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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爱我,我可要当真了(网络版)+番外(61)

作者:乌小白 阅读记录

当时我就震惊了!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他在这里兼职,却不知道兼着这么雅的职。我还以为他在这里表演口吞火把、徒手劈砖、胸口碎大石什么的呢。

领班阿姨悄悄告诉我,这家西餐厅是小哥父亲玩票玩出来的,布局装饰都由小哥一手设计。

一听这话,我瞬间秒悟了家慈的良苦用心,怪不得爽快地同意我过来打暑期工,她的人生理念就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一直立志于把我培养成社交名媛,将来嫁个用金条垫麻将桌脚的好人家,而小哥有才、有貌、有背景,伊这是怀着拉皮条的不良企图呢啊!

从此,我成为餐厅后勤部的一位铮铮铁汉,卤鸭肠加甜甜圈就是我一贯的零食风格。鸭肠还往往忘了切,像根面条一样挂在嘴角拖得老长,被我各种拽扯撕咬,场面极其血腥,加点“嗷呜”之类的配音就是活体母老虎了。小哥在员工区有一间独立的休息室,被我蹭用,当作更衣室和洗手间。有一个下午,我蹲大号忘了插门,小哥推门而入,我正坐在马桶上津津有味地啃食甜甜圈……经过短时间的沉默后,小哥先开口说了一句:“你不尖叫一声吗?”

随后,半拉甜甜圈就揳到了他的脸上。

我的工作时间与小哥完全一致,他下班时,也顺便领我一块回家。有时路上会唱歌给我听,带一点微微的鼻音,极为悦耳。

第26章 从前有一对姐妹(2)

出于少女的矜持和拧巴,起初,我对他有点抵触和逆反心。

他问我喜欢哪一支钢琴曲,晚上弹给我听。我明明欢欣得心房乱颤,可嘴上却偏偏要说我不喜欢钢琴,我喜欢二胡。

小哥附议:“喜欢民乐很好啊。”

心虚抠鼻:“不是,我就觉得那玩意儿拉得哇哇的很有意思……”

小哥把我的手拽下来,规规矩矩放到裙子一侧,眼神表达的意思是“女孩子这么做不雅观”。我把手藏到背后,假装镇定,可是被他手掌触碰过的地方,过了很久,还有非常清晰的焚烧感,一直从皮肤灼热到心里。

文艺范儿的小哥在假期间写了点东西,一天休息时,他拿给我看。

看了他的钢笔字,我才明白用以形容书法的“慧逸、遒婉的线条”“淳厚灵秀的真情流露”“苍劲中体现出优雅”“渗透着超越卓然的审美情愫以及历练风霜的艺术修养”这些句子是怎么一回事。

他信手翻给我看的这一个段落,似乎是描写某位十分倾慕的女孩,“……尤艳如花,却又于眼色中带了点凄冷,双眉乌黑修长,就似一段在人间失传已久的冶媚小曲,令人见而畏爱。明明笑得很美很倦,可眼神却那么亮烈。这样的少女,痴心起来可能会柔肠百转,但是发起狠来也许会冷酷之至……”

我呵呵傻笑着看了半天,听到他在旁边发问:“这女孩看着眼熟吗?”

“谁啊?”我抬起脸,一阵迷茫。

“你啊。”

他极为腼腆、极为温柔、极为诚恳、极为谨慎地回答。

(三)

“所以,这就是你的初恋?”阿宝忍不住插嘴询问。

我点了点头,一时怅然无话。

丢来一个鄙夷的眼神,阿宝继续低下头,无聊地抠手指甲,口中嘟囔道:“嘁,文笔不怎么样嘛,就他写的那段儿情书,没一个形容词跟您老搭边儿!”

我讪笑:“小时候长得俊……”

其实我也纳闷,就我这么一个满嘴片儿汤话的女糙汉,当年是靠什么打动小哥的?莫非是两袖雄风,一身霸气?在我变态的青春发育期,由于不满自己柔弱的女性特征,特别喜欢逞强装豪迈,开啤酒瓶盖从来不用起子,直接上门牙啃,啃得一嘴是血;打架滋事是家常便饭,一条板凳腿开瓢无数,荣登过高中生KO榜前十名;体能超常,百米跑破过学校男子纪录,春游爬山给全年级的女同学背书包;二十公斤的大米、三十公斤的煤球我肩膀一扛就噌噌噌跑上五楼……别的女孩儿,人前拧不开可乐盖,人后撕不开卫生巾;而我,人前单掌能断碑,人后五指能碎颅,吃我一拳即可震碎顽固性肾结石,不开刀,不复发,一次性根治包无后遗症。

小哥显然不是找我求医的,所以,他喜欢我这件事,只能用“超自然现象”来解释了。

(直到许多年以后的今天,接触的人和事多了,我才琢磨明白,凡是家境优越的男生,标致美女都泡得腻了,反而容易对生存于自己圈子之外,尤其是捉摸不透的姑娘产生兴趣。)

暑假过去一个多月时,突然一日接到大姑的电话,说老杨手术后恢复得不好,有恶化迹象,观察几天可能要过来接我,让我准备一下。当时我完全被吓蒙了,一碰到小哥,就失魂落魄地向他诉说“爸爸病情恶化了”……他听完以后,并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和安慰,只俯身吻了一下我的脸,说,别害怕,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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