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烂俗人(68)
“是,”沈浔破罐子破摔道,“我字丑,只能写到这个水准了,你将就着看吧。”
“不丑,明明很好看。”
“你在商业吹捧吧,我才不信。”
孟远岑将字条捻起握在手心,底下是一支纯黑的钢笔,他的指尖颤了颤,将钢笔从凹槽里取出,笔帽上有一行烫金色的英文,孟远岑用指腹抹过,同时低声念道:“Mright?”
沈浔点头,“嗯。”
孟远岑沉默半晌,才再次开口,“怎么想到选这个牌子的?”
沈浔想了想道:“可能因为品牌概念里说,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一支钢笔,这听起来好像很浪漫?”
孟远岑攥紧了手里的钢笔,他艰涩地问道:“……你不是对浪漫过敏吗?”
“刚刚治好的,”见对方一副不明所以的表情,沈浔解释说,“因为被你拉去坐了摩天轮。”
孟远岑垂眸将钢笔放回礼盒,指尖用力,笔身被按进凹槽里,发出“啪”的一声清响,回荡在空旷的大厅。
然后他抬起头说:“沈浔,我们在一起吧。”
第三十七章 “树洞。”
傍晚六点的桦沣市,亮起千家万家的灯火。
太阳没入地平线里,夜幕和气温一同下沉,刚从车里出来,脱离暖气的包围,沈浔顿时感觉到了寒意,缩着脖子耸起肩膀减少散热面积,才走几步路,被孟远岑牵住左手,顺势揣到大衣口袋里,十指相扣。
周围充斥着震耳欲聋的车辆鸣笛声,孟远岑也不嫌吵,扯着嗓子和沈浔对话,后者也配合地拔高音量回答,就这么一句两句地聊着,说出的话变成一团白气,喷上对方的脸颊,他们慢悠悠地散到家门口。
晚饭是孟远岑煮的小米红薯粥,配上两碟炒菜,吃完之后,孟远岑将桌面收拾整洁,又去厨房洗碗。
沈浔其实有尝试阻止孟远岑的这一行为,可是他挂彩的右手确实没有什么说服力,被孟远岑一句“你右手不能沾水,怎么洗碗”说的是哑口无言。
趁着这个空档,沈浔和领导简单说明了情况,将医院病例挂号单等等拍照发过去,口头请了个病假,毕竟以他目前的状况,就是去了分局也什么都做不了,反而还占位置。
默默地把手机放回口袋,沈浔倚靠在厨房的门边,静静地看着孟远岑的背影,他有些恍惚,感觉自己像是正在做一场梦,美的不真实。
——“我们在一起吧。”
——“好。”
只不过之前的梦里都是他在告白,孟远岑在说好,这次却交换了角色。
窗外的夕阳与灯光相拥,携手闯入屋里,窗格将光亮裁成一块一块的平行四边形,有几片落在灶台旁,有几片落在孟远岑的肩上。
“沈浔。”
像什么呢?
沈浔看着光斑,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一个满意的形容,像王尔德笔下快乐王子身上的金片,金片下覆盖着温柔且强大的铅心。
“沈浔?”
孟远岑又叫了一遍,却不想对方还是没反应,他的手才从流水下移开,湿漉漉的指尖在沈浔面前弹了一下,“叫你怎么没反应,想什么呢?”
沈浔被溅了一脸的水珠,无奈地用左手抹去,沉默片刻后,他一本正经地说:“在想孟老师就这么被我拐跑了,得有多少人失恋。”
他总有一种把玩笑话说得无比认真的魔力。
孟远岑忍俊不禁,关上厨房的门,推着沈浔的肩膀往客厅走,“那我就这么把沈警官拐跑了,又得有多少人失恋?”
沈浔闻言先是一愣,而后说:“不会的。”
孟远岑回道:“沈警官谦虚了。”
沈浔奇怪地看向孟远岑,“我真没骗你。”
他想了想,问道:“你从小到大应该被很多人追过吧?”
孟远岑刚想说是,脱口而出的那个瞬间,他猛然反应过来,这题原来是一道送命题,临时改口,表明立场,“追我的那些人,我一个都不喜欢。”
谁想沈浔的重点根本不在这里,“是吧,你这话等于承认你被很多人追过。”
他顿了顿,才说:“但是我没有。”
慢腾腾地走到落地窗前,沈浔将窗帘缓缓地拉上,回头时,却见孟远岑心有灵犀,又按亮客厅的一盏灯。
他整个人蜷缩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手里的遥控器怎么也遥不到自己感兴趣的频道。
沈浔按下红色电源键,将遥控器丢到一旁的抱枕上。
身旁的人盯着他看的视线过于明显,沈浔想忽视都难,“……电视上没什么好看的。”
孟远岑温声道:“那就做点别的事。”
沈浔说:“我不知道做什么。”
孟远岑身形动了动,挨得更近了,他伸出一只手臂,从沈浔的瘦削的脊背绕过,指尖搭在对方的肩上,稍微一用力,沈浔就被迫倒在自己胸膛,“那你陪我聊会儿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