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番外(215)
面对难伺候的男人,高顾笙却始终保持着十足的耐心,因为在高顾笙眼中,不是他救了男人,而是男人救了他。
自从男人来到他家里后,周围便再也没有鬼魅敢接近他。
偶尔有不怕死的鬼袭击他,也会被男人一把抓住,捏得魂飞魄散。
在被鬼魅缠身之前,他从未想过,原来肆无忌惮地行走在外界,是如此的惬意。
所以他甘之如饴。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高顾笙白天打工,晚上回家学习。因为男人从不吃回锅热的菜,所以高顾笙会中午跑回来给男人做上饭,再跑回店里。因为时间紧张,所以高顾笙往往随便拿一个包子或者饼,一边跑着一边吃。
在最开始,男人受了伤,所以不能出去工作,后来男人伤好了,却也没有丝毫外出,或是寻找自己记忆和亲人的意思,反而像是暴露本性似的,越来越嚣张。
从前那个乖巧可怜的小流浪狗,变成了大爷似的凶犬。
高顾笙一个人养活着两个人。
因为男人的医药费和挑剔的饮食,发到手的工资,高顾笙往往只能用在自己身上五分之一或者更少,有时候到了月底甚至会不够用,因此,高顾笙不得不打两份工,再加一份晚工。
学习的时间被压缩,高顾笙就挤着时间看书到凌晨。
这样的生活很辛苦,但高顾笙却并不觉得。
他很喜欢。
曾经的他,只是咬着牙活着,不知道希望在哪里,也不知道哪里是未来。但现在,他有了目标,有了方向,也有了为之奋斗的条件。
小家很小,只有一张床,高顾笙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为了避免打扰到男人休息,他便打着手电筒,在客厅学习。
高誓从半空中看着儿子的背影,他看起来好小好瘦的一团,二十二岁的高顾笙,应该已经是个成年男人了,可他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和休息不好,生的很瘦削,个子也不高,看起来只有十几岁。
现实世界中的高顾笙,十七岁便已经比二十二岁的身高要高了。
离开了自己视线的、梦境中的儿子,怎么就受了这么多委屈呢。
可高顾笙不觉得自己委屈,他举着手电筒,在昏黄的灯光里,如醉如痴地吸收着知识,像是饥饿的乞丐,拼命往嘴里塞着面包。
多少人习以为常的生活,却是他求之不得的美好。
灯光照亮了他面前小小的一方空间,他的样貌比起现实中的乐乐,其实略有不足,生活的风霜到底是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但他依旧足以令人痴迷。
他纤长的睫毛如同蝴蝶的羽翼,盛着细碎的橘黄色光点,在如星河的眼底落下一片笑意。
男人站在黑暗里,原本他紧皱的眉头,和眼底的不耐烦,显示他恼怒于高顾笙这么晚还不睡,翻书的声音惊扰了他,却没想到最终却看着灯光中的高顾笙,一站便是许久。
这晚之后,男人看向高顾笙的目光,有了些许不同。
高誓心里“咯噔”一声。
……
高顾笙晚上在酒店工作,他是服务生。
他总觉得,自己瞎了一只眼睛,又瘸了一条腿,其他的也没什么优点,大概是没什么人会看上他,可他不知道,每天有多少双眼睛流连在他的身上,酒店总经理看他的目光,是何等的算计与贪婪。
这天晚上,他突然被同事塞了两瓶酒,要他帮忙给包厢送酒,自己内急。
不过是顺路的事情,高顾笙没多想,从未接触过这个酒店黑暗面的高顾笙,毫无防备地进入了陷阱。
面对着大腹便便的男人们,高顾笙如同误入狼群的羔羊。
高顾笙想逃离,他喝下了高度数白酒以求离开,可男人们怎么会信守承诺。
在绝望之时,章天师找到了他。
他在高顾笙眼中,如同天神一般降临,将他扛回了家。
男人很恼怒,他斥责高顾笙,“蠢货!那些男人不怀好意,你胆子倒是大,敢在外面喝酒!”
