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黑血从他的右眼流了出来。他用力地揉了揉眼睛,皮皮猛地拉住他的手:“别动!”
她抽出猎刀喝道:“抬起你的脸!”
双成一脸惨白地看着她,皮皮一咬牙,手起刀落,将他受伤的眼珠挑了出来,扔出泥中。
更多的血水流了出来,这一回却是红色的。沈双成俊美的脸上却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黑洞,血红色的眼窝骷髅般地瞪着她。
皮皮解开身上的背包,找到一团酒精棉,用它擦了擦手,然后掏出止血药膏涂在他的眼窝之中,用绷带包住。
沈双成惊魂甫定,轻轻地喘气。
她扶着他又找到一只死马坐了下来,发现他根本坐不住,脸色苍白如纸,几近昏厥,连忙将他紧紧地搂在怀中。
“需要我吻你一下吗?”她轻轻地道。
他闭着眼,因疼痛而无法说话。
皮皮俯下身来,在他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他的左眼猛地睁开了,迷惑地看着她。
“一下不够。”他说。
“你要多少?”
“一千下?”
皮皮看着他,嗤地一声笑了。
空中露出熹微的晨光,对面的山峦清晰可见,看得见山顶上皑皑的薄雪。
“快到岸边了。”皮皮说。
“我觉得,那只玄鸟不会放过我们。”
“也是,”皮皮叹了一声,眼睛忽然湿了一湿,“毕竟我吃了他的孩子,这种心情我很理解。”
沈双成“哼”地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
“别太难过。”他淡淡的说,“你怎么知道贺兰觿会特别想要这个孩子?”
皮皮怔住。
“八百年中,每二十五年都会有一个沈慧颜……”沈双成凝视着她的脸,“对你来说,是一生一世,对他来说……是另一回事。”
“贺兰和我生下的孩子……会跟他一样长寿吗?”
——其实这个问题憋在皮皮的心里好久了,但她想当然地认为,自己虽然活不过百岁,她的孩子因为有天星族的血统,却有机会成为下一代的天狐。
沈双成摇了摇头:“不会,你们的孩子只有人类的寿命。”
皮皮一阵惊讶:“可是,贺兰不也是狐帝跟人类的女孩所生的吗?他已经活了八百多年了……”
“狐帝是纯种的天星族,到了贺兰这边,血统就稀释了,成了人狐混血。贺兰只有娶狐族的女子,才能生出像他自己那样长寿的子孙。”
“……”
“现在你是不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狐帝死活不让他跟沈慧颜在一起?因为他们不可能生出一位能够长久统治狐族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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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在我编得兴起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不少的bug,欢迎大家指正~~还有就是,这是初稿,有些情节省略了,出版稿会做认真的修订和填充。大家都在问我什么时候结尾,这个小说大约是三十万字。所以快到这个字数的时候就是差不多结尾了。
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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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没人记得住他的名字,都叫他“三叔家的病孩子”。
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谁都不看好他。
狼族男人死亡率高,就是因为他们痛恨一切胆小怯弱,有时候明知是傻、明知没有胜算、明知是送死也要硬着头皮往前冲。
这是一个把“大话”当作“真话”的民族,说出来了就不怕闪了舌头;不值得,也要为它掉脑袋。
狼族讨厌狐族,不仅仅因为宿怨,更主要的是心理上憎恨。
狼族人像是古罗马将军那样讨厌计谋。对他们来说理想的战争就是约定时间、选好地点、摆好队形、一声号响、公开决斗。
他们甚至认为打仗应当像人类上班那样朝九晚五。如果到了黄昏还没结束,两边应该偃旗息鼓生火做饭、睡上一觉明天再打。
狐族从不这样。他们像腓尼基人一样喜欢战术、崇尚以少胜多。和他们打仗就像下棋,每一步都要动脑筋,动不动就会中埋伏。
当年狼王大战狐帝,每到平原、海边、谷地一类空旷的地方就会立即铺开方阵、上千人同时前进、浴血厮杀。
这才是他们理解中的正规战争。
可是一到峻榞,狼王一看地形就觉得不妙,这里山势险峻、道路崎岖、树木杂乱、河湖众多——基本上没什么大面积的平地,完全不是狼族的理想战场。他这才意识到需要改变打法,开始越来越倚重修鱼彬在军事上的意见。
毕竟,修鱼彬是他的智囊,是族里最优秀的战略专家。
他用自己的智慧向修鱼证明:打架不好,学会用脑,也一样能出人头地。
可是,修鱼彬可以说服狼王执行他的打法,却说服不了家里这帮带兵打仗的兄弟,除非狼王在场,不然根本没人听他的,以修鱼稷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