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161)
贺臻也是人,是人就会有青涩期,没有谁生来就成熟,贺臻29岁前的经历她都没有参与,那些经历将贺臻塑造成了闻樱认识且熟悉的那个“贺臻”。
道理么,闻樱都懂。
但刚才那个若真是贺臻……没想到贺臻19岁时那么潮,没有四平八稳的西装,也没有一丝不苟的短发,19岁的贺臻头发是往上梳起来的,还挑染了几缕粉金色,在KTV走廊的灯光照射下非常幻彩!
闻樱忍不住笑了,原来贺臻年轻时是这样呀。
闻樱正在门口傻笑呢,李梦娇找了过来。
“你出来好久了,我来看看你,你笑什么?”
“没笑什么,刚才看见个男生长得挺帅,我追出来看看。”
闻樱很坦率,李梦娇伸长脖子张望,“哪里,人在哪里?”
“已经走了!”
李梦娇怀疑自己被骗了。
闻樱见到个帅哥,高兴成这样?
“比谢骞还帅?”
话是这样问,答案么李梦娇自己早就有了,不可能有人比谢骞还帅嘛。
闻樱没办法撒谎,昧着良心说贺臻比谢骞帅……真像谢骞一样有顶级神颜,家里还有钱,自己也非常有能力的话,贺臻为什么要找她呀?
生活又不是童话,贺臻的外貌的确挺出众,能在普通人中鹤立鸡群,多少还是有金钱的加持,也因为贺臻有自律的生活习惯,反正到闻樱重生前,34岁的贺臻尚未有发福迹象,仍然算是青年男子而不是油腻中年男人。
谢骞不一样,谢骞是真的老天爷赏饭吃,哪怕没有金钱、家世和学霸光环这些外物加持,仅凭长相,都有无数女人前赴后继。
闻樱老实摇头:“比谢骞更好看的,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
闻樱是把上辈子一起算上了,活了31年,都没有见过第二个“谢骞”。
李梦娇点头,“我也没见过,谢骞长得太好看了,有时候我站在他身边都有点自卑,我偷看过他,连皮肤都比我细腻,你说气不气人?”
你自卑?
这话说的,上辈子疯狂追求谢骞的人不就是你么!
多亏了李梦娇出来找她,闻樱崴了脚,还得靠李梦娇把她扶回包厢。
李梦娇想到闻樱为了追一个长得不如谢骞好看的“帅哥”,还把脚都崴了,一边走一边笑:
“瞧你那点出息!”
闻樱笑笑,这种事没法解释。
总不能告诉李梦娇,让她追着跑出来的不是普通帅哥,而是她的前男友吧?
虽然在闻樱看来,她和贺臻并没有分手,但那是和34岁的贺臻,不是和19岁的贺臻……要怪也只能怪重生大神,把贺臻变成了她的前男友。
刚才没有追上去确认贺臻身份,但要说多遗憾吧也算不上。
毕竟按照上辈子的轨迹,她要再过十年才会在魔都认识贺臻,现在的贺臻,没有两人共同的记忆,是贺臻,却不是她认识的贺臻。
闻樱内心也比较矛盾,干脆就顺其自然好了。
如果她和贺臻还能相遇,还能产生感情在一起,那闻樱就认命了,不管贺家人怎么看她,两辈子都斩不断的缘分,闻樱肯定要接受,外人的想法她不在乎!
……
“怎么忽然想起来回国了?”
车上,一个朋友问挑染着粉金头发的贺臻。
贺臻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回国。
一个月前,贺臻正在和学姐打得火热,说不上是哪一天早晨,他在自己的公寓里醒来,忽然就感觉现在的生活有点索然无味。
学姐头脑聪明,身材火辣,贺臻以亚洲留学生身份追到学姐,学校里有许多男生是不满的,贺臻一度也因此自信心爆棚。
学姐还是学姐,一点变化都没有。
有变化的是贺臻。
一觉醒来,做什么事都好像缺点什么,心有点空。
热恋中的学姐似乎陡然失去了魅力,贺臻觉得自己太渣了,得到了就不珍惜。
但内心深处就是有一种冲动,贺臻遵循着本能,买了张机票回国,又从魔都飞到蓉城。
他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直觉没能给他更多的指引。
朋友问他为什么忽然回国,贺臻回答不出来,他到了蓉城一无所获,的确没有继续滞留的理由。
“我明天就回英国。”
贺臻将手臂枕在脑后,“我和丽贝卡早约好了去埃及旅行,再不回英国,我就要失约了。”
一场异国旅行,或许能让他和丽贝卡的感情焕发新的生机,他对丽贝卡并不是玩玩而已。
第109章 耐心还挺好
谢骞从青城山回蓉城,发现闻樱的脚崴了。
昨晚刚受伤时其实并不严重,睡一觉醒来,脚踝红肿发亮,谢骞看见时已经缠上了绑带。
对于闻樱前一天的行踪,谢骞是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