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39)
他记得成景以前可崇拜和喜欢成煜东了,这才一两天的时间,成景的崇拜和喜欢,怎么变成憎恨和嫌弃?
“因为他是个渣男。”成景很气愤的想,他背叛我妈。
林海义不懂啥是渣男,又觉得成景嘴里总是冒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词。
就忍不住想,这小孩儿最近是不是看了啥奇怪的书?又接触了啥奇怪的人啊?
否则性格咋变得这么叛逆了?
成煜东开着拖拉机,带着林秀和娇娇刚到村口,就被村民们拦住了。
“大队长,今年的粉条还没打。我看最近天气都不错,这几天你有时间没?”
村长年纪大了,大家都理所当然的觉得,等村长明年退休,他们村的村长就是成煜东。
所以啥事儿都爱找成煜东商量!
成煜东看了眼还挂在天上的太阳,说:“那就明天打粉条,你通知一下村子里人。明天上午七点,在池塘边上打粉条。”
把打粉条的地点,安排在池塘边上,是因为方便洗红薯和用水。
因为打出来的红薯渣,要用混着水,用纱布过滤几遍。
把红薯淀粉和渣子过滤出来,然后才能打粉条和晒红薯粉。
整个清溪镇,就他们大河村,有拖拉机和打粉条的机器。
这都是成煜东张罗着,走路子买的便宜二手货。让村民们的生活,变得更便利和快捷。
哪怕就是村长的儿子,都特别佩服成煜东,觉得成煜东是当仁不让的村长接班人!
成煜东把拖拉机,停在村委的时候。
林秀就牵着娇娇往屋里走,可刚走到大门口,就听见一阵摔碗声,伴随着王桂花尖酸刻薄的声音传来:“这么烫,你想烫死老娘啊。”
恶婆婆又在欺负大姐了!
林秀皱了皱眉,看了眼被自己牵着的娇娇,然后从提篮里拿出在供销社买的夹心饼干和蛋条儿,分别装满了娇娇两个棉衣口袋。
“娇娇乖,去村口等着哥哥和外公回家。”家里气氛不好的时候,林秀就会支开娇娇。
娇娇乖乖点头,她往外跑的时候。
还回头,看了眼站在门口的林秀。
她又迈着小短腿,蹬蹬蹬地跑回来,扯了扯林秀的手说:“妈妈,你要是不高兴,就叫大黄来保护你啊。”
闺女的贴心,让林秀唇边绽出一抹笑:“妈妈知道,乖,去等哥哥吧。”
林秀看着娇娇跑到村口的大槐树下,坐着吃东西,身边还围着一些馋嘴儿的小孩儿时,这才放心的往屋里走。
而这时候王桂花教训成念儿的声音,还在继续响起。
“虽然你分给老大了,但你是我生的,你有义务伺候我,给我养老送终。”
王桂花这是把成念儿当垃圾丢了,却还要成念儿这个垃圾燃烧自己,为王桂花提供便利。
成念儿从小就被王桂花当牛做马的指使,整个人都是逆来顺受,根本生不出一点反抗的情绪的心思。
她觉得这可能就是自己身为女娃的命。
谁让她命不好,投胎成了女娃,不是能传宗接代的男娃呢?
被践踏的无比卑微的成念儿低着头,像个鹌鹑一样。
“那可不行。”林秀走过去,看见王桂花坐在她们家的堂屋里,还坐着她的红木椅子。
地上摔碎的碗,也是她精心挑选的细瓷花碗。
还有几个荷包蛋和汤汤水水都洒在了地上,这个显然是王桂花砸碗搞出来的。
林秀俏脸寒霜,他们家条件好,却不代表能随意浪费粮食。
还是鸡蛋这种在八十年代,算是补品的好东西。
林秀心疼自己的碗和鸡蛋,对王桂花这个分家了,还要跑到自己家撒泼的人,更是没啥好脸色:“大姐既然分到我们家,就是我们家的人。我们家的人,你不能随便使唤。”
林秀娇气,但却最护短了。
王桂花要是好婆婆,好妈妈,林秀肯定对她好。可这是个坏家伙,如果分家了不找事儿,林秀也能不搭理她,就这么过。
王贵花真有啥事儿,她也不拦着成念儿和成煜东尽该尽的责任。
可王贵花好好的跑来她家,作威作福就不行了!
