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番外(4)
高誓如今还记得高父脸上那个抽搐的表情。
偏偏当初的高誓越说越觉得有道理,昂首挺胸且理直气壮,“爸妈,你们看,这小孩和我长得多像。”
高父高母无语至极,然而高父向来信奉证据,喜欢讲道理,即便是面对着高誓如此离谱的借口都没有敷衍,为了让高誓不再执着于这个小孩,干脆道,“既然你这么说,那就做个DNA,看看你们有没有血缘关系。”
“如果这不是我孙子,那就送到福利院去,你如果想这个小朋友,可以去找他玩。”
为了儿子一句狡辩的话,硬要拉着俩加起来还不到鞋码一半大小孩去做父子亲缘鉴定,听起来是不是很离谱?
哎,高父就能做出这种事来。
所以说,在高家,胡搅蛮缠是行不通的。
小高誓傻眼了,他当然知道什么是DNA鉴定,也知道这小孩不是自己的孩子。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标本被送进检测室。
面对只讲道理的父亲,撒娇卖乖撒泼耍赖都是纸老虎。
然而,三小时后,医生一步一顿地出来了,僵硬的手指夹着一张鉴定书。
上书:
【检测结果:综合父权指数47271128.1234,父系可能性为99.9999%。】
这下子,不止父母傻眼了,高誓也傻眼了。
第2章
在最初的震惊过后,高家父母迅速冷静了下来。
两年前的那场诡异车祸,已经让高家父母认识到,这个世界上,或许存在着一些,人们认知之外的事物与情况。
比如行车记录仪无法拍到的白影,又比如,眼前的小孩。
高父当即拿出手机,联系空渺道人。
空渺道人与高家已经结识两年了。
当初,高誓沉睡不醒,急坏了高家上下,正当一向不信鬼神的高家,急病乱投医地开始询问朋友有无认识的灵异人士时,一老道敲响了高家大门。
老道发须皆白,鹤发童颜,一身月白道袍,手持拂尘,仙风道骨。
门一打开,他便道,“老朽观此地有异。”
空渺道人被急坏了的高家人请进门,他看到床上的高誓,问过八字后,面色凝重拿出七枚铜钱,往空中一抛。
下一瞬,双眼猛地闭紧,竟缓缓流下两道血泪。
高家众人纷纷围上去,老道只摆了摆手,“天机不可窥。”
他留下了高誓苏醒的时间与自己的联系方式,便翩然而去。
三日后,高誓果真苏醒。
自此,高家彻底信了鬼神之说。
而如今看到这来路不明的小孩,第一反应便是找空渺道人。
空渺道人来的很快,消息发出去,转瞬大门就被敲响,简直像空渺道人早就预料到高家的情况,特地等在门口似的。
但是空渺道人看到小孩时,也是吃了一惊。
他再次拿出铜钱,想要为这小孩算一卦,却如两年前一样,双目再次流下血泪。
空渺道人道,这孩子与高家有缘,与高誓更是有父子之缘。
几番考量之后,这孩子被留在了高家。
而突然喜当爹的年幼爸爸高誓,坚持要自己给这小孩子起名。
其实高家给孩子起名一向没什么讲究,但是高誓毕竟年纪小,高家人很担心会起个“高球球”“高年糕”之类的名字。
没想到高誓沉吟片刻,仰头,“大名就叫高顾笙,小名叫乐乐,怎么样爸妈?”
在名字脱口而出的那一刻,他想到的是梦中的少年。
虽然已经记不清梦的具体情节,却总觉得,少年在梦中未曾真心笑过。
那就给他取名叫乐乐,往后都快快乐乐的。
……
高誓叼着烟,将方才突然出现在脑海中的梦境片段敲进电脑。
他手速很快,衬衫袖子挽起,露出一截手臂。
在他苏醒之后,时不时的,脑海中就会出现一些梦境片段,最开始隔五六年才会出现一次,随着高顾笙渐渐长大,出现地越来越频繁了。
这个文档记满了他零星的梦境。
而时间证明了,那个噩梦不仅仅是一个梦,还是以高顾笙为主角的未来。
这个世界,似乎是一本书。
他的预知梦,实则提前浏览了“剧情”。
剧情……
狗屁的剧情。
高誓冷笑一声,看着自己打出的又一段梦境碎片。
在段落的开头,赫然两个大字。
【温凉】
***
“队长!吃午饭了吗?”
