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137)
成煜东看媳妇儿夸儿子,有些吃味。
所以在给林秀系安全带的时候,特别霸道的双手捧着林秀的脑袋,让她只看着自己。
成景撇了撇嘴,扭头对坐在身边的娇娇说:“你有没有觉得,咱们家,有人总想霸占妈的注意力?”
娇娇偏头:“哥哥说的是爸爸?”她很疑惑:“可是爸爸一直都最喜欢妈妈啊。”
在家里,有啥好吃的好玩的,爸爸首先想到的都是妈妈。
娇娇和哥哥,反而排在妈妈后面。
成煜东爱孩子,是因为他们是他和心爱的女人所生,属于爱屋及乌。
但是在心里,最重要的永远还是林秀!
这一点,成煜东从不掩饰。
娇娇的共情能力很强,也早就发现了。
还安慰成景:“哥哥别不高兴,爸爸也是爱我们的。”
成景别扭的冷哼一声,想起刚才成煜东帮忙搬东西的事情,也就没继续阴阳怪气了。
这一幕,可把坐在最后一排的那个年轻人给羡慕坏了:“你们感情一家真好。”
他也要去乐安村,所以成煜东回去的时候,就把他也给带上了。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年轻人,竟然是老林夫妇刚认回来的儿子。
叫胡建宗,这次来乐安村,是想把自己名下拆迁所得的房子,过户给养母家的妹妹。
“我妹妹可怜,嫁了人没生出儿子,不受婆家待见,过的不好。”胡建宗说:“我要跟着亲爹亲妈回京城,所以就把房子过户给她,让她有个傍身的东西,能在婆家有底气点。”
重男轻女是这个时代的缩影,女人嫁人以后,过的不好的原因,也几乎都一样。
但是胡建宗是个有良心的人,心里也挂念着妹妹。
因为他买回去后,就是养母家的独子。
从养父母给他取名叫胡建宗,就能听出来,他从小就被养父母寄予厚望,而且一直过的很好。
反而是家里的妹妹,被压榨着为他付出。
女孩子在家里,总是付出的更多。
林秀忍不住叹气,然后揉了揉娇娇的头,她绝对不会让娇娇为家庭付出。
她的小娇娇,可是要被当成公主来宠爱的。
胡建宗下了车,就直接去了乐安村的拆迁办。
林秀侧头,见成煜东盯着胡建宗大步离开的背影,于是伸手握了握成煜东的手说:“以后我们肯定也会找到你的亲生父母。”
媳妇儿的安慰,让成煜东觉得心口暖洋洋。
他虽然想过如果没有被拐卖,他会过着啥样的日子?
但又很感激老天爷,让他遇见了林秀。
林秀对于成煜东而言,是苦难中的糖果……
把王杰送进招待所以后,林秀的心情好了不少。
毕竟减少了一个敌人,她们在东城也会更安全一点。
倒是第二天早上,他们在招待所看见了一个本不该出现在东城的人……
第62章 冷酷无情李彦铭
那个本不该出现在东城招待所的人, 是秦凌峰。
只见他穿着花衬衫,沙滩裤,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皮肤黝黑, 看起来完全不像穿军装时的正气凛然, 斜眼瞥着林秀和成煜东的时候,流里流气的像个混混。
三个人的视线对视上, 秦凌峰眉梢一挑:【没想到做任务还能遇见他们!】
紧跟着秦凌峰心里话响起时, 娇娇已经认出了秦凌峰, 小脸一扬, 就想朝秦凌峰冲过去:“秦……”
“娇娇。”
林秀一下子伸手抱住了娇娇, 对她摇了摇头。
娇娇愣了一下,又看了看装作不认识自己的秦凌峰。
忽然像是反应过来似的, 冲林秀甜滋滋的笑:“妈妈, 我饿了, 我想吃鲅鱼饺子。”
“好,我们这就去吃鲅鱼饺子。”
林秀抱着娇娇朝招待所食堂走去的时候,娇娇就用肉乎乎的小手,搂着林秀的脖子, 趴在林秀肩头, 小心翼翼的看着正趴在招待所前台, 和那个叫三叔的员工说话的秦凌峰。
