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歌(759)
“什么‘赵家那’,人现在是你女——”李秀想说“女婿”,觉得不妥,想叫“儿媳妇”,觉得也怪,索性不说了,“我的意思是,就咱儿子那倔脾气,他已经知道了宣烨,我们要不告诉他,他自己也会去查。但宣烨是什么?那么多道禁令好玩的?要是真出了什么差池……”她说着,打了个冷噤,“你不怕?”
肖元忠沉默。
此刻城市灯火渐熄,夜风低拂,加上隔音墙,开着降噪屏蔽器,静得近乎安谧。
久久,方听到李秀沉沉叹息似的一声:
“……这孩子好不容易活下来了,我只希望他这辈子能平平安安,快乐健康。”
第258章
晨光熹微。
大清早的城市道路, 灰蒙蒙的,有些冷得泛蓝,偶尔驶过了寥寥车辆, 风尘仆仆的,犹在赶路。
一台摇摇晃晃的公交车上, 肖少华靠着李秀的肩睡着了。
这着实没辙。早上五点,通常是他做完实验准备睡觉的时间, 而不是起床时间。加上李秀不知从哪儿翻出了顶渔夫帽给他戴着, 遮了光晃悠悠,更是一秒就催眠了。
这般睡了有一个小时,被李秀叫醒下车时,他还迷迷糊糊地, 跟着人走一步趋一步, 被迎面吹来的一阵冷风骤然吹醒, 险些一脚踩空一节马路牙子。李秀挽着他的手臂直笑:
“……哎呀,傻儿子,好歹看下路。”
肖少华这下不困了, 睁开眼分辨了下四周:“……中山中路?”他记得这附近是海上云台山,“妈,你带我来是要爬山?”
李秀逗他:“爬山怎么了?多好呀,锻炼身体。放假那么多天, 正好出来运动运动。”
肖少华感觉受到了来自亲妈的一万点伤害, 难以置信地看向她:“……你让我早上五点爬起来……就是为了来爬山?”
李秀逗上瘾了:“对呀!谁让你平时房门一关,不是开会就是写论文, 好不容易回来一趟——”
肖少华闻言掉头就走, 李秀见状不对, 立马拽住他的手:“哎哎!妈逗你的——”好不容易把人哄回来了, “真是的,这孩子。怎么开不起玩笑呢?”理了理他风衣的外领,退后两步,见这一身皆黑,满意地往他臂膀一拍,“带你见个老朋友。”
肖少华:“谁?”
李秀只道:“到了你就知道啦。”带着他往前走去。此时两旁大道上空荡荡的,连个人影也无,倒给这暮春光景增添了几分寂寥。
等着过红绿灯的时候,李秀闲聊似的跟他唠了起来:“给你讲个故事啊。就是妈刚毕业的那会儿,好像是六二年的时候……”
“六二?”这是个禁词,一下拨动了肖少华某根敏感的神经。
“嗯?”李秀奇怪地看他,“六二怎么了?咱那一届的大学生可都是六二年毕业的。”
肖少华:“没有,您继续。”
此时绿灯了,李秀便跟他边走边道:“妈那会儿有个朋友,在云大读的国关。因为她是个孤儿,国家抚养长大的嘛,所以学费住宿费全免,毕业也是包分配的。她呢,成绩比较好,就分到了当地的安全局,当个小干员。然后,她接到了第一个任务……”
二零六二年。
七月十五日,西南边陲,孟连县勐马镇腊福村。
热。
天气热得仿佛可以看到阳光下水蒸气的波动。
这是季文淑来到勐马的第两周了。
已经连着三天没下雨了,气温从二十度陡地攀升到了三十七度。
她感到自己像从蒸笼里被捞了出来。比起省会的四季如春,这边的山野林居入了夏真真是又闷又热又湿。
“给。”她的搭档钟信递来了一块冰镇大西瓜,季文淑毫不客气地接过,一口咬下一大半。
由着沁甜入喉,季文淑的目光从望远镜里短暂移开,看了眼身边的搭档,吐了籽问:“仲哥,你觉得他还有多久会动身?”
这个“他”指的谁,两人心知肚明。越过破旧竹笆、重重绿荫,郁葱林中,一棵拔地十米高的大树上,一个穿着红袍广袖的长发男子正姿态闲逸地斜倚着,单手持阅着一卷书。
“根据以往的情报,”钟信将盛着西瓜的盘子放到小桌上,答道,“宣烨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长,通常不会超过两周。因此我猜测,最晚下周,他就会有所动作。”
“万一你猜错了呢?”季文淑毫不掩饰她的担忧,“万一他老人家这一回就是铁了心地要在这里待上一个月?一年?”她说着,探手试了试旁边的电风扇,风还是热的,反手抓起一把大蒲扇扇了扇,“或者就这么一直住下去?!”
汗珠从钟信的头发里淌下,他也不喜欢这里的环境:“……那也是没办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