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723)
她也不贪心,别人吃肉她跟着吃汤呗。
闻樱把这事儿记住了,又问李梦娇:“独播权没问题啊,范主任给多少钱?”
“范主任比了个三,又比了个五,动作太快了我都差点没看清楚!”
3500万啊?
凭良心说,范主任这个价给得不低了。
《公主的新衣》一共才28集,每一集制作费65万,拍摄总成本1820万,3500万的话,天骄首部剧差不多就对半赚了,闻樱算了算自己投入50万,觉得魔都一套房妥妥到手……不过范主任第一次就肯给3500万,傻子才一口同意呢,说明湘省卫视能接受的购片上限,绝对不止3500万!
制作费每集65万的制作费,是天骄高层和闻樱这样的投资人才知道的,对外一直宣称单集制作费高达百万,那湘省卫视给出的3500万的独播版权买断就有点低了嘛!
闻樱的心怦怦跳。
“湘省卫视有说要买断几年吗?”
“……啊?”
李梦娇完全迷糊。
独播权,不就是一股脑全卖给湘省卫视了嘛。
李梦娇再膨胀,也不觉得自己的首部电视剧能和《西游记》、《新白娘子》这些经典剧集相比,那才是年年寒暑假都要重播的。
“算了,我不和你说,你该干嘛就干嘛吧,我找袁老师说去。”
不仅要有年限,还要留着网络播放权。
2005年,电视剧的传播除了电视台播放剩下基本靠盗版光碟,这主要是受网速限制,一集电视剧要从网上下载资源太慢了,也没有哪个平台能支持流畅的线上播放,可再过些年,大家追剧基本都上网追,先是电脑,后来又发展到手机和平板,有些电视剧直接就不上电视台播放了,拍摄之初就专攻网络平台,网络播放权这一块现在还没多少影视公司重视,但闻樱既然知道了,就不会让袁凤荟把这一块的版权随手散出去!
闻樱满心满眼的都是自己的魔都江景房要回来了,兴冲冲去找袁凤荟商量策略,一时都顾不上打官司的事儿,《爱格》编辑部却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和一个新人解约的事,编辑部没放在心上,顶多这次是态度激烈了些,被作者给告了,对杂志来说还真是第一次!
第475章 温柔不是软弱,而是教养
请了一个像郑致和那样的律师打官司,真的是太给力了!
郑律师动作快且经验丰富,不至于一趟趟跑法院补充证据,很快就成功立案了,所以七月下旬刚到,法院的传票就送到了《爱格》编辑部。
韩琴迟到了,邹蔚君没生气。
韩琴不接邹蔚君电话,拒绝沟通,邹蔚君不生气。
韩琴就觉得邹蔚君软绵绵的。
她错将邹蔚君的教养当成了好欺负,没想到邹蔚君会这么刚,直接把《爱格》告了。
要求杂志道歉,恢复新人作者“逆流的鱼”的名誉!
法院怎么会立案呢?
《爱格》上刊登的解约声明虽然模糊了关键词,但又没说错。
杂志编辑向“逆流的鱼”索要《少年偶像》后面的稿子失败,逆流的鱼选择和蓉城出版集团签约,这些都是事实啊!
法院传票送到编辑部,对韩琴来说是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特别是被总编叫去问话后,韩琴脸上布满阴云。
韩琴在上司面前是应对过去了,说是蓉城出版集团在捣鬼。
“现在《少年偶像》的热度炒得那么高,最先就从蓉城闹起来的,我只是想和逆流的鱼解约,又怎么会花力气替她宣传?”
《少年偶像》在蓉城的热度最高。
蓉城的纸媒影响力辐射整个川省,甚至是隔壁渝城。
韩琴可没那么好心要帮《少年偶像》宣传,那些恶评根本就不是她找人放的。
当然,她的确是准备要这么干,但那是《少年偶像》真正上市后的打算,韩琴之前赌的是解约声明刊登后,蓉城出版集团直接放弃《少年偶像》这个项目的可能。
毕竟是新人作者,还没正式出书就坏了名声,蓉城出版集团何必去赌?
更重要是《爱格》选择解约,《少年偶像》前期积累的人气就断掉了,蓉城出版集团旗下并没有拿得出手的青春文学杂志,想接也接不上。
读者是《爱格》的,《爱格》不再连载,《少年偶像》就成了一潭死水。
再好看的书,没有后续,没了讨论,热度慢慢就降了。
至于“逆流的鱼”,和《爱格》解约,出书的计划也没了,以后再投稿业内哪本杂志不掂量下她的“前科”?
换笔名投稿也有可能。
不过换笔名后没写出头倒罢了,只要写出了名气,真实身份在业内是藏不住的,韩琴自然会有别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