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后霍先生他急了(37)
展箐续盯着不远处的祈墨看,他很疑惑这家伙到底怎么做到的,毕竟祈赞宠他可不代表能由着他胡闹。
祈墨收到了她的视线,旋即一笑,不慎在意地扣动手指。
“嘭!”
一声枪响,所有人目光瞬间聚集向这边,眼里尽是不可思议。
大庭广众之下开枪,祈墨疯了?
祈赞一惊,抱着人赶紧回到车上。
他一把将任川丢到祈墨腿上,紧接着关上车门一脚油门下去,车子转了一圈,迅速驶出医院。
祈墨被昏迷的任川压到伤口,他却仿佛感受不到疼一样,抱着任川傻笑,甚至向一旁开车的祈赞笑道:“哥,谢谢你。”
祈赞恨铁不成钢,开着车也不忘伸手给他一巴掌:“别叫我哥!我不是你哥,败家丢脸玩意儿,就非得要这小子不可?妈的让你吓唬吓唬人,你他妈真开枪?你是真刑啊祈墨。”
祈墨自知理亏,缩缩脑袋不再招惹他,仔细查看起怀里的任川。在看到腹部显眼的伤口时,祈墨瞳孔不由得蒙上一层灰,脸也黑了不少。好在除了肚子上那片淤青,任川身上就只有少许的擦伤,都是两车相撞时造成的,不过都上了药,用不了多久就能好起来。
祈墨抱着任川,低下头贪恋嗅着他的气味,一想到刚刚发生的事,他就忍不住害怕,忍不住发抖。
祈墨不敢想象,若是刚刚晚到那么一下,自己是不是这辈子都见不到任川了?他就差一点儿,差一点就赶不上展箐续离开,如果真的那样,他会疯掉的,一定会疯的。
祈赞开着车,余光瞥到副驾驶上,眉头禁不住轻凝,平日高大不苟言笑的弟弟这是抱着一个男人哭了?为什么?
祈赞不明白为什么,在他看来任川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若说漂亮倒也是真漂亮,可是漂亮的人多了去,平常也不见祈墨对别人露出好脸色。
他想不通弟弟怎么偏偏栽在这家伙身上,还是一个没有任何作用的残废。
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只要祈墨遵守他们的诺言,和谁在一起都无妨。
第四十八章 :祈墨计划
任川昏迷了两天左右,这期间祈墨一直贴身照顾着他,明明自己也是个伤患,却偏偏要把所有事情揽到身上,非得亲力亲为才肯放松。
他太怕了,任川离开的那段日子,他活得仿若泥潭中等死的乞丐,食欲不振精神萎靡,身体素质疯狂下滑,几近崩溃。
祈赞在得知他十来天没去公司时立马赶到了祈家,他大概不会忘记那天所看到的一切。祈墨就像想不开的神经病,胡子拉碴,眼周是一圈浓重的黑眼圈,周围散落的烟蒂倾诉出他这些天究竟有多颓废。
祈赞认为他疯了,祈墨却仿佛想通一切,突然振奋起来,只收拾了两天,那个风光无限的小祈总又重新投入公作中。祈赞当然知道为什么,他任由祈墨去闹。
他相信祈墨有把握,不然也不会突然变了样。在他看来他这个弟弟很极端,如果没办法忤逆,迁就就是他们最好的相处方式。
更何况祈墨当年突然发愤图强接手公司,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小祈总曾经和那一群腐败的富二代没什么区别,花天酒地风流成性,洗心革面本就是个诡异的事情,要是一点原因都没有,祈赞反而觉得这不像他的弟弟。
在祈赞的掩护下,祈墨带着任川躲到了提前安排的小平房。
安顿好一切,祈墨抱着任川,像极了小孩子拿到心心念念的娃娃,死活不肯撒手。
一旁倚着的祈赞瞧见了,嘴角忍不住抽抽,冷哼一声道:“干脆一块睡个棺材算了,废物。”
祈墨没反驳他说的话,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随后又转头去看任川,时不时抬手去理理他的碎发。
