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我骗子(112)

作者:白色的柴犬

闻璟行送阮迎回家,车停在单元门前。他下了车,想等阮迎上去再走。

正好碰见刚从人家打扫完卫生回来的张书秀,看到是闻璟行,她笑着提了提手里的东西:“小闻来了,上去坐会儿吧,正好我刚买了两盒草莓,还挺新鲜的。”

这么晚闻璟行不想上去打扰,谢过之后刚想拒绝。袖子被阮迎拽了拽,听见他说:“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明天就坏了。”

闻璟行看着他的小脸,心里一热,不好意思地朝张书秀笑笑,“打扰了。”

张书秀不仅洗了草莓,还用微波炉热了热中午做的玉兰饼,倒了两杯热牛奶送到阮迎的房间。

闻璟行连忙起身接过,留她一起吃。

她摆摆手,转身就走,“你们说话吧,我就不杵在这儿了。”

卧室门被关上,闻璟行把托盘放在桌上。端起牛奶喝了口,热过的鲜奶有股奶腥味,他不太喜欢,微微皱起眉放到一边了。

但阮迎倒看起来很喜欢,捧着玻璃杯咕咚咕咚喝了半杯,上唇边一圈奶沫。

闻璟行心里一软,随手扯过桌上的抽纸,给他擦了擦说:“不是不喜欢喝牛奶吗?”

阮迎有点好奇,“你怎么知道?”

“你不是在信——”闻璟行嘴上一顿,没继续说,大手揉了揉他额前的发,“我有什么不知道的。”

阮迎看了他两秒钟,把杯子放回桌上,不再继续深问,只是说:“习惯比喜欢更重要。”

闻璟行“啧”了声,“又说我听不懂的话。”

阮迎新租的这个房子,闻璟行还是第一次进来仔细看。虽比不上他们在锦川庄园的家,但这里略微陈旧的布置,总有种熟悉感。

好像回到了他和阮迎刚认识那会儿,那时他有事没事总是去那里住。虽然又小又挤,可那是闻璟行长这么大,住过的最像家的地方。

阮迎的卧室总是很整洁,所有东西都井井有条地摆着。房间里最多的东西,也都是书和他的作品。

黑色的书橱占了一整面的墙,码着各色各样,各种尺寸的书。闻璟行从小就有晕字症,看书就头疼。

他赶紧移开眼,想看看阮迎工作台上摆的彩塑。视线却被夹在角落里的一本书吸引住了,他伸手轻轻抽出那本书,是《白色巨塔》。

闻璟行拿起那本书,问正在吃草莓的阮迎,“这本书不是送给我大哥了吗?”

阮迎将草莓蒂扔进垃圾桶,疑惑道:“没有啊,我没有把他送给任何人,也没借出去过,可能闻先生也有一本吧。你送给我的东西,送给别人是很不礼貌的。”

明明是件小事,闻璟行也没有很介意。可他心里就是很高兴,把书放了回去。心满意足地参观他的工作台,欣赏着架子上阮迎完成的作品。

虽然闻璟行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艺术造诣。但他看到架子中央那个骆驼样式的玩意儿时,总觉得有些怪异,说直接点就是丑,和旁边摆着的清一列漂亮的作品迥然不同。

他忍不住问:“这个是你做的吗?”

阮迎摇摇头,把草莓放回塑料盒,拽张湿巾擦干净手,走过来从架子上拿下那尊三彩骆驼,说:“是有人托我帮忙修复的,已经好长时间了,打算明天给人送回去了。”

“为什么,是没时间弄吗?”

“不是,是我不知道怎么去修复。”阮迎抿了抿唇角,语气有些遗憾:“我一直没有头绪怎么去修,后来尝试做了些加法,也都失败了。”

听他这么说,闻璟行盯着这丑骆驼看了会儿,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他从阮迎手里接过,左看右看,才弄清是那条和其他三个不一样的腿,实是在违和,就像是长着驴耳朵的猪。

“如果加法不行,不能做减法吗?”

“......什么意思?”

