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儿,孟如寄都忍不住开始心疼起牧随来。
千金买命啊……
千金……
这得费了多大功夫才回的人间,这下好了,一道雷,一切从头来。
还成了她的悬命之物,还变傻了,还不记得事只记吃了,还天天围在她身边求贴贴求抱抱,一张嘴就是“姐姐姐姐”的叫……
逐流城主啊……
他要是找回了记忆,会杀她吗?
只是单纯的换位思考了一下,孟如寄就觉得,如果有朝一日,牧随要是回到了逐流城,做回逐流城主,找到办法恢复记忆……
那么,他第一件事,应该不会是单纯的、开心的带着她这个“姐姐”一起千金买命,再回人间。
他应该……
会想要抹掉这段过去吧……
孟如寄陷入了更深层的沉思。
而适时,在一旁闲得玩头发的莫离,幽幽的说了一句话:
“小孟,在无留之地,结为伴侣的话,是可以分对方一半钱财的。”
孟如寄被这句话从沉思中拎了出来:
“嗯?”
孟如寄反应了一会儿,然后对莫离的态度终于稍微好了一点点:
“要不,你展开讲讲?”
莫离笑了笑:“不用展开讲,就是字面的意思。”言罢,他叹了口气,故作感慨道,“听说,逐流城主,又被大家尊称为千山君,因为,他财可累千山。分他伴侣一半,那至少有五百山呢。给我养老的话,可是一山都要不了的。”
孟如寄望着莫离:“你……”
“我……没别的意思。”莫离凑近孟如寄,在她耳边轻轻开口,“我只是看见了有个傻子喜欢你,我年纪大了,不忍见着一番赤诚心意,被辜负罢了。”
他说完,离开了孟如寄的耳边。
孟如寄看着他,却像是看见了满脸的算盘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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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婚姻大事!岂能儿戏!”
“我怎会出卖自己的姻缘来换取钱财!”
“无论世事如何艰难,我孟如寄绝不出卖自己的本心!”
骂骂咧咧的,孟如寄从林间走到了集市上,然后站在了一个看起来挺破烂的店铺门前,门上挂着牌匾,匾额上赫然题写着“姻缘殿”三个字。
莫离说了,在无留之地成亲,需要在这“姻缘殿”里去买一套纸笔。
纸是写着“婚书”二字和一些条条款款的纸。笔是他们无留之地为新婚燕尔特制的一种笔。笔只能用一次,待把新人的名字都写上去后,笔就会消失,但写在婚书上的两个名字就会被无留之地永远记住,他们就会成为无留之地得到认可的夫妻,从此,生死与共,荣辱共享,钱财自然也该如此。
只是……看着破破烂烂的“姻缘殿”牌匾,孟如寄大概就猜到了,无留之地这些都“死”过一遭的半亡人,普遍对情爱婚姻没什么兴趣,比起荣辱与共,他们更希望自己一个人飞黄腾达。
谁会真死了都还要爱啊?
在这鬼地方一个人赚钱一个人花就已经够苦了,再找个人来一起花钱干什么?
除非……
是找另外一个人来帮自己赚钱的。
孟如寄抱着手在“姻缘殿”门口来回踱步,内心全是她自己的絮絮叨叨:
真的要做到这个地步吗?
她活到现在,算上这昏睡的八百年,拢共有一千多岁的年纪了,在人间,妥妥的算是个“老不死的”,都这把年纪了!来了无留之地后,她不仅体验了“老年”做工、入不敷出、食不果腹甚至牢底坐穿等情境,今时今日,终于还要为了自保,得去骗婚骗财了!
堂堂妖王,说出去,谁能信!
然而,当她内心的絮叨完成的时候,她手中也不知不觉的多了一份纸笔。
纸就是那个婚书的纸,笔就是那个写新人名字的笔。
她已经在自己内心的痛斥与不堪直视中,几乎下意识的完成了领取纸笔这个任务。
没人逼迫,没人恐吓。
人,总会在下意识里,做最利于自己的选择。
就这样吧!
拿回去吧!
让牧随这个小傻子签了吧!
孟如寄决定放下自己的良心。
再过段时间,万一他什么都想起来了,就更完蛋了!
她不仅一文都拿不到,还得自己吭哧吭哧继续赚钱,等她凑到千金,人间都不知道几轮沧海桑田了,别说她五个护法,衡虚山还在不在都不一定。
而且,她更在没凑到千金的时候,就直接被找回记忆的牧随杀了!
现在去写婚书,以后钱财就有了保障,钱财有了保障,她的灵力术法就有了保障,到时候,牧随恢复记忆想杀她,就算他不顾及无留之地的律法,那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