“展家那边的人来找麻烦了,你最好有准备,赶紧养好伤,20号之前离开京城,随便找个城市落脚先,别莽得像头牛,烂摊子就知道留给我。”祈赞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祈墨闷头应了一声。
“你那腿怎么样了?”祈赞问。
“没事。”
两个人没了话题,祈赞不方便留太久,很干脆离开了小楼,临走前又叮嘱了祈墨一句:“能多快多快,京城风太大了。”
说完也不管祈墨到底听没听,转身走了出去。
祈墨把任川放到床上,眼眸极其温柔。他看着任川,伸手牵起那只比自己小一号的手。很小一只,也很瘦,攥在掌心硌得慌。
感情的事情谁也说不准,祈墨没想到喜欢一个人会是这种感觉,又涩又酸,可酸劲过后又是无尽的甜,仿佛下了咒,让人为之沉迷。
正如祈赞所说,任川的确不是很优秀,但这重要吗?他只知道几年前那场婚礼,那一眼,他大概就已经沦陷了。祈墨是变态的疯子,他跟踪任川进半年时间,表面上是迷途知返的谦谦公子,背地里为了任川什么事情都做过。
任川刚结婚那会儿霍戬心思全在工作上,不怎么在意这个没用的男妻,祈墨躲在暗处,把任川的一切看的明明白白,偷窥的诡异刺激感令人亢奋,祈墨唾弃这样的自己,可每当见到任川时,人性道德就被他抛之脑后,全当狗屁了。
逐渐的,他看到了任川的多面性,他会哭会闹,经常一个人坐在花园秋千玩,不怎么说话,很喜欢做饭,常常一个人一待就是一天,看到有趣的事会笑,像个被禁锢的太阳,明明那么耀眼,却偏偏只能在这栋空荡荡的房子发光。
直到精心布置的监视器被发现,祈墨的偷窥彻底终止。
再次见到任川,就是多年后墓地那个飘着蒙蒙细雨的阴天。
。
祈墨轻轻揉捏着掌心小手,趴在床头静静端详着任川。“小川小川,快点醒来好不好,我带你离开这里,我们一起走,再也不回来了好吗?”
窄小的单间连回声都没有。
任川是在次日早晨醒来的,他看着床头趴着的一颗脑袋,先是吓了一跳,紧接着手忙脚乱爬起来,一连退到了床角。
动静太大,祈墨眉头微微一皱,眼睛慢慢睁开来,睁开的第一眼就把他吓了个好歹。
祈赞找的落脚点很安全,是一片老巷子的小单间,附近有老市场,位置什么的都勉勉强强。不过比起曾经的锦衣玉食,祈墨还是很不习惯的,更何况这里没安暖气,空调没多大用处,几乎就是摆设。
任川现在只穿了薄薄的睡衣,瘦小的身躯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不知是冻的还是吓的。
不过在看到祈墨的脸时,他眼里的害怕少了许多。
祈墨大腿受伤,站不稳,忍着疼单膝跪着,扯住任川的睡衣就把他抱了过来,紧接着一把拽过被子把人塞了进去。
“别闹,这样会感冒的,身上还有没有难受的地方,饿不饿,我点个外卖。”说着他便拿起手机翻到某团页面,然后又把手机塞到任川手上。“想吃什么挑吧。”
任川看了看手机,又看了看他,半张脸缩进被子里。“你,你为什么要救我?”
“我喜欢你。”祈墨毫不掩饰,直白道。他受够了那些患得患失的日子,有些事情,总归需要当事人去才能抓牢。
任川睁着大大的眸子,满脸不可置信看着他,眼里的追问都快凝成话筒怼到祈墨面前。
祈墨不想说多余的话,现在暂时还不是交代的时候,他只是摸了摸任川的头发,安抚道:“我喜欢你小川,我是祈墨,我们见过很多次的,别怕好不好,我带你离开京城。”
任川记得他,每回在医院都会碰到的……陌生人。这也不假,他们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交流,关系也就陌生人好上那么一点而已,不过任川对他的印象不差,可他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突然喜欢自己,还要把他带走。
“我们,我们是不是在很久很久之前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