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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女古代日常(44)

“别再踢了,不然我办了你。”他轻声威胁,一抬高压住两只乱动的洁白腿肚,一手往她腰下一探。

还难受着的宁知秋委屈兮兮的水眸盛泪。“大男人不上阵杀敌,专凌虐我这弱女子,你好生的厚颜。”

他轻笑着抹去她眼角的泪珠。“你假哭的功力又精进了,到了京里肯定如鱼得水,那些成精的后宅女人玩不过你。”

她眼泪收放自如,鼻头一抽,双眸又清亮如晴空。“我又不是专门生来和人斗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也别给我找事,让我安安静静过上几天好日子。”

她不爱与人争,但别犯在她手上,得饶人时且饶人她做不到,别人不让她过好日子她铁定让人难过日子。

宁知秋面若桃李,差得百花失色。

“只怕是湖中的小舟上不了岸,你想喊停,湖里的波浪硬将你推向湖心。”一抹冷意滑过华胜衣漆黑的眼底。

那些人不肯放过他,即便他被流放至偏远的蜀地,他们还是想弄死他,才好名正言顺,顺理成章的占有他的一切。

他永远也忘不了当年的一路追杀,持刀持剑的朝他砍杀的暗夜阴影,好几次他以为他活不了,可又顽强的坚持着,带着一身的伤来到蜀地,甚至被当地最低贱的小卒羞辱。

那时他谁也不相倌,看谁都像仇人一般,谁敢靠近他都会被他仇恨的对待,他只想回到熟悉的京城。

经过一次次的磨练,一场又一场的战役,满腔的恨意消融在一颗颗滚落的头颅底下,他学会了隐忍,壮大、充实自己的力量,他已清楚的认知到,如果真想要讨寸回他丢失的所有,他必须比任何人都强悍。

于是他成了铁血的孤狼,六亲不认也少与人往来,他的剑沾满了鲜血,一双不再养尊处优的手变得粗糙,布满沙砾般的茧子,他的心坚硬如石,没有人能轻易打碎。

除了那朵趴在墙头摇曳的小花儿,她像田里最蛮横的蔓草,强行越过他心里的那道墙,在最深的地方生根发芽。

华胜衣实在很庆幸娶了她,要不错过了她,他心口会有难以弥补的遗憾,她是他心中开得最美最艳的蔓藤花,始终缠绕,不管生长在多恶劣的地方,照样开出属于她的妩媚。

听着他语气中的凝重,宁知秋翻过身反趴在丈夫胸口,女匪头似的压住他。“说说看,你家的水有多深?”

一看她认命又无奈的神情,华胜衣忍不住笑了,两手环着她纤柔细腰,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抚。“深不可测,小心提防,他们就像蛰伏的毒蛇猛兽,随时等着咬你一口。”

她一听,露出古怪的浅笑,“给我两个会医、会武的丫头,我怕被下毒、暗杀。”人要多做准备,不怕贼来偷,就怕贼惦记,偷了一回又一回,没完没了,让人疲于应付了。

“好。”抚着妻子的滑细脸庞,他的笑没断过。

“我不想把这边的人带过去,他们都太单纯了,怕是没法应对那边的人与事。”京里的人都过于滑溜,精于算计,像是回锅炸了几回的油条,质朴坦率的蜀人不是他们的对手,反被一口吞掉。

“嗯,由你。”家里的事她做主就好,男主外,女主内。

“你要怎么跟我爹说我们要走的事?”宁知秋发亮的秋水眸子直盯着丈夫,流转的眸光中带着一些落井下石。

身子一僵,华胜衣神色一闪焦虑。“看我被岳父大人押着训话很畅意吗?丈夫长脸妻子才有体面,你还幸灾乐祸。”

翁婿似乎是天敌,做女婿的怎么做老丈人就是看不顺眼,不满意的一再从中挑毛病,挑到吹毛求疵的地步。

宁锦昌便是“女儿是宝,女婿是草”的典型,两家住得近,连出个门都不必的拐个侧门就到,他时不时的穿过两家相边的那道门,看看女儿女婿的动静,一有不妥当翁婿就私底下好好“聊一聊”,他可以念上好几个时辰圣人言,让人听得脑门发胀。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你保重。”一边是夫,一边是父亲,她两不偏心。

“嗯哼!我让你飞,咬住你看你怎么飞。”华胜衣眼色一深的扣住妻子,白牙森森的咬上柔晳皓颈。

一阵翻云覆雨,春色无边,还算在新婚期间的小俩口两情缱绻,就在罗汉榻上胡闹起来,卷起麻花的分不清彼此。

约莫过了十日,一匹打从京城出发的快马来到蜀地。

一道新皇刚颁布的旨意,流放村的材民全都沸腾了,激动的又哭又笑,泪流满面,双手合掌的跪地谢天,又满怀感激的面向京城的方向三叩首,欣喜万分的谢恩。

相较一村子人的欢欣鼓舞,急着打包返乡的盛况,材里的富户宁家倒是一如以往的平静,不见任何喜色的照常进出,出门看看地里快熟成的作物,瞧被采光桑葚酿成桑葚酒的桑树,又去看了刚制成的糖,更在草场附近晃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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