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神写作系统(85)
“所以啊,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事能让你一个这么爱干净的人可以好几天不洗头不洗澡?”
方寻噎了噎,看向远处:“今天终于收完,这么开心的日子,就不要说些扫兴的话了。”
林书轻叹气:“行吧。”
“不过你要是真回来,我举双手双脚欢迎!你要是回来了,读完大学回农村,还没有男朋友的人就不止我一个了。”
“怎么,家里在催婚吗?”
林书长叹气:“家里倒是还好,但是其他人总是会念叨的嘛。念到我妈他们面前了,总归是有压力的。”
一股无名之火窜上来,方寻:“真是搞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老是要管别人家的事,大家各自过好各自的日子不就好了吗?”
“最开始我妈他们其实也会念,不过我妈的婚姻是个什么状态你也知道,要说什么结婚了就万事大吉这种话她自己也不信,后面我跟她聊过几次之后就不怎么提这一茬了。不过人就是容易贪心,家里不催了,我又希望他们也不要因为我的事扛太大的压力。”
林书现在的爸爸是继父。
方寻第一次进法院就是因为她妈妈离婚的事。
大姨的第一任丈夫,也就是林书亲生父亲,因为爱赌,赌输了钱就回家打老婆孩子,大姨受不了最后坚决跟他离了婚。
虽然现在离婚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二三十年前,九十年代,又在这么一个闭塞偏僻的小镇上,离婚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开庭那天,镇上的人围得那个小小的法院里三层外三层。而那个人因为欠了一屁股赌债根本没敢出庭,就大姨带着林书坐在那把长椅上。一想到长椅上一大一小两个背影,哪怕过了这么多年,方寻还是会触动。
方寻手搭在林书肩上:“放心吧,你妈妈才不是别人动动嘴皮子就压得垮的人。”
林书双手一撑,从车上跳下来:“行了,不说这些不高兴的了。在忙下一波之前,明天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第41章
林书说带她去个好玩的地方,还让她多穿点,方寻把自己最厚的羽绒服套上,帽子围巾齐上阵,包里还背了个装满热水的保温杯跟几个暖宝宝,全副武装。
结果今天天气太好,阳光明媚灿烂得像初夏的阳光,她这么穿着出门走了不过几分钟就开始微微发汗,只好边走边解除“装备”。
方寻抱着围巾走近林书家在那条街,阳光迎面而来,铺满整条街道。阳光仿佛有魔法,到处点开一簇一簇小花。有个老爷爷带着一顶黑色鸭舌帽,坐在自家门口晒太阳抽叶烟。旁边没有人坐的木椅子上,蜷着一个肥润的橘白相间的狸花猫。
方寻脚步轻快往里走,快到林书家的时候,听到院子里在放歌。
“高山青,涧水蓝”[1]的旋律一飘过来,方寻秒回小时候,大家还用那种老式收音机放磁带的时候。
方寻在歌声里推开林书家的大门,姨婆正在扫院子,看到她进来,笑着说:“小书在楼上呢,去吧。”
方寻上二楼。
林书刚挂掉一个电话:“等我会儿,我换个衣服咱们就能走了。”
方寻站在二楼客厅里窗户边等着,听着楼下的歌,心情说不出来的好。
没两分钟林书从房间里出来。
“看什么呢?”林书走到窗边。
方寻指指不远处的一个红瓦房子,那一抹红色格外有特点显眼,问:“哪是哪儿?”
林书顺着她指的方向扫了眼,脱口而出:“我舅家啊。”
林书的舅舅在街口开了家类似农家乐的店,房子修了三层高,方正宽大,在街上很是显眼,不过之前都没有注意到它上面用的是红瓦。
“你舅家这个房子修得真好看。”
“那你可千万别当着他面夸他,不然他能拉着你从打地基开始说起。烦死你。”
两个说笑着下楼。
林书把大门打开半扇,把自己的摩托车骑出院子。
“晚上回来吃晚饭不?”姨婆站在门口问。
“晚饭别等我们,外婆你们先吃。”林书把车调整好方向。
“开慢点,注意安全啊。”姨婆叮嘱。
“知道了,放心吧。”等方寻坐上来,林书骑着车往街口开。
*
老家地处偏僻,离得最近的是云峰镇。虽然近,但是两个地方在方寻的记忆里也要三四十分钟的车程。
林书说今年刚通了新公路,她们从新路走,不过十来分钟就到云峰镇上了。
方寻小时候跟着外公外婆走亲戚来过云峰镇两三次,那个时候一条街看过去,就一两个商店,还有不少人家用的是像古装电视剧里那种木板当门。
时隔多年再来,方寻站在街上都不敢认这里是云峰镇。以前没有硬化坑坑洼洼的土路已经变成了宽阔平整的大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