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1014)
现在就是不知道闻樱以后想去哪里上大学。
要是去北边,那就京城。
要往南就魔都。
这两个地方的房子买了肯定不会亏!
陈茹现在已经准备要重新攒钱,等到闻樱上大学时就在学校所在的城市购房。
当然,给闻樱买房这事儿陈茹没指望闻东荣能做多大经济贡献,闻东荣的工作特殊性就决定了这人没办法挣大钱,不过闻东荣当初说要做好榜样,要树立父母权威,现在工作调动来蓉城后是不是就忘了要继续深造的事?
陈茹的话,扎到闻东荣的自尊心了,闻东荣眼睛大睁像铜铃,极想和陈茹争论一番,闻樱心地善良决定给老闻留两分面子:
“我回房间写作业了,你们聊,你们慢慢聊!”
闻樱一走,只剩下夫妻两人在客厅四目相对,闻东荣瞬间如被戳破的皮球没了脸红脖子粗的气势:“哼,我今天心情好,不和你一般见识!”
看,不是他吵架输了,是他根本不屑于与母老虎吵架!
闻樱躲在房间里差点把头笑掉了。
果然只要活得够久,啥事儿都能见到啊!
曾经的一家之主沦为耙耳朵这种戏码,闻樱是喜闻乐见。
不过闻樱确实挺佩服大伯母朱美群,自强自立的人在哪里都被人高看一眼。
第二天陈茹一个人去了朱美群摆摊的地方。
陡然见了陈茹,朱美群先是慌乱。
陈茹咋知道了?
该不会是来笑话她的吧!
朱美群僵在了原地,手脚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对,直到有客人吃完馄饨给钱,朱美群才慢慢回过神来。
慌啥慌,没啥好慌的,靠自己的双手挣钱不丢人。
再说了,自己摆摊又没给陈茹添麻烦,没有心虚的必要嘛。
朱美群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出乎朱美群意料,陈茹一点都不尖锐。
“大嫂。”
陈茹看了一圈先打招呼,“生意还不错?”
陈茹态度好,朱美群松了一口气,像招呼客人一样招呼陈茹:“还行,你吃饭没有,我给你煮碗馄饨?快坐下,一定要吃一碗。”
“好呀,我尝尝。”
陈茹虽穿着体面,却也没那么多讲究,直接坐在了朱美群摊前的小凳上。
一点都不违和。
在小摊前吃馄饨的客人,本来就各式各样,坐在了小凳子吃路边摊时谁也不比谁更尊贵。
这么多年来,妯娌间的确在暗暗较劲,现在回想起来,那些事好像都很久远了。
闻樱是逐渐光芒万丈了,在朱美群心里,儿子闻凯也不比谁差。
孩子们都是努力优秀的,孩子们关系都很好,一直都是做大人的太计较。
水开了,氤氲的水汽笼罩着朱美群的脸,馄饨在锅里翻滚,朱美群有片刻失神。
“大嫂,是不是能捞了?”
“啊,对对对……”
朱美群特别用心给陈茹调了一碗料,紫菜和虾米放得特别足,葱花一撒,浇上两勺画龙点睛的红油辣子,香味直往陈茹鼻子里钻。
有一说一,朱美群煮的馄饨味道只能说还不错,绝不是陈茹吃过最好吃的馄饨。
但朱美群的摊位胜在干净。
很少有小摊会像朱美群这样讲究,煮馄饨的大锅每天收摊后都会拿钢丝球把锅边擦光亮,装调料的小盒子干干净净的,偶尔滴落点红油会第一时间拿抹布擦掉。
所以哪怕味道只是还行,这小摊的生意都很不错!
做啥事都要用心,学习要用心,工作要用心,朱美群的小生意同样非常用心。
——朱美群一定会赚到钱给闻凯买房的。
此时此刻,陈茹无比确定这点。
这是母亲的力量。
以前那些芥蒂啊,现在想起来是挺没意思的,大家的眼界都窄,才会暗暗比孩子。其实有啥好比的,外面的天地宽广着呢,要比也该去更大的舞台比,
陈茹吃完馄饨放下筷子,用拉家常的态度问朱美群。
“大嫂你现在住哪里,摆摊方不方便?”
“不远不远,还是多方便的!”
陈茹将信将疑。
朱美群不知咋解释,今天干脆早点收摊把陈茹带回了自己租住的房子里。
蓉城有很多老房子,这些老房子租金都不贵,只要用心找,总能找到便宜又不错的房子,朱美群一开始租住的地方很便宜,但环境太差,她又是做吃食生意的在那种环境下挺不卫生,虽然外面的客人们看不见,朱美群自己膈应。总觉得会有老鼠蟑螂爬过,怕把客人吃出毛病。
然后她又换了个地方。
房租每个月贵了150元,可房子看上去干净,一楼院坝挺大,可以让朱美群随便停放三轮车。
陈茹亲自看了,就放弃了原本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