高顾笙醉得很了,他眼前都是光斑,只凭着声音去抓男人的手臂。
他痴痴地笑着,面颊带着柔软的粉红,双唇水润如同晶莹的果冻。
“你这不是来了嘛。”
男人越发气恼,“若不是我……”
他余下的半句,被淹没在高顾笙的眼泪里。
曾经的经历是高顾笙心中永远无法忘却的伤疤,今日发生的事情,将他的记忆再次唤醒,他流着泪,浑身发抖,分明在笑着,眼底却都是绝望。
像是即将消融在阳光之下的雪娃娃。
男人眸色渐深,他伸手抚上了高顾笙的面颊。
……
高顾笙拼命挣扎着,哀求着,祈求着男人放开他。
直到男人有些不耐烦地想将高顾笙控制住,所以将他抱在了怀里。
……
高顾笙醒来之后,浑身疼得像是被碾碎后重新粘起,他茫茫然别过头,看见了男人略带淡漠的睡颜。
昨晚恐惧的记忆瞬间涌上心头,高顾笙的身体瞬间僵硬,可下一秒,最后的那个拥抱的温暖,与落在前额的温湿,如同酒后一碗温热的白粥,将他的恐惧抚平了。
这时,男人睁开了眼睛。
高顾笙的心跳声激荡。
男人皱眉,“你怎么还没起,我的早饭呢?”
高顾笙仓皇地道歉,“抱歉,我……”
一开口,才发现嗓音沙哑无比。
男人这才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他看着高顾笙满身狼藉,像是终于良心发现似的,道,“算了,反正已经这个时间了,你不用急。”
高顾笙踟蹰着问,“昨天晚上,你……”
男人几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有些粗暴地将高顾笙拉过来,吻了他的唇一下。
“喜欢你,想要你。”
……
“要你爹!”
高誓猛地从沙发上坐起来,爆了一句粗口。
难得见高誓爆粗口,惊呆的冉秋小心翼翼地凑上去,“老大,怎么了?”
高誓按按额头,结果应不解递过来的糖水一口喝掉,这才缓过神来。
他环视四周,这是一间休息室。
高誓摆摆手,一边打开手机,一边道,“刚才做了个糟糕透顶的梦。”
当他看见高顾笙发来的消息时,瞳孔骤缩。
什么叫,捡到了一个人?
当高誓火急火燎地赶到家时,高顾笙正在订餐。
高誓想问的话还没说出口,高顾笙就顶着一张QAQ的脸跑到了高誓的面前,“老爸,我不小心把锅烧了。”
浓浓的糊味弥漫在家里,顶着春寒开窗,显然也并未对高顾笙的“艺术创作”造成的恶果有丝毫缓解。
高誓满脸问号地走进厨房,发现这个人才不知道从哪来的信心,觉得从未下过厨的自己,可以掌握火神的奥秘,为自己炖一锅菜。
高誓拧着眉头从黑成黑炭的锅里,勉强用铲子扣出一块标准黑炭,回头问高顾笙,“你……今晚想吃铁锅炖木炭?”
高顾笙欲哭无泪,“老爸,这是我做的把子肉!”
高誓默默地看着他,“你问大黄和大黑,说这是把子肉,看他们愿不愿意吃。”
大黄和大黑背过身,实名表示嫌弃。
高顾笙对天发誓他没有浪费粮食的打算,他每一步都是按照教材上做的,但不知道为什么锅莫名其妙就烧起来了。
高誓敲了敲锅,锅回以“Duang Duang”两声,有种吃不起饭只能上街卖艺的美感。
他按了按额角,“明天叫周姨买个新的吧,今天先订饭。”
高顾笙讨好地晃了晃手机,“嘿嘿,老爸我点了,马上到!”
“还有老爹喜欢吃的,我也点了!”
看着傻乐的儿子,高誓想起梦境中,围着灶台转,伺候挑剔章天师的高顾笙,突然觉得,乐乐这样子就很好。
他想学做饭,随时都可以学,但他如果不感兴趣,也没人能逼他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