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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美乐之吻(147)

领头对抗同事的胖教授冷哼了一声,阴森地瞪着他:“怎么?你是菲利斯同情者?是的话,你也该被一起清理掉!省的教坏了学生们,还污染了纯粹的校园和高贵的艺术!”

“荒唐透顶!看看你们疾言厉色的样子,你也配称老师!你们还配当学生!我了解普国,这里是我的家乡,我也了解我的同胞和我们的文明,在这个诞生了巴赫和贝多芬的伟大国家里,演奏着伟大音乐的人做不出这样可恶的事情!你们的仁慈之心在哪里?宽阔的胸怀在哪里?满怀着戾气的你们做出的音乐有谁会欣赏?这一腔的愤怒和险恶能感动什么人?做任何事之前,先摸摸自己的良心吧!”

也许是说不过法学院的教授,也许是恼羞成怒,那位领头的教授冲过去嘶吼道:“你叫这些菲利斯人骗傻了吧!不会睁开眼睛看看吗!看看他们对普国犯下了多少滔天罪行,看看他们有多么阴险和卑鄙,看看他们像蝗虫一样肆虐我们的国家!他们是我们的敌人,如果你站在敌人的身边,那你也是我们的敌人!是我们国家的奸细和叛徒,将来也会背叛国家,背叛人民,你该和他一起滚出去!!”

“该滚的是你!闭目塞听的也是你!你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一味固执己见,根本无法理智地沟通和交流。”

一瞬间,也不知是谁先动的手,两位教授竟然厮打了起来,像乡下那些喝醉了酒的泥腿子,因为一言不合,就互相拳打脚踢,直到几个学生强行拉开他们。

而这不是唯一一次驱赶菲利斯教授的事件,不过几天时间,相似的情形不断上演,就是那几个行为极端的教授,领头驱逐了所有菲利斯同事,把他们驱赶出办公室,甚至直接驱赶出课堂。那些为教育事业奉献了终生的老师们,只得收拾行李,落寞地离开了大学。

进入十一月,又到了每月一次的学院聚餐。

这一年里,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也习惯了每月一次,坐在全是男人的餐厅里,迎着晃动的烛光,和总想嘲弄我的哈里斯面对面,吃一顿有些食不知味的晚宴。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排列座次的,因为不管我早到还是晚到,不管我坐在哪里,围坐在我身边的永远是那几个人,其中以哈里斯为最,他好像根本不在乎我拒绝了他多少次,简直像新城街头那些油腔滑调,总是纠缠女性的流氓一样令人生厌。

长桌上摆着银质烛台,烛台上插着长长的白色蜡烛,漂亮的烛光照亮了桌上的餐具和酒杯,也让墙壁上的宗教意味十足的画像和玻璃更添了一丝神秘感。

这本是一顿很有情调的晚餐,却让对面的人硬生生搅混了。

“风吻过树梢,却无一丝颤动,寒冷拂过大地,却无视火热的心灵,有一种东西正在燃烧,灼热的火焰几乎将我烫伤,可我心甘情愿,愿与这迷人的夜共赴黄泉。”

哈里斯先生相貌英俊,还有一副好嗓子,他说话的时候声音低沉而冷清,像悠扬的提琴,尤其迎着温暖烛光,他那绿色的眼睛会像深海一样专注地凝视着你,比舞台上深情的男演员还让人心动。

如果他不是一次次来纠缠我,我大概会对他很有好感的,因为这毕竟是一位慧聪迷人,英俊潇洒的美男子啊。

可这种贵族出身的男子为什么要来纠缠我呢?又不可能结婚,干嘛还要追求我?被拒绝了也依然纠缠不休,这让我回想起了很糟糕的过去,甚至怀疑起了他的目的。

“今晚的诗有一句没有押韵,我觉得共赴黄泉改成共舞更好些。”我无聊地搭话道。

“哦……”他撑着下巴,凝视着我说,“我当然也喜欢共舞,可我更喜欢死亡的唯美和永恒,喜欢炙热而决绝的痴恋。”

“愿上帝保佑您,想保命还是离这种决绝远一点好。”

“你像传说中冰冻在水晶棺中的公主,有着冰块一样冷硬的心肠,总是嘲笑我火热的内心,践踏我卑微的尊严。”他失落地垂下眼眸,神情落寞如迷惘的旅人。

我也曾因为他这种无辜的可怜表情而心软过,想自己是不是太冷硬,太过分,可次数多了,我就觉得他是沉浸在某种自怜自艾的表演里,有些不可自拔了。

“晚上好,安妮小姐。”坐在哈里斯身旁的布朗特跟我打招呼说,“您前几天得了感冒,最近好些了吗?”

和花花公子般的哈里斯不同,他形影不离的朋友布朗特倒是一位真正的绅士。

这里的人出身各不相同,但奇怪的是,很多人的一举一动,甚至说话的口气都有着谜一般的相似之处,大概是中学时代都经受过严厉的教导和熏陶的结果吧。尽管如此,可相处时间长了,就会发现那掩藏在统一绅士教养下的性格差异,会暴露他们的喜好和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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