“老大,上次任务的档案我整理好了,你看一下。”
“队长,A市那边有消息了吗?”
……
一进门,队里的狗子们纷纷从工位前抬起头来,高誓顺手拿过常阳上供的半包薯片,“暂时没什么事,报告写完了就去训练场锻炼锻炼,秋子,你的体能太差了,加二十组引体向上和五十组仰卧起坐。”
冉秋一声哀嚎,“老大,我的脚还没好呢。”
高誓拿起薯片,点点头,“对,所以等你脚好之后再加十圈慢跑和五十组蹲起,去扫个宾馆而已,跑太急把自己脚崴断,真有你的。”
无视冉秋的惨叫,高誓把薯片丢进嘴里,嚼了两下皱起眉头,一看包装,“板栗味?这是什么□□。”
常阳笑嘻嘻道,“老大,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难吃的薯片一起吃,你就帮忙吃一点吧,浪费粮食多不好。”
高誓把剩下的半包薯片丢到常阳怀里,“你说得对,浪费粮食是不好,所以要是我看到你没吃完,就把你上次买的樱花酒酿味乐事一起塞你嘴里。”
被常阳强行投喂数不清的黑暗料理的狗子们纷纷欢呼起来,
“队长万岁!”
“原味永远的神!”
“我再也不要吃韭菜味的薯片了!”
一顿嘻嘻哈哈中,黄杉压低了声音轻声问,“队长,乐乐怎么样了?”
高誓何等灵敏,这群家伙看着是在打闹,实则一个个耳朵都竖了起来,他也知道大家都很关心乐乐,干脆也没压低声音。
“乐乐没什么事,就是有点被吓到了。”
见高誓的神色正常,便知道高顾笙并无大碍,有些凝滞的气氛再度活跃起来。
“也是,姓温的那小子也就是个绣花枕头,哪里打得过咱们乐乐。”
“没想到他看着人模狗样的,实际这么不是东西。”
冉秋突然皱起眉头打断了众人的谈话,“老大,温家出手了,想把温凉捞出来。”
刚回到部门的庄貅貅愣了愣,小声问,“什么温家?”
她今天上午才执行任务回来,只知道乐乐差点出了事。
黄杉解释道,“温凉是温家的人,就是B市的那个温家。”
冉秋迅速点开一个个对话框,双手在键盘上几乎要飞出残影,“温家估计是联系不到乐乐,想花钱解决问题。”
高誓走到冉秋身后,看着监控中的画面,冷笑一声。
“温家。”
“让他们捞,我倒是要看看,他们要怎么把温凉捞出来。”
就在昨天,他记起了部分有关温凉的噩梦记忆。
温凉是一切噩梦的开端。
在梦境的最开始,高顾笙便是如他捡到的那样,小小的一个孩子,躺在凌山的荒草中沉睡,他被乞丐团伙捡到,成为了乞讨组织的一员。
这个乞丐团伙,专门挑小孩子去乞讨,这些小孩子,有的是他们捡到的,有的是拐来卖不出去的。
只有三五岁大的小孩,或是被折断手脚、或是被挖去眼睛,用人造的残疾去博取路人的同情,为他们背后的乞丐团伙带来源源不断的金钱。
幼年的高顾笙生的太好,简直是一个吸金神器,靠他来乞讨,比直接卖掉赚的多。
于是高顾笙便在乞丐团伙艰难生长到六岁。
不幸中的万幸,是高顾笙聪慧,与为首的乞丐周旋,多次打消了对方将自己弄残的念头,勉强保住了身体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