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罪(14)
听到这话,时闻竟然就真的直接收起了手机,一点疑问都没有的样子,让白铮又是好奇地问了句,“我就这么一说,你还就真的相信不怀疑了?”
时闻无语地回过头看白铮,只觉得眼前这人好奇怪,怀疑要说,相信也要说,怎么地都要叨咕两句,婆婆妈妈的。
被时闻的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白铮忍不住后退一步,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对着时闻总是免不了多想,可能是他之前给自己的印象太过深刻。
“初次印象”并不可靠,偏见又比无知更加可怕,但往往人就是那般轻易地落入俗套。
与其他不自知的人相比,白铮最大的优点就是他的自知,从来他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
“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白铮轻咳一声岔开话题,而时闻如愿地点了点头。
在两人快要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时闻忽然停住脚步,回头走到燕玲的办公桌前站定。
这么突如其来的行为搞得女孩一愣一愣的,结巴着问,“还……还有什么事?”
“这个送给你。”时闻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打火机放到女孩面前,“我并不抽烟,所以这个给你,更能发挥它的作用。”
“我也不抽烟啊。”
疑惑的女孩不明白意思地嘀咕着,却在仔细打量了打火机的样子后,顿时失语了。
她拿起了那个打火机,宝贝地看了又看,最后用感激的目光看着时闻,真诚地说了一句,“谢谢你!”
“不用谢,这就当是初次见面的礼物,那首歌很好听,再见,陈小姐。”说着,时闻转身离开。
不过,在路过白铮办公桌时,顺走了他抽屉里的一盒泡面。
“喂,你拿我口粮干嘛?”
时闻眨了眨眼睛,态度不再冷淡,像是有什么被打破了一样,他的眼里竟然闪过一丝狡黠,“嗯……我需要一份宵夜。”
白铮不解,“下楼去便利店买也一样,干嘛拿我的?”
“不一样,去便利店买是我要去,拿你的是你要去,很不一样的。”时闻说着下了个定义,“你之所以说一样,只能说明你和我一样,懒得去。”
“话不能这么说……”
两人一边走,一边有来有回地斗起嘴来,无非就是围绕着到底泡面是谁买的,该归属于谁这种小事。
燕玲听着没走远的两人你来我往的斗嘴,就好像回到了很久以前的时光,她和白铮其实是小时候的玩伴。
那时候的白铮也是这样,不服天不服地,像个炮仗一样一点就能着,后来白铮妈妈离世,那个男孩就快速地长大了,长成了现在这个,外人眼中冷面严肃少言的白队。
不过刚刚她突然发现,也许那个男孩并没有长大,只是害羞地藏了起来,很偶然的时候会跳出来见见老朋友,然后会在一个特殊的人面前,结束那幼稚的捉迷藏游戏。
“还说对这种事没兴趣,嘴硬!”
燕玲说着忽然笑了起来,心里甜滋滋的,就像是孩童时期,吃到了世界上那最甜的蜜,发现了大人看不到的宝藏,心情美极了。
与此同时,在城市的一个不起眼角落,一间普普通通的房间里,一个男人坐在落地窗边发着呆。
他貌不惊人,身材也并不高大,脸上的黑眼圈特别明显,眼球布满血丝,透露出一丝癫狂,他大口大口地抽食着香烟,那抹猩红的光亮在黑暗之中经久不灭。
他就这么呆呆地坐着,好像什么都没有在意,又或者等待着一个不会到来的审判。
突然,手机铃声在空荡的房间中响起,那声音大的像是能震破耳膜。
男人一激灵,速度极快地扑向床榻方向,拿起那响个不停的手机。
他的手在发抖,好几次都按不到接听键,有次还差点把电话挂了,好在没有确实发生,他如愿接到了电话。
“我收到了你的邮件,怎样你才能闭嘴?”
那是一道说不上苍老,但也不算年轻的嗓音。
有点像是在锅里反复熬煮过的猪油渣,虽然吃上去清脆且香,但实际上已经被榨干了所有,那声音不可避免地,有着世俗沉甸甸的感觉。
“我要你们交出那个和宋妍合作的人,再给我三百万。”男人呼吸急促地说着条件,像是紧张又像是迫不及待。
那道男声没有任何犹豫,像是听到一个正常的,再简单不过的要求,一点停顿都没有地答应了。
那般地高拿轻放,让男人的心里不是滋味极了,既有轻易放过的不甘,又有自己对自己轻言的懊恼。
同时,心里也不经意地生起对那庞然大物敌人的恐惧。
一个敌人你可以杀掉,那千万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