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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后霍先生他急了(21)

作者:上琳 阅读记录

其实抛开这张结婚证不谈,他们的关系早就进行到了不可控的程度,与其说这是一种解脱,不如把它理解为释怀,至少在任川看来,他们的交集起步于这本红色的本子。

流程很顺利,任川没有财产,他不在乎这些,印章一盖什么都结束了。

霍戬带着他回了霍家,任川没挣扎,也没问为什么,他问了霍戬太多次这三个字,全部都没有回应。

霍戬缺一个玩伴,他还没找到想要的答案,即便他要走,霍戬也不可能会放过他。

苦难没有熬到头,他还要继续走。

房子很暗,任川重新回到了轮椅上。

他头一次觉得和霍戬在一个房子里不是件很压抑的事情,他直视着霍戬,淡淡问道:“林涵伞什么时候住进来。”

等他住进来了,自己就该想办法走了。

霍戬有些看不懂他,任川这家伙很奇怪,越来越不清楚他到底想要什么,霍戬诡异的发现,他竟然希望任川伤心,希望他拒绝离婚。

两人对峙着,一言不发,霍戬盯了良久,最后败下阵来,临走前还丢了一句话给任川。

“晚上我会托人带你去配假肢,小伞生病了,暂时还在医院养着,三天后霍家的宴会你必须跟我去。”

摔门声很大,震得房子都颤了颤。

任川愣在原地,有些不敢相信刚刚发生的一切。

泪水淹没了一切。

压抑在心底的,哭不出来的,在这一刻都宣泄出去了。

没有了牵绊,任川还剩什么呢?

活着,活着就好了。

活着离开这里,离开霍戬。

坚定不移的。

前所未有的酸楚充斥着脑子,心脏紧缩,痛得不能呼吸,任川咬着牙极力控制着情绪,喉咙哽得生疼,支离破碎的哭声从指缝间渗出,滚烫的眼泪扑簌簌落下,留下两道湿湿凉凉的泪痕。

其实他们离不离婚结局都一样,只不过起源来自于这,那么解脱总要从这里开始。

任川哭了很久,直到眼睛红肿泪水枯竭,什么也流不出来,他才缓过劲来。

晚饭被霍戬放在桌上早已凉透,任川胃不好,凉的东西吃了会疼,不过他不在乎,疼也是好的,至少他清楚的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没人的胃是打出生就废的,任川娇声惯养多年,身体在到霍家之前一直都是很好的。

任川常年被霍戬关着,霍戬不在意他的死活,门一锁什么时候记起来也不一定,又或者说他并不是不管不顾,因为霍戬每次都能在任川快要极限时回来,然后当着任川的面把不知道哪儿弄来的残羹剩饭扔进垃圾桶里。

散发着腐臭味的食物再次受到污染,它们静静躺在垃圾桶里,混淆着泥沙和纸巾碎片,以及一些不知其貌的垃圾。

霍戬冷笑着叫他吃,阴翳的眼睛泛着刺骨的冷意。

任川爬到了他脚边,连求饶都没说出口,霍戬便不耐烦地将他踹开,又踢倒垃圾桶,厉声命令道:“吃!”