闻璟行伸手指了指那条骆驼腿,说:“既然这里和其他地方都不一样,没法修,干脆砸掉再重新做一条腿,这个对你来说不难吧?”

闻言,阮迎微微睁大眼睛,一时没说出话。

闻璟行也不懂这些东西,以为是胡乱指点说错了话,刚想说他就是瞎说的,别当真。

结果阮迎按住他的手腕,眼里有兴奋的光在闪,重复着:“不难的,不难的。”

对啊,自己怎么就没能想到。

既然这个地方和别处不同,干脆就去掉重新做一个就好了。既然没有办法修补,干脆就不修补,舍弃掉这一块,去打造一个新的不就好了?

如此简单的道理,这么长时间他怎么就没能想到呢?

阮迎的脸因激动有些红,仰头对闻璟行说:“谢谢你,你说的很对,我想明白了。”

随口胡诌了一句,闻璟行也没想到能派上用场。他有些骄傲的抬了下眉,自大又臭屁:“我就说我什么都知道,你别不信。”

阮迎等不及明天再做了,他立刻翻了工具箱,拿出一把锃亮的银色小锤。

他打开台灯,将三彩骆驼放置在工作台上。按住骆驼的脖颈处,深吸了两口气。随后眼神坚定,利落地扬起手中的银锤,又毫不犹豫地敲在那根骆驼腿上。

只听一声清脆响声,骆驼腿沿着根部一圈整齐地断裂开来,崩出细小的碎屑,落在黑色的软垫海绵上,泛着微弱的光芒。

闻璟行在他身后,看到断裂的缺口处时,微微皱起眉,“这是什么?”

阮迎也看到了,随之掉出来的,还有一张卷成卷的信纸。

他微微愣神,一股说不明道不清的情绪从心底蔓延开来。明明不知道这是什么,可心里有个声音在响,竭力地告诉他是什么。

阮迎的手微微颤抖,拿起纸卷,慢慢地抻开。还没等看清内容,只是看了眼那熟悉的毛笔字时,眼泪瞬间夺眶而出,哽咽着哭起来。

徐御林喜用毛笔写字,也只用毛笔写字。他曾经说,只有用最软的笔,才能写出最有力的汉字。也说只有繁体字,最能写出汉字的韵味。

疏密得体,浓淡相融的行书毛笔字,在微微发黄的纸上行云流水:

阮迎,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就知道,你真正地走出来了,终于不被过往的那些悬疣附赘之物禁锢住手脚了。

你是我带过最聪颖,最专注,也是最敏周的学生。

我常常说,人要以水为师,像水一样波澜不惊,以柔克刚。在我心里,你一直就像一泓泉水。干净、明澈,不有一点浮躁之气。

可你也是我这些学生里,最让我生气,最让我无力,最让我有气没处撒的一个。我总是逼你参加你不愿参加的比赛,让你写你不愿意写的论文。我并不是想让你拿多大的奖,给老师脸上添多少光。

我只是觉得,你活得太像一个提线木偶,让你往这你就往这,让你去那就去那。别人对你好,你就感激。别人对你不好,你就受着也不反抗。

可这样的生活太累了,总有一天你的身子,你的精神,都会撑不住的。

所以老师希望,你能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能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人可以穷,可以吃不饱穿不暖。但人不能没有追求,否则就是行尸走肉,活到什么时候算什么时候。

可追求并不是什么多伟大的事情,也不分什么高低贵贱。

有人喜欢琴棋书画,这是追求;有人喜欢吃喝玩乐,这也是追求。

老师希望你能有个追求,哪怕以后不干这一行,只要能有个坚持的、有个让你感到快乐的事情,这就足够了。

阮迎,你看起来性子软,其实你很固执,固执得有时候让我有些头疼。怎么好好的小孩儿,就是听不去一句劝。以后到了社会上,到底该怎么生存下去,得吃多少亏。

这一直是让我很担心的事,但现在看来,我不用操这个心了。

你能将这骆驼的腿砸下,我这一切的担忧也就随风消散了,也能好好地在地底下睡个安稳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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