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府团宠五岁半(47)
林允夜点了点头。
“你在这里做什么啊?这里可不是活人应该待的地方。”女孩子摸了摸下巴,又赶紧澄清自己:“对了,我是例外,我是活人哈。”
林允夜望着她。
女孩子白净的脸颊忽然慢慢红了:“你迷路了吧?我带你出去好啦!这样,你牵着我的手,把眼睛闭起来,一直往前走就能出去哦。”
林允夜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相信鬼打墙中忽然冒出来的奇怪女孩。
可能是因为她的笑容太不像坏人,眼神太过纯粹,声音也太过好听。
于是他握住了女孩伸向他的手。
“哇,你的手这么冷啊。”
林允夜以为女孩在厌恶,刚想松开手,却被她反手握的更紧:“嘿嘿,夏天的免费空调啊!你别想跑,我要把你拐回家当空调。”
林允夜:“……?”
她没有将自己拐回家当空调,而是牵着他的手,在他依言闭着眼睛时带他七绕八绕,最后成功回了家。
“好啦,你看,到家啦,我没骗你吧。”女孩子又戳了戳他的小脸,笑呵呵的冲他挥了挥手:“在家里不要乱跑哦,那有缘再见啦,小冰块~”
年少的林允夜认真的反驳:“我不叫小冰块,我叫林允夜。”
也不知道蹦蹦跳跳离开的女孩子有没有听到他的这句话,不过等她离开了很远之后,他忽然听到一个回应伴随着银铃的微笑传递到他的耳中:“我是云云!范云云!”
他和那个神奇的女孩子只有一面之缘。
后来,他孤独的,无比艰难的,跌跌撞撞的长大了。
林允夜的成绩优异,学习任何知识都能轻松通透,效率极高。
他向来习惯独来独往。
一方面是不想自己身边的“未知”给别人带来影响,一方面是独处久了,甚至逐渐习惯了。
离开校园之后,父亲想要他接手家业,林允夜在最初的时候,确实做的很好。
但随着成长,那些“未知”对他造成的影响愈来愈大。
那是一个正常的回家道路,他走到停车场,被一只无形的手掌死死扼住了咽喉。
除此之外,四面八方争先恐后的涌来看不清的手掌,攥住了他的四肢,几乎将他的身躯撕裂。
他隐隐约约听到了声音,这些东西仿佛发生了争执。
“我要他的肝脏!”
“我要他的脑髓!”
“血肉,他全部的血肉都是我的!”
“是我先捉住他的右手的,是我!是我!”
剧烈的疼痛,精神一阵恍惚,他嗅到了身上传来的血腥气息,因为失血过多眼前陷入一阵黑暗,他不断的下沉,坠落。
再睁开眼时,林允夜已经不记得自己的名字,来自哪里,以及之前的任何事情。
但投过被血浸染的纱布,他又看见了那双眼睛。
一双纯澈的,仿佛含着星星的眼睛。
“呀!你还活着呀?”年轻又漂亮的女子围着带着小花的白围巾,她惊喜的喊道:“我好不容易才把你救下来,唉,我刚还在想,要是你死了我可不就白救了嘛?小伙子你叫啥?”
他摇了摇头。
“……昂,你家在哪?你从哪里过来的?”
他又摇头。
女子的表情忽然痛苦起来:“不是吧,哥哥,我还指望什么捡到土豪土豪给我一大笔钱我发财的情节呢,你什么都忘记了?”
当然,她只是痛苦了三秒钟,忽然又切换了一副神情,眼神贼溜溜的问他:“那,你会不会割稻子?”
林允夜感受了一下自己的四肢,发现除了疼痛以外没有任何感觉,然后他望着女子,点了点头:“我尽量。”
等到他的身体恢复到能够自由活动的程度时,范云云终于意识到自己捡回来了一个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做个饭难吃的人神共愤,连最简单的家务都不怎么干得好,除了漂亮脸蛋其他一无是处的大少爷。
“妈!我想把他丢到山沟沟里去!”范云云扯着嗓子对范小鹿的外婆,那会儿腰还没弯透的老太太喊:“他连饭都煮不好,做的菜喂猪猪都嫌弃,他就是个吃白饭的,呜呜呜!”
“胡闹!”老太太扯着嗓子凶他:“自己救下了他,把人家捡回来了,就要好好对他负责!”
林允夜从善如流:“婆婆,我给您捶背。”
范云云:“……”
“唉,我一直都想要个这么懂事的儿子。”
这边上演母慈子孝现场,这边正在洗衣服的范云云抓狂:“啊啊啊啊!我本来寻思就算他想不起来以前的事情也能当个劳工搁我这干苦力活!可恶啊,我一定要想办法让他想起来之前的事情!”
范云云想要帮助他恢复记忆的理由,就是这样的无厘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