青年被折磨得早就没了力气,趴在地上许久才艰难坐起身。

他撑着地面,觳觫着抓起被踢出来的剩饭,一口接一口送进嘴里,干呕忍不住,任川就捂住嘴,逼迫自己把反到嗓子眼的饭菜咽下去,他一边呕一边塞,除了哭别无选择。

霍戬尽兴了,大多数情况下会将他送去医院,若是赶上他心情不好的时候,那也只能自求多福。

身体就是这么一步步垮下来的。

酣畅淋漓哭了一场,任川鼻头泛红,眼睛也肿得厉害,胡乱擦掉眼泪,袖子已然湿了一大片。

外卖盒子凉得冻手,好在这里微波炉还能用,任川热了久违的早餐,安安静静吃完饭,收拾好垃圾放在房子门口,接着就回了房间。

第三十四章 :草莓蛋糕

霍戬言出必行,果真派人把任川带走了,一切似乎都很顺利,任川没有反抗,越来越往霍戬期望的模样靠近。

霍戬命人给他换上了一套得体的衣裳,任川挽着霍戬入场,他还不习惯靠假肢走路,动作说不上的怪异,但他只需要依附在霍戬身边,做个陪衬就好,也不会有人注意得到他。

豪门世家的水说深不深说浅不浅,霍戬只是一名私生子,他能爬到这个位置,任川仍是不得不佩服,这样的人,什么都放得下。

霍戬谈笑风生,正和一个男人聊着生意上的事,虽说这是霍家大小姐筹办的订婚宴,但到了他们这一层的,又有多少事情是随心的?明里暗里都是一个性质,至于原本的意思是什么,估计连当事人都不清楚。

“哈哈哈,霍总果然爽快,那么我们说好了,改天我在约您。”男人露出狡诈的笑,一杯酒抬到了面前。

任川熟练的举起酒杯,杯壁碰撞发出了清脆的声音,类似的酒会任川陪了霍戬太多次,也为他挡住无数次酒,干起来自然是得心应手的。

那男人一直忙着和霍戬客套,现在才注意到一旁的任川。

“这位是?”

“您好元总,我……”

任川张着嘴,话吐了一半又给他咽了回去,曾经烂熟于心的客套话现在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他要怎么答?他现在算什么?情人还是玩伴?

“任川,任家小少爷。”霍戬一句话打破了尴尬。

元云山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向任川的目光如炬,是一种不加掩饰的打量。

任川早就习惯了这种视线,饿狼盯着食物那样直白,他将酒杯一饮而尽,冲着元云山露出一个温柔的笑,腼腆又勾人。

这是霍戬教他的,他必须为霍戬在生意场上留下用处,否则一个没有价值的东西是随时会被抛弃的。

任川厌恶这样的自己,可是那又怎么样,这方法的确好用,现下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元云山笑着打趣道:“没想到霍总身边还有这样的美人,不亏是霍总,看人的眼光真是高。”

任川当年和霍戬结婚时,婚礼虽办得很大,权贵也邀请了不少,可是也就是这一次,婚礼过后霍戬就没在外人面前提起过他。

时光飞逝,人们总是会忘记什么的,距离上一次和霍戬出席,已经过去半年了,所以有人不记得他也不奇怪,毕竟在比起他这个上不了台面的落魄少爷,霍戬更热衷于宣传林涵伞和自己的关系,现在谁人不知霍戬马上要和林家少爷订婚呢?

元云山明显很喜欢任川,霍戬当然看出来了,也不装什么听不懂,很是大方地将人推了过去。“既然元总喜欢,那么送您玩玩也无妨,不过这可是个残次品,您不嫌弃就好。”

他朝任川抬了抬棱角分明的下巴,慷慨大方道:“去陪陪元总。”

任川咬着牙不动,被他一推一个没站稳倒的过去。

元云山眼疾手快一把接住了他。

任川吓得脸色有些白,他站稳了身子,朝元云山道了谢。

“没事。”元云山扶着眼睛看他,一副斯文儒雅的长相,笑起来莫名亲切,有一种慈眉善目长辈的错觉。

任川跟着元云山走了,像转手的商品,上一秒还跟在主人身后,下一秒就要陪陌生人离开。

他有些拘谨,这是霍戬头次把他这么草率送走,一个晚上都格外小心翼翼,以往都是这样帮霍戬挡酒的,他可以醉,但霍戬得保持清醒。也不是没人对他起过歪心思,霍戬维持着脸面都是一一拒绝的。果然,抛弃了那一纸婚约,他就是霍戬的走狗,只要能发挥作用,随时随地都可以抛弃。

倒不是伤心,感受到霍戬对他的占有欲在一点点消磨殆尽,任川有种前所未有的舒畅,就算是要跟一个陌生男子走也无所谓,更何况他计划的第一步就是离开霍戬,哪怕是几分钟。

元云山很照顾任川,没让他挡酒,发现他走路别扭后也不怎么走动,就在这一圈绕着,时间过半还找了位置让任川坐下,很是殷勤地递上来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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