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711)
文学作品的好坏,是否该涉及到作者的人品?
原来只是《少年偶像》的连载楼,慢慢起了争论。
有人还搞了投票帖,“想看”和“不想看”等选项中,只有9%的网友表示坚信作品见人品,“逆流的鱼”和《爱格》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要听听作者本人的说法再下判断。
有17%的网友不在乎作者人品,只想看到书的结局。
剩下74%的网友,坚决抵制《少年偶像》上市。
等闻樱的视线从电脑屏幕上移开,邹蔚君才苦笑道:“现在《少年偶像》是不缺讨论度的,但网上的风向对你很不好,等书上市后虽然不会在天涯论坛售卖,但网友们集体抵制的话,对书的口碑和你本人的声誉都很不利。”
邹蔚君想策划的从来不是骂声一片的黑红图书。
她要销量,亦重视口碑!
不仅是邹蔚君自己在行业内的口碑,还有闻樱这个新作者的口碑。
第466章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天涯上爆料的匿名网友,要么是韩琴本人,要么是韩琴的狗腿子,我和您签约的事别人知道的没这么清楚。”
闻樱给出了合理的怀疑。
邹蔚君其实也这样认为,不过没有证据,邹蔚君没有武断下结论。
“就算网上是韩琴在捣鬼,蓉城本地的报道又是怎么回事,韩琴的手伸不了这么长。”
闻樱也在纳闷儿这事儿。
网上的舆论是一边倒,明显就是有人在带不好的节奏。
网友们很容易被有心人煽动,跟风抵制《少年偶像》,闻樱其实不太担心,网上的键盘侠和现实中的读者们只是重叠了一小部分,那些骂她的键盘侠大部分都不是她的潜在读者。
她的读者群应该是广大青少年,是中学生这个群体。
青少年们有共通之处,平时被关在学校里学习,放假了就会放飞自我,好不容易能上网了很少有学生会去逛论坛,网聊和打游戏不比逛论坛有趣么?
天涯论坛的用户群,从来不是青少年嘛。
心里明白是怎么一回事,闻樱仍是有点不爽。
在家里,她肯对陈经理低头,因为那是她亲妈。
出了家门,她凭啥还要惯着某些傻逼?
蓉城本地的舆论,闻樱怀疑过赵栋捣鬼,随即又否认。
赵栋不知道“逆流的鱼”就是她的马甲。
而且那些报纸上的批评,隐隐有“粉装黑子”的感觉,真要是赵栋出手,不会对她这么好啊。
一开始闻樱还以为是邹蔚君替她安排的宣传路子,见了面就确认不是邹蔚君。
是谁做好事连个名都不留?
会不会是宋总编?
没理由啊,宋婵的书,宋总编都没投入这么大心血!
闻樱在心里把“宋佛乡”这个答案叉掉,见邹蔚君担心着网上的抵制,决定先解决网上的事。
“邹阿姨,谢骞说您替我请了律师?”
“是的,我和律师已经商量好了,要告《爱格》,要求杂志澄清事情的真相,恢复你的名誉。”
邹蔚君知道闻樱想捂住自己的笔名,强调了不需要闻樱出面。
闻樱摇头,“邹阿姨,我不是担心曝光,我是想说您既然请了律师,那就一事不烦二主,麻烦律师把天涯那个匿名的网友一起告了……差点忘了问,请律师的费用是不是算在宣传经费里?如果不够的话,可以从我以后的版税里扣。”
闻樱很想自己挽起袖子上,但不行。
闻樱很想自己掏律师费,但她前几天刚刚上交了手里的钱。
年龄和贫穷,成了闻大律师冲锋陷阵的拦路虎!
说到让邹蔚君垫付律师费,闻樱老脸都红了。
重生人士混成她这样,真是丢人啊!
“律师费你不用担心,这是为了《少年偶像》的上市后的销量,单位领导都很支持,不过你怎么连网友都要一起告?”
不是邹蔚君见识浅薄,是时代在限制邹蔚君。
闻樱笑道:“互联网又不是法外之地,《爱格》杂志破坏了我的名誉,这个爆料带节奏的网友也在干同样的事,当然要一起告!律师应该和您说了吧,就算咱们真的告赢了杂志,最后出来道歉的肯定不是韩琴,她的任何言论一旦发表在了杂志上就成了杂志的言论,《爱格》背了这口锅,韩琴却不受影响?”
《少年偶像》要是大火,韩琴肯定会受影响的,她放跑了一个畅销书作者,杂志内部原本支持韩琴的领导会不满韩琴。
但不轻不重的处分,或者是一段时间的冷板凳,就能弥补韩琴对闻樱做的坏事了么?
当然不能!
韩琴这回踩闻樱是踢中了铁板,闻樱自己不是受气包,亦有邹蔚君愿意为闻樱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