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渡红尘+番外(669)
嫁过去之后,痛苦不堪的人是自己,不是自己的母亲,看笑话的人是自己那些亲人,一个个看着自己的笑话,懒蛤蟆吃上了天鹅肉。
丈夫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就是一个惹了事等着别人处理的人,而那婆婆就是一个不怎么安分的人,整天尽是给自己没事找事做,让丈夫娶了好几个妾,整天在外面勾三搭四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正人君子。
“为什么不离了,离了之后,两不相欠,谁也不需要养着谁,离了之后,你也逍遥自在。”灵芝很冷静说着,既然这样了,为什么不抛弃算了,反正那人先无情无义在先,她无理取闹也会,蛮不讲理也罢,就是不能继续委曲求全,委屈了自己,成全了别人,这种人在自己看来就是傻子。
这是灵芝给这个老板娘的建议,以老板娘的能力,不需要依靠男人,她可以自立自足的,而且她有能力养活自己娘家人,根本不需要依靠那个吃里扒外的男人,那个男人竟然这样无情无义,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这人根本不配拥有老板娘。
“老板娘,如果没有感情,我劝你还是早一点离开吧,不幸福的婚姻根本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你委屈自己干什么,委屈自己了,谁来委屈你,你还是早一点离开吧,这样你也不需要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担心那人找你娘家的麻烦,你和你丈夫没有关系了,那些人也不会管你什么事了。”
灵芝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这样,她喜欢的人如果不喜欢自己,她宁愿离开那人之后继续在看不见的地方喜欢。
在她看不见的人,偷偷的喜欢着就好了,不能光明正大的喜欢,光明正大的喜欢代价太大了。
喜欢是要付出代价的,付出的代价有时间很长,但是比爱要少一点。
喜欢只不过是好感而已,爱的话,就是想让你过得更好,不喜欢自己拖累到你,不希望你和我这样差劲的人在一起。
“其实,我曾经也喜欢过他,只不过那是曾经,在我父亲还活着的时候,我有一次跟着父亲去他的家里面,那个时候,他穿着白色的衣服,头上顶着一个脸盆,脸盆里面装满了水,那时候,天气特别炎热,他就顶着脸盆在太阳底下暴晒着,好像是因为做错了什么事情,他父亲罚他站一天一夜。”
“碰巧那个时候,我父亲和他父亲刚好出门了,而我没有去,因为大人的事情,熊孩子还是不要插手,我就在他们家玩耍,他们家有一个狼狗。”
“额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个狼狗一直追着我,想咬我,我特别的害怕!可是没有人帮我,因为周围没有仆人路过,而那个时候,那个小男孩看见了,他没有第一时间逃跑,而是选择第一时间拿着棍朝着我冲过来,碰巧那个狼狗朝着我扑过来,嘴巴张的很大。”
“后来呢?”灵芝对这个故事感兴趣,因为和她似曾相识,师兄曾经也这样保护过自己,只不过是那是曾经,曾经的那个少年很好,很好,可是,这种好,好景不长,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衡量。
“后来,我没意思,那个男孩的胳膊差一点废了,那狼狗咬在了男孩的胳膊上,男孩的胳膊血肉模糊,哭喊声音引来了一群人,那些人看见之后,急忙拉开狼狗和男孩的距离。”
“所以,你喜欢他?”灵芝反问着老板娘,看老板娘的样子,应该是喜欢,但是喜欢有什么用,那只不过是年少的喜欢,现在那人变心了,根本就不是以前的他,老板娘为什么迟迟不肯放过自己,她是不是被过去的一时糊涂蒙蔽了自己的眼睛。
“不是喜欢,是好感而已,因为他帮助过我。”
老板娘浅笑着,她平平淡淡说着,那人在她的心里已经掀不起什么风浪了,乍见之欢只不过是一刹那的事情,过去了就会忘记的。
年少的喜欢,就是一直无法忘记的喜欢,这种喜欢很难很难忘记,你会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不记得周围有什么事物,但是你会记得那种喜欢的感觉,那种感觉是不会骗人的,,骗人的都是错觉。
“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因为饿感觉我好像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你,我想不起来了,发现应该见过,我第一次看见你出现在我的铺子的时候,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我们认识了很久一样。”
“知道吗?”灵芝抬起头盯着老板娘看了一会,她突然想起来,自己的容颜和自己的母亲又或者父亲应该很相似的,老板娘这样说,是不是见过和自己长的相似的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自己就可以找到自己的父母了。
“真的,不得不说,你和那个邵柯南很相似,你的眼睛很像邵柯南,你的容颜很像那个久砚,和久砚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