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米国卖煎饼果子,拒绝米其林/人在鹰酱,东方美食占领纽约(172)
“对啊,这个血肠,这个软糯的口感,我真的是爱死了!”
“我还想吃凉拌猪耳朵,不过想要在米国吃到正宗的,恐怕只能去龙之味了吧?”
“撑死了……”
溪边的草地前,众人合力吃光了满满一大锅的猪肉炖粉条。
当然,其中百分之八十是王钢铁和戴夫的功劳。
就在大家摸着肚子,各自眼神呆滞,幸福出神的时候,墨辰敲了敲锅。
“别急,虽然没有饭后甜点,但是咱们有饭后小零食。”
“不行了不行了,再吃我就要撑爆肚皮了。”小玫瑰摆了摆手。
桥本也郁闷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完啦,看了接下来几天,我得每天只吃水果了。”
王钢铁与戴夫倒是没什么感觉,既然今天大哥墨辰让她们放开吃,那索性吃个痛快。
“大哥,你还有什么招式,尽管使出来。”
“霍哈哈哈哈哈。”
墨辰神秘一笑,将卤了小半天的四只猪蹄端出来。
今天的菜品风格是东北风,这款红烧卤猪蹄,走的也是东北浓油赤酱、高咸高香的风格。
但因为老人家珍妮,墨辰做了一些改动。
东北的家庭猪蹄,一般是使用一点香料在高压锅里炖好,不加其他调味料。
然后端出来直接蘸着酱油吃,东北老一辈的人都非常能吃咸。
在那个热火朝天的年代,老一辈人在那片黑土地上开荒拓土,建立供给全国的粮仓、建立现代化工厂。
付出的汗水自然要通过大量摄入盐分来补充。
不过墨辰并没有制作的那么咸,老人家吃太多盐分毕竟不好。
炖了一下午的猪蹄已经骨酥肉烂,尤其是外面的那一层表皮,十分的粘稠。
猪皮冻的制作,正是高压将猪皮炖制粘稠,再成型为果冻一样的形状。
爷爷和墨辰说过,成为名厨至关重要的一点,还要讲究一个创新。
一味的模仿前人,那么就永远无法超越前人。
制作这款猪蹄时,墨辰就加入了自己的创新。
水晶红烧猪蹄。
在淋酱汁的时候,墨辰选择用猪皮熬出的粘稠汤汁为底。
用盐、鸡精和蜂蜜,代替之前大多数厨师用生抽和糖制作的甜咸芡汁。
这是因为生抽和老抽等会影响水晶表皮的色泽。
就着浓稠猪皮汤,把熬好的水晶酱汁淋在猪蹄上。
短短几分钟,猪蹄的表皮就会凝结出类似猪皮冻效果的甜咸水晶冻。
墨辰拿出自己最后的得意之作,放在已经口(水)若悬河的众人面前。
“请慢用。”
“招待不周。”
(p:今天的章节适宜饭后观看哦,咦,这话好像不应该放在篇尾(#^.^#))
第128章 解暑酸梅汤大卖
这一款自研的水晶红烧大猪蹄,内皮红润,外层清亮,如同覆盖着薄薄甜水晶。
女孩子们看着那猪的脚,忽然也觉得那么令人厌恶了。
“吃、吃吗?”小玫瑰咽了一下口水,看了看旁边的人。
“吃啊!”
喜欢吃猪蹄的龙国人王钢铁,已经抢先将一整只水晶猪蹄占为己有,拿到旁边大啃了起来。
其他人见她吃的满嘴酱汁,口水也忍不住泛滥成河。
这猪蹄被大火炖制的透烂,看起坚韧的外皮的已经完全酥烂,香料已经全部入味,又没有添加太多盐分,老珍妮也尝了几口。
酥软的肉皮黏在嘴上,入味的酥肉的滑嫩无比,奇妙的口感让人欲罢不能。
“嗯……真的是新奇的美味。”
几个年轻女生也吃的尽兴,尤其是小玫瑰和桥本。
“哇,这个真的真的,好多好多胶原蛋白,在米国好几年了,还从没吃过这么富有胶原蛋白的肉食。”
“补起来补起来。”
野猪宴终于作罢,墨辰将剩下的猪肉撒上盐巴腌制起来,挂在洞口风干。
四个女生回到老珍妮的别墅睡觉,墨辰则是陪着珍妮在睡在山洞小房子。
“奶奶,再给我讲讲你们打仗的故事吧。”
“好好好……”
故事从16岁的少女珍妮,在多伦多大学,跟着老师白求恩,一路跨越大洋,来到东方战场救死扶伤。
在老师壮烈后,年轻的珍妮接过旗帜,秉承着神圣的职责,在那片土地上播撒热血。
联军胜利后,珍妮就回国投身于医疗事业,没有再参加过对外的不义之战。
“孩子,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吃什么吗?”
“嗯?煎饼果子?”
“不对,那太奢侈了,是窝窝头。”
“窝窝头?”
“对,是那种黑色的,糟糠做的,里面还有一块烂叶做的小咸菜。”
“那样的窝窝头,能好吃吗?黄色的那种不是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