朝罗马走,朝顶峰走,朝风起处走,朝光亮处走。
千万别再,把自己掩埋于舞台背后。
第26章 26 、海棠未眠
那一双饱含深意的目光, 陶醉终归是读懂。
她站在那里,看着他,抬高胳膊, 沉默地朝他挥了挥。
那些未说出口的话, 都写在眼睛里了。
张彻看到,低下头,有些释怀地笑了笑, 然后,抬手指了指手表,示意自己节目快开始了,才迈着大步朝电梯跑去。
陶醉看着那里,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视线才转身离开。
一楼大厅里,为迎新春特意铺的红色地毯还没有收起, 一路延伸着通往出入口,红毯尽头, 是一扇透明的自动感应门。陶醉快要走到时,感应门已经灵敏地感知到有人过来, 按照程式, 提前从中间向两边打开。
陶醉从这扇门穿过, 走出了电视台大楼。出来之后,正准备右转去往地铁站,结果, 无意间一个抬眸, 路边站着的那个男人便紧紧攫住了她的视线。
她脚步,倏地一顿。
那人穿着一件及膝的黑色大衣, 肩背宽阔挺拔, 下面露出一截平整垂顺的黑色西裤, 包裹着笔直细长的双腿,脚上,一双黑色皮鞋干净锃亮。
他此时侧对着她站,身子倚靠在车门处,骨节分明的手指扣住手机,正在讲电话,修长指节随着来回的动作收放有致,像一枚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一身黑的装扮,更是衬得他英挺凛然,气韵深长。
她刚从布满惊喜的面试现场走出,谁曾想,命运又紧随其后地给她安排了另一个惊喜。
在此情此景下与他相遇,陶醉难免心生动容,感觉有无数想对他说的话,纷纷扬扬地往外迸。
她曾被荒诞现实抛入谷底,不认为自己有迎难而上的勇气。
可现在,她看着不远处的他,忽然觉得山海皆可平。
原来,有些人,仅仅只需要出现在你面前,就可以让你轻而易举地与那段黑色记忆剥离。
就可以让你轻而易举地原谅世界对你的种种刁难。
就可以让你再度有勇气去爱。
想到这儿,陶醉忽然得偿所愿地笑了,然后,抬起脚,一步步朝他走近。
第一步,她想告诉他:在那些不知黎明何时到来的日子里,你永远是我的盼头。
第二步,她想告诉他:你永远是最好的你,而我正在努力成为更好的我。
第三步,她想告诉他:因为你的出现,我好像真的有了对抗时间的力量,觉得自己真的能逆流而上,厚积薄发。
第五步......
还没成功迈出,就因一个小孩子被迫止住。
一个正在追气球的小男孩。
估计是刚才没拿紧,以至于失手放飞了气球。
看到心爱之物离开,正常人本能地都想要追赶几下,更何况一个孩子。
不过,气球腾飞的高度还是远远超过人类追赶的速度,很快,那个气球就飞向了他追赶不到的天空。
但就在众人以为那个丢失心爱气球的小孩子会哭闹的时候,他却一滴眼泪都没掉,站在那里,朝那个粉色的小猪挥了挥手:“拜拜了,佩奇,你在天上也要开心哦!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乔治的!”
童言稚语,惹得身边大人一阵欢笑。
陶醉站在那里,抬眸看着飞高的气球,倏然感觉自己的心像是也被拴上了一颗气球,和漫天的欢声笑语一起,软蓬蓬地填满了她整颗心。
于是,不走了。
——改跑。
这一刻,她终于用亲身感受理解了,为什么有人说见喜欢的人要用跑的。
因为走着,确实来不及。
来不及安放这一路蓬勃旺盛的心绪。
听到高跟鞋的声音,枕风眠下意识转身,看到那个人是她,唇角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笑着提醒:“慢点,专程来接你的,又不会走。”
她不听,脚步一点不带停。
踢踏的高跟鞋声跟还未散去的欢声笑语交织在一起,真是这世间顶顶好的旋律。
等她跑到他身边的时候,枕风眠正好收了手机,往口袋一放,腾出一双手,自然而然地把朝他跑来的人拥进了怀中。
落入他怀的时候,因动作幅度大,她柔顺的大衣在空中划出一道好看的弧线,连带着也在他掌心,留下一阵柔软的颤动。
枕风眠此刻的心思比春风都软,手掌下意识施力,覆在她腰间。
两个人距离近得,鞋尖抵鞋尖。
陶醉抬眸,一脸惊喜地盯着他看:“你怎么来了?”
枕风眠目光覆着温柔垂落:“刚跟鸿叔吃了个午饭,出来溜溜食,后来想着去哪里溜不是溜,还不如顺带替他接个闺女。”
她听了,眼底笑意更浓,像是有星星,亮晶晶的,语气格外俏皮:“那你得让我爸给你发工资。”
“不用。”他一本正经道。
“嗯?”
“我吃饭也没给他饭钱。”
“......你俩关系可真铁。”
“那倒是,”他语气含笑地应,“毕竟不铁,怕不让我进家门。”
陶醉听到这儿,不说话了。
总觉得这个“进家门”背后的意思怪丰富的。
看她愣神,枕风眠微微一笑,问:“下午没事了吧?”
“嗯。”
“那走吧,带你去玩。”
“去哪儿玩?”
“你想去哪儿就带你去哪儿。”
“你带我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她笑着把问题抛了回去。
他接住:“行,那就听我的。”
说完,打开副驾的门,让她坐了进去。
她不用开车,倒也落得自在,于是目光总忍不住往他身上落。
今天是个大晴天,柔柔一层日光落在他身上,沿着他的身形轮廓勾勒了一层浅浅的金边。
岁月如水流逝,他也早已从当年的少年蜕变成了真正的男人,五官更加清晰立体,眉峰凌厉,眼窝深邃,鼻梁挺直,唇形薄而好看,再加上冷调色的穿衣风格,更是将他的气质衬得漠然又矜贵。
笑起来还能将身上的冷傲柔和些许,不笑的时候真的是生人勿近,冷得像座冰山,所以也不怪姜穗岁见他第一眼会觉得他凶。
于是,陶醉看着他的侧脸,忍不住若有所思道:“枕风眠,我觉得真的很奇怪。”
他盯着路况,用余光看了她一眼,问:“哪里奇怪?”
“总感觉你长得挺冷的,不笑的时候,甚至看起来还有点凶,但奇怪的是,你一点都不让人害怕。”
“要不要带你去公司转一圈?”
“嗯?”陶醉不解,“去公司干嘛?”
“看我让不让人害怕。”
“……”
“陶醉,”他笑着喊,“把偏爱解读成奇怪,可真有你的。”
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带着点儿宠溺的轻嗤,带着点儿无可奈何的笑,于车窗紧闭的车厢里,就这样自然而然地流淌了出来。
-你觉得奇怪,是因为我对你是偏爱。
-冷漠是对外人,炙热只对你。
陶醉听了,心底倏地升起一股无端躁热,连带着耳尖也染上一层绯红。
并且这绯红还有逐步扩张的趋势。
为了避免自己的脸变得像交通信号灯一样红,她只好暂时别开视线,不去看他。
她侧眸,将目光看向了窗外。
幸福的人,总爱联想。
看窗外树叶摇晃,她便知道有风穿堂。
看窗外人影成双,她便知道有爱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