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欢喜重新爱上你(996)
但是此时此刻并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郑毅挂了电话之后便走上前。
“怎么样了?”
秦楮墨对着郑毅点了点头,“一切顺利,弟弟已经被带走了。”
郑毅沉吟了一会儿,再抬起头时,目光中满是凛冽。
“那就动手吧。”
男人把郑羽落带走之后,就一路驱车去了自己在城市另外一个角落的房子。
这个地方和郑公馆完全处于对立的位置,郑公馆在城西郊区,而城东这边也是一个富饶之地。
但相对于城西来说,城东这边人烟稀少,更适合在暗夜里做一些不为人知的举动。
而男人所来的地方也是一个富丽堂皇的别墅,如果沈玲珑眼见到这一幕的话,她一定会感到惊讶。
跟在自己手底下。小心翼翼服侍着自己的人,其实日子竟然过的比她还好。
如果她真的见到了,当即就会明白是自己选错了人,而此时此刻,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当然了,这些事沈玲珑怎么可能会知道呢?
她就是一个疯子,做事完全不考虑后果,也没有丝毫头绪,完全凭着自己的心情来。
所以连自己被人骗了都不知道,甚至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的计划得逞了。
她哪里知道其实她信任的人根本也不在乎她的死活,只在乎自己能不能赚的满盆满钵。
如同郑公馆那边一样,男人的别墅也灯火通明,但他们却不是因为发生了什么紧急的事情才彻夜点着灯,而是因为他们所做的事情只能在暗夜里进行。
被男人丢在车后座上的郑羽落沉沉睡着,看上去无知无觉。
男人在把车开林院子之前还特地回头看了一眼,见到郑羽落死气沉沉的毫无反应,他便放心了许多,就径直开着车进了院子。
可他却不知道,在黑暗之中郑羽落还他妈睁开了眼睛。
他勾起唇角,无声的冷笑了一下。
自投罗网,想必就是如此。
这个别墅地处一个十分僻静的地段,有一个大院子,把中央那边的别墅牢牢包围着。
设计上和郑公馆很像,但是有一点却不同。
如果说郑公馆门口那些保镖是为了正常的防御,那么这处别墅院子里守卫的那些人则像是随时随地准备进攻。
他们都穿着一身黑色便衣,在院子中来来回回的巡逻着。
虽然手中拎着的是正常防卫所用的电棍,但看着他们的姿态,却总觉得他们像拎着一把枪。
这个院子前后各有两个门,但与其他的居所不同。
那院子门很窄,只能容许一辆车通过。肉眼可见的,这个院子易守难攻,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的建筑。
而仔仔细细的再看过去,才会发现正中央的别墅在前后门也各有守卫,甚至是在二楼突出的露天阳台上也有人站着。
他们都各穿着一身黑衣。在黑夜之中根本不显眼。
就像是迷魂阵一样,看上去十分正常,可实际上处处都不正常。
要是沈三还活着的话,他就一定会发现这个别墅和从前苏先生在英国的庄园很像,甚至风格都如出一辙。
如果他能眼见这一幕,就一定会明白这种风格是出自谁的手笔。
只可惜故人已去,哪怕他泉下有知,恐怕也想不到在自己死后这些事一就不算个了结。
往往危机四伏,总在暗中涌动着,搅得人不得安宁。
第七百六十三章 : 那人的余孽
男人把车停进了院子之后,就有人三三两两的围过来。
他们恭恭敬敬的站在车旁边,有人带头主动替坐在驾驶室上的男人打开了车门。
“浩哥,您回来了。”他低下头,十分谦逊地说道。
他把自己的态度放的十分卑微,就像是一个真正的下人一样。
被叫做浩哥的男人微微点头,他指了指车后排。
“把他拉下来。”
浩哥手底下的人不明就里,但还是按着浩哥的吩咐,跑到后座拉开了车门。
谁知道把后座的人拖出来,看清楚他那张脸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住了。
刚刚那个十分听话的手下忽然瑟瑟发抖了起来,“浩哥,这不是……”
郑毅大名鼎鼎,经常在各大报纸的头条出现,他的儿子自然也是不逊色的了。
在这座城市里,上到商界精英,下到平头百姓,也都多多少少听过郑羽落的大名。
大家都知道他年轻有为,从海外留学归来就开始在自家公司工作。
虽然年轻,但在从商方面却格外有天赋。
而且近两年来,他也开始渐渐接受郑毅手中的工作。
外界早有传言,郑羽落即将顶替掉自己父亲的位置,成为郑氏集团新一代的掌门人。
但传言终归是传言,至于郑家内部有什么决策是他们自己的事。外人对郑羽落的了解也不过是知道他很有名气,也很有头脑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