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的替嫁生涯(15)
她常年住在姑姑家,江家要是发迹了,她是江家的女儿自然跟着收益,要是得罪了人,也牵连不到她头上。
“时哥,这次是要在沅城长住了吗?”
沈依依开了个话头,也是瞧着场面实在尴尬,暂时打个岔。
“嗯,要长住一阵子。”
车里的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倒也没有让话掉下来。
众人一齐起了兰苑,项北在顾之时身边规规矩矩的跟着,简单的走了个过场,用了一杯茶,之后跟着出了门。
出来的时候,车上已经落满了莹白的雪花,一排排的车,在白雪的覆盖下,根本瞧不清楚谁的是谁的。
好歹顾之时今天开的这辆超跑,比寻常的汽车矮些,项北走到车跟前的时候,发现那人还在门口站着,目光落在街角的一家门店前。
随着他的目光望过去,是店家在门口堆着的雪人,标准的胡萝卜鼻子,小红桶帽子,圆滚滚的身子上插着两串大大的糖葫芦。
想起那山楂的酸味,项北不由得分泌了一下唾液,喉结滚动吞了口口水。
原来是想吃糖葫芦了?
说起来他实在是个眼皮子浅的,但凡是留点心,把眼睛睁的大些,也该能瞧见玻璃窗子里头站着的,穿着长款羊毛大衣的英俊男人。
想起早晨的小笼包豆浆油条,项北摸了摸自己瘪瘪的钱包,兴冲冲的踏着雪,站在橱窗外的小窗户口里,买了两串裹着晶莹剔透的冰糖的糖葫芦。
“喏,给你。”一头小卷毛的少年笑的灿烂,捏着一串红果送到了顾之时面前,把他的目光从街角的店里拽了回来。
顾之时眼睛隐隐有些泛酸,僵硬的接过那一串糖葫芦怔了一下,瞧着项北吃着酸酸甜甜的糖葫芦,被酸的龇牙咧嘴的脸,不由得感叹,年纪小可真好。
一口咬下去,强烈的酸和浓厚的甜冲击在口腔里,立马冲淡了兰苑里昂贵的茶叶味。
顾之时素来庄重,手里拿着糖葫芦咀嚼的时候,嘴巴一鼓一鼓的像只仓鼠,项北看的有些愣了,隐约间竟能瞧出来一点这人还是个宝宝的时候该是个什么样子。
一定是白白嫩嫩的圆圆脸,嫩生生的,捏着一串对他来说很大的糖葫芦,乖乖巧巧的站着,被酸到也不会说。
嘿嘿嘿,真可爱。
天寒地冻的,项北有点想牵他的手拽回车里,可他又没跟谁谈过恋爱,没什么经验,总觉着现在去拉顾之时的手都是一件唐突的事情。
他也不想想,两个人更亲近的事情都做过了,现在还担忧这个。
两个人站在门口吃了半天,眼瞧着一串糖葫芦吃了一半,纠结了半天的人,才刚刚拿出了一丁点勇气,上前一把把顾之时的手握在了手里。
顾之时:???
“我们上车吃。”项北的脸被冻的红彤彤的,耳朵也被冻的红彤彤,露着一口小白牙同他说。
顾之时点了点头,由着人牵着钻进了车里。
糖葫芦的酸,往往只是刚入口的时候,冲击的厉害,时间长了就并不觉着太酸了。
项北吃完自己的那一串,意味未尽的舔了舔沾着冰糖味的嘴唇。
透过玻璃,瞧向外头的诱人的红,终究是没抵抗住糖葫芦的诱惑。
“我再去买一串,你还要吗?”
“别去了,吃太多糖不好。”顾之时咬下最后自己最后一颗糖球,在嘴里咀嚼着,咔嚓咔嚓的冰糖的脆响传到耳朵眼里,听的格外的让人想吞口水。
“要不,再买一串,咱们一人一半?”
驾驶座上的人眼睛里透着外头莹莹的雪光,看着他翘起了一点嘴角:“想贿赂我?小朋友。”
被一下戳到心里的小九九的狼崽子,觉着自己已经是个大男人了,才不想被当成小孩子一样说是小朋友。
可他一时也找不到反驳的话,轻轻哼了一声,暗自下定决心,是大人就该干大人该干的事!