“大姐,是我们家的人。”林秀再次说。
成念儿特感激的看着林秀,这世上,大概只有林秀会护着她了。
王桂花却冷笑:“我是她老娘,我生了她,她就该伺候我。”
林秀翻了个白眼,低头问成念儿:“大姐,你咋想的?”
“我?”成念儿愣住,她咋想的?
从小到大,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问她咋想的?
这种被尊重的感觉,让成念儿脑子发晕,根本反应不过来。
“你分到我家了,她却分给了成刚,该成刚给她养老送终。”林秀说:“你有权利选择自己咋个活,就算是亲娘,也不能不讲道理不是。”
她能选择自己咋个活?
成念儿被林秀的话,说的很向往。
她从小就被王桂花像狗一样使唤,还有资格自己想咋活就咋活吗?
还有,王桂花就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中午回到家,见她在做豆腐包子,直接冲进厨房一锅端走了。
现在还霸占着林秀家,不肯走。
一会儿要吃这个,一会儿要吃这个,还砸碗发脾气。
成念儿都有点受不了了……所以听见林秀问她怎么想,她还真仔细想了想。
她想活的像个人,不会被王桂花当狗一样使唤。
面对王桂花的无理要求,也能说个不字。
可成念儿还没开口,王桂花就尖酸刻薄的说:“就算分家了,我也是她妈,我要是有个头痛发热,别说她,就是成煜东也得跪在我床前伺候我,给我送终。”
林秀表情不变:“你这不是没死吗?等你要死的时候,我肯定让成煜东给你送终!”
在王桂花快要气死的表情中,林秀继续说:“毕竟就算你从小虐待他,吸他的血,养你和你娘家那群人。可是人死了,咱们还是得把人好好送走不是?”
“你!”王桂花气的心口痛,林秀这是在咒她死!
她昨晚连夜坐着牛车赶去城里,找小儿子。
到了县城都是半夜两三点了,晚上没咋睡。
早上又坐着最早的班车回了村,这没休息好,在被林秀一气,就觉得胸闷气短。
“你是要气死我啊。”王桂花抖着手,指着林秀骂道。
林秀没理她,扭头对成念儿说:“大姐,该舊獨做晚饭了。”
成念儿知道林秀维护自己,连忙往外跑。
“你给我回来!”
王桂花还想伸手去抓成念儿,却被从门口走进来的男人,给制止了:“妈,你咋又吵大姐?”
“回来的时候,你咋答应我的?”走进屋里的男人,看着二十出头的样子。
带着副眼镜,穿着城里时兴的棉衣,和牛仔裤。林秀扫了眼男人脚上,发现穿着的还是只有涉外商店里才卖的昂贵马丁靴。
这个洋气又时尚的年轻男人,就是王桂花最疼爱的小儿子成刚。
成刚看见林秀的时候,面上还带着歉意:“大嫂对不起,妈又找你麻烦了。”
面对成刚的道歉,林秀表情没有变缓和,而是变得更难看起来。
因为她听见了成刚的心里话……
第22章 成刚的把柄
【成煜东也是眼瞎, 喜欢林秀这种做作矫情的女人。】
成刚看着林秀的神情很斯文,可他的心里话却全是在嫌弃林秀:【好吃懒做,还是个搅家精。】
成刚只要一想到,昨天给县城领导送完礼出来, 就被蔡志鹏带着公安给找到。
差点就让他在县领导面前, 把名声和脸面都丢尽的事情,成刚就越来越讨厌林秀。
【空有一张漂亮脸, 却没有任何先进思想的女人, 也只有成煜东能看上了。】
成刚在心里评判林秀和成煜东的时候, 还带着一种优越感。
【也难怪, 成煜东没考上大学, 一直住在乡下,眼界也就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