她虽然不懂,但也知道妈妈不让她和秦叔叔说话。
秦凌峰倒是对林秀的举动不意外,因为在他印象里, 林秀从小到大就很聪明, 也很有灵气。
看着穿着黑色中山装的成煜东, 一脸贴心的从林秀怀里抱过娇娇。
在林秀朝招待所食堂走去的时候, 还贴心的帮她推着门,免得风把门吹过来,撞到林秀。
秦凌峰就忍不住挑了挑眉梢,当初为了能娶林秀,能经常陪在林秀身边,成煜东可是拒绝了和他一起去当兵。
否则以成煜东的身手和本事,当兵的话,能力和成就肯定不在他之下。
不过个人有个人的活法,秦凌峰看着现在老婆孩子炕头热,还有本事挣大钱的成煜东,也是打心底为这个兄弟感到高兴。
听到秦凌峰这句心里话,林秀倒是很诧异的错眼看着成煜东。
她都不知道成煜东曾经有当兵的机会,却为了她给放弃了。
这个傻男人。
当兵多好呀。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保家卫国的军人,那是发自内心的尊重。
以成煜东的能力,说不定和秦凌峰一样,也能当个舊獨年轻有为的中校。
而且成煜东去当兵的话,那肯定就会早点脱离王桂花这样的极品养母,少受多少委屈?
这个男人,真是说的少,做的多。
永远在她不知道,或者看不见的地方默默付出。
林秀眼神柔软的望着成煜东,那水盈盈的眸光,看着成煜东还有些脸红和紧张:“咋……咋了?”
他最受不了林秀这种软绵绵的眼神了,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放电。
“没啥。”林秀笑起来:“我就是觉得我应该对你好一点。”
她没拆穿这件事,因为成煜东瞒着她。
她虽然从秦凌峰心里知道了,但也会继续装作不知道。
但是成煜东对她的好,她却会永远记在心里的。
而成煜东听见秀儿说要对自己好一点,就抿了抿唇,一脸严肃的说:“你能有这样的反省,我是很欣赏的。”
“林秀同志,你要再接再厉啊!”成煜东特别板正的看了眼林秀,脑子里却在想:【秀儿如果要对她好,晚上让我多亲近亲近,别老让我吃素就好了。】
听见狗男人这带颜色的心里话,林秀脸都红了。
因为她想到,前一天晚上,成煜东晚上抱着她跑到隔壁房间,折腾她到天亮的画面。
虽然夫妻作业,做起来的时候,她也很享受。
可总是这么折腾,她第二天走路的时候,都觉得虚。
这个男人咋这么有劲儿啊?
林秀在心里这么想的时候,招待所的食堂大妈看见他们进来了,就笑着说:“来的正好,有刚从船上甩下来的象拔蚌,这玩意儿吃了对男人好。”
林秀看食堂大妈拿起一个象拔蚌的时候,脸都红了。
以形补形嘛,象拔蚌之所以叫象拔蚌。
不就是象拔蚌的触须肥大粗-壮,像男人的那玩意儿?
林秀本来就有些红的脸,这会儿跟樱桃似的,红的晶莹剔透。
成煜东也不是很自在的咳一声,他把娇娇递给了林秀,让林秀去找桌子坐下之后,这才悄声的对食堂大妈说:“给我来一份。”
“得了。”食堂大妈笑的特别暧昧。
她是过来人,一看成煜东这身板,就知道这年轻后生,在床上很有干劲儿。
否则能把林秀同志滋养的这么这么娇艳?林秀同志的肤色能白里透红?那眼睛里全是水润润的春光?
食堂大妈手脚麻利的处理了象拔蚌,切成小块,丢进本就煮开的米锅中。
又加了葱姜蒜,一股鲜香的味道,顿时弥漫在招待所的食堂里。
东城人爱吃海鲜,也会吃海鲜。
蚌肚煮粥,鲜嫩的部位,本来是要来做刺生。
但是大妈怕他们吃不习惯,就用来白灼,用最好的酱油拌了上桌,又嫩又有弹性,成煜东特别喜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