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米国卖煎饼果子,拒绝米其林/人在鹰酱,东方美食占领纽约(56)
看着来往的行人,手里提着大大小小的奢侈品袋,大家的脸上全都洋溢着笑容。
果然,有钱人的世界,好像过的的确幸福一点。
不过即便在有钱人的世界里,仍旧会有没钱的人。
墨辰眼看着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醉醺醺的提着一瓶酒,迈步走进撒盐哥的餐厅。
墨辰叹了口气。
果然,没有意外的,十几秒钟后流浪汉被人扔了出来。
“fuck u 他妈的,你们以为老子没钱吗?老子有的是钱,给我上最好的牛排!”
“我的牛排呢!”
流浪汉在Nusret门口破口大骂了几分钟,见没人理会他,转头看了看墨辰。
“喂,你看什么看?”
墨辰耸了耸肩膀,转头走回店里,这种醉汉没必要多理会。
然而这举动却好像激怒了流浪汉,他大步走了上来,一把抓住了墨辰的肩膀。
刚准备用力,流浪汉却发现那男子的肩膀如游鱼一般,在他手里滑开,随后他就莫名其妙的被人拿住手腕,反制在了地上。
“先生,清醒一点。”墨辰开口道。
“哎呦呦,疼疼疼,Chinese kungfu是吧,你松开,咱们正面打。”
墨辰将手松开,流浪汉刚起身,又被一个扫堂腿再次放倒。
“啊啊啊,疼啊!好好好我走。”
醉汉摇晃着脑袋转身就走,却忽然抬头看了看新挂的牌匾。
第42章 优雅的流浪汉
“这写的是什么?”
“龙之味。”
“什么意思,龙国的味道?”
“yep。”
“嗯,有意思,给我来一份龙之味。”
“好的,您里面请。”墨辰做了个请的手势。
“你让我进店里?”
可能是被打的有点清醒了,流浪汉也知道开在这种商区的店铺,一般是不允许他这种衣衫不整的人进入的。
“当然,我们龙国餐馆纳八方来客。”墨辰微笑道。
刚才的一幕,刚好被Nusret的两个门童看到。
其中一人撇了撇嘴:“你看,新开的那家小店,竟然放一个流浪汉进去?”
“呵呵,你也不看看那家店的装修,估计是店老板的钱只够付租金,这种破餐馆,不正是流浪汉的天堂么?”
“哈哈,也对。”
流浪汉走进小店后,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墨辰把菜单递了上去。
“我的上帝!”流浪汉惊叫了一声。
这种反应墨辰已经习以为常,微笑着等待对方点单。
“果然,这条街区就他妈没有便宜的店铺,就连这种装修,只有四个位置的小店都这么贵。”
墨辰也不多言,仍旧耐心的等待着,他并不怕任何人闹事。
不过流浪汉并没有起身就走,而是在衣服里摸了半天,在桌子上拍了一百美元。
“拿去,来一份那什么凤爪,老虎皮的,小费我实在拿不出了。”
“没关系,我们这里不收小费。”
墨辰收下钱,没多久将虎皮凤爪连同糯米盒一起端了出来。
“哦,很精致的盒子,的确有点高级。”
流浪汉赞叹一声,竟然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一个近乎黑色的破餐巾,围在自己脖颈前。
“老板,我的刀叉呢?”
“对不起,我们这里只提供筷子。”
“好吧。”
在墨辰错愕的目光中,流浪汉又从包里掏出一副银制的餐具来,颇有仪式感的坐在桌前。
他先是喝了一口瓶子里的酒,然后一副绅士模样的开始用刀子切凤爪上的肉。
一刀一刀,连着切了四五块,他才用叉子慢慢放入嘴里。
墨辰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吃凤爪的人,饶有兴致的坐在一旁望着流浪汉。
流浪汉仔细端详了自己切下一小块凤爪。
皮肤的纹路错落有致,加上浓郁的酱汁,确实有点像老虎的皮毛。
几刀切下去,竟然还没见到鸡骨。
他满意的点了点,用叉子将食物送入口中。
流浪汉并没有表现出对吃鸡脚的抵触,在嘴里慢慢咀嚼了一会,重重的点了点头。
“美味!”
“上等鸡脚!”
“你吃过凤爪?”墨辰问。
“对,我少年时曾经跟随家父到访过龙国。”
到访两个字让墨辰有点迷惑,不过也没太在意。
“好鸡,这应该布雷斯鸡?”
“吧?”
墨辰点点头,这还是自己遇到的第一个能吃出凤爪产地的人。
看来这位流浪汉以前可能身份也不低。
美美的吃完虎皮凤爪后,流浪汉并没有像史蒂夫一样将鸡骨也啃碎,而是冲墨辰点头致意。
与刚才醉酒骂街的时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
“美味的食物,可以让人放松,可以让人心情愉悦,我对刚才的出言不逊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