见旁边没什么路过的行人,又仗着在车里,越过中间的格挡,直接往爬到了顾之时身上。
两条长腿腿岔开坐在他腿上,一咬牙一闭眼,扣住他的后脑勺,吻上了他的嘴唇。
顾之时的嘴唇湿湿软软,带着冰糖的清甜,对于接吻,项北实在没什么经验,只好用自己的嘴唇在上面蹭了蹭,伸出一点舌尖来舔舐掉了上头沾着的甜味。
之后洋洋得意扬起了下巴,“我才不是小朋友!”
顾之时的声音里带着一点沙哑,扣住项北的腰,往自己身上带了些,目光沉沉地看着骑在自己身上的人,“那大朋友,这是想暗示什么?”
项北:“啊?”
低沉的笑声在耳边荡漾开来,浑身上下最有肉的地方被人捏了两把,那傻孩子才意识到即将到来的危机,脑子里的那跟弦堪堪搭上,难不成自己像是要搞车·震?忙撑着手臂抵住了顾之时的胸口。
“别……路上有人会看到……”
“你刚下怎么不怕?”
项北把脸藏在对方的衣襟里,闷生生的说:“唔……刚才冲动了。”
“那现在呢?”
“你不摸我,就不冲动。”
顾之时低笑出声,在这么闹下去,自己怕是也要跟着冲动了。不轻不重的拍了一下他的屁股,刚想让这小崽子下去,谁知拍了这么一下,这人本能的往他身上贴的更紧了。
“……”
他微微把人拉开些,瞧着有胆子招惹没胆子承受的人认真问:“饿了吗?”
身上的人忙不迭的点点头,给出了一个响亮的回答:“饿!”
第33章 白月光
年纪小的人往往很好哄,一顿饱餐就能让他很开心。
项北餍足的吃了一顿,跟着顾之时去了他在沅城的别墅。
很奇怪,明明是兄弟,顾之时和顾之珩又都住在沅城,一个住在沅城最北,一个住在最南,隔了一条街就是别的城市了。
顾之时的家里装饰的并不算豪华,但很舒坦,有种温馨的感觉。
没人不喜欢舒适的大房子,小狼崽愉快的住了进去。
水壶里烧着热茶,项北抱着热水杯坐在沙发里晒着太阳打盹,他似乎已经很久没在这样寒冷的日子里,有这样温暖的感觉了。
实话实说,他开始享受和顾之时在一起相处的日子。
项北之前喜欢过几个明星小姐姐,嘴上嚷嚷着喜欢,也放在心上过,只不过明星这种身份他看不见也摸不着,也只是当个念想。
可现在不知道怎么的,心里偷偷摸摸的把顾之时拎出来,跟人家那些大美女比较起来。
然后意外的发现,顾之时比大美女还好看,说话声音还好听,明明是个男人,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不解开一颗扣子,一个眼神过来就能又禁欲又诱惑。
翻开手机里偷偷摸摸的藏着的曾经很喜欢的明星小姐姐的照片,突然就没了兴趣,要么太娇柔,要么太做作,也不知道自己当初是眼瞎还是怎么回事,怎么看也没有顾之时好嘛。
而且这么好的人,是他的对象了~
他正正经经的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也不太懂到底该怎么对一个人好,刚到下午四点,就猛然问了一句:“你晚上想吃什么,我来做饭吧。”
彼时顾之时正在一旁看东西,听见他说话,才把眼睛从屏幕里移开。
他其实心思并不在屏幕上,被项北这么一句拽了回来,一点半吃的午饭还在胃里存着,看向满脸都是胶原带白的少年的瞳孔不禁颤了颤,他难道……又饿了吗?
“都好,现在想吃点下午茶吗?”
项北想了想也没好意思拒绝,“好啊~”
“我打电话叫,对了,晚上我出去一趟,有点事情要忙,晚饭不用做我的了。”
满心欢喜的准备好撩起袖子给顾之时做吃的人,抬手蹭了一下鼻子,掩饰了一下自己略微有些失落的情绪,“哦,好。”
他低下头继续看手机,项北也只好在一边自己玩,翻了翻几个网页,眼睛又瞟到了顾之时身上,啊!真人思考的男人可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