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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温玫瑰(13)

作者:她行歌 阅读记录

时温瞪大了眼,原来这个哥哥不喜欢红玫瑰。他那时候受父亲影响,已经对花草略有研究。小孩稚嫩的声音带着笑:“那好办,等我以后给你种和音玫瑰,开出来的花是黄色的。这样你就能开心了。”

“是吗?”万重为盯着小孩天真无辜的一双大眼睛,说了一句,“好,一言为定。”

“不过这是我们的秘密,你不能告诉别人。”他又说。

时温重重地点头,他和小哥哥有了共同的秘密呢!

直到后来过了很多年,时温才知道,万重为给出的那个理由多么可笑,而他又是多么地把它当了真。

年少的光阴灿烂又飞速。

方连云在大儿子上小学之后,很快又怀上了小儿子。万行川在这座城市的另一个方向,重新买了一座半山别墅,很快带着妻儿离开。

泺水居只留下了还没成年的万重为。之后那几年,万行川偶尔回来看一眼,但也真是偶尔了。

同样被留在这里帮佣的都是几个旧人,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悄声谈论着大少爷的可怜。但万重为似乎没受多少影响,只是更加沉默着上学,直至毕业后进入万源工作。

只有时温,始终如一地悄悄关注着那个笑容寥寥无几的少年,看着他慢慢变成青年,慢慢变得越来越沉重和辛苦,越来越让人看不懂。

只有时温,始终记着那个要为他“栽一片和音玫瑰”的约定,想让小哥哥开心起来。

再到后来,父亲去世,十七岁的时温再次和万重为有了交集,成了他没怎么在意过的被资助人,得以在泺水居继续留下来。

没来由的少年心动,在每一个清晨日落塞进他的血液和气息中,渐渐沉淀,浸透四肢百骸。

那个黄昏,他躲在暗处,看平叔小心翼翼去求情,那个早就精英范儿十足的成熟男人并没有考虑多久,便说“让他安心住着,只管好好学习”,于是,那股少年心动突然就冲破理智的束缚高高跃起,又飞速落回心尖。

这爱意从此就泥足深陷,挡也挡不住了。

其实时温读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有能力离开。他成绩优秀,拿了全额奖学金,后来又考了同校研究生,老师也格外关照他,虽然钱不多,到足够支撑他的学业。

但离开意味着再也见不到万重为——虽然住在这里也不常见到他,但至少是有期盼的——所以他依然住在洛水居,但早就不再收平叔给他开的工资,照顾那些花草也权当抵消了住宿费。当然这些琐碎小事,万重为不会知道。

现在和万重为结婚,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时温都是喜悦的——他距离那轮高悬空中的明月,又近了几分。

大概是把余生的好运气都用尽了。时温想,所以自己才和万重为的交集越来越密切。

继而又暗暗下了决心,期限两年的婚姻之内,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会竭尽全力帮万重为,在那人心上种一片黄玫瑰。

因为那个人的伤心和脆弱,大概只有他一个人看到过。

两人相安无事地又过了几天。时温渐渐习惯了和万重为共处一室,晚上便不再看书到很晚。一则他怕自己睡得晚打扰到万重为,再则他自己也熬不住。

两个人真是像舍友一般,除了合住在一起,什么也没有改变。

通常时温醒来的时候万重为已经去上班了,而时温做完功课上床的时候,万重为已经睡下。

偶尔四目相对,就打个招呼,万重为坦然,时温腼腆,一时间倒是莫名和谐。

但气氛到底还是有些不同了,尤其是两人晚上在床上都醒着的时候,便有种微妙的不自在。时温尽量忽略这些,也不知道万重为心里怎么想。

很快,W城的议程明确了下来,他跟着导师孙光暮和师哥师姐,一共四人启程去参加为期一个月的研讨会。

而万重为,也几乎同一时间出差去M国处理一个刚刚买进的项目。

时温比万重为先走一天。他是早上的飞机,怕自己起来晚了,特意定了闹钟。时温这人有着和他本人的勤奋截然相反的一个毛病,就是爱赖床。

定了闹钟之后的时间也是匆匆忙忙。

当他拖着行李箱,手里抓着一个面包,准备冲出门时,被还在吃早饭的万重为喊住了。

“吃完早餐再走。”万重为示意他过来。

“来不及了,”时温停下脚步,略有些汗颜,“我先走了,那个……重为,你慢慢吃。”

他还不太习惯直呼对方姓名。撇开身份地位天差地别不说,对方还比他大八岁。

“吃完我送你去机场,时间来得及。”

“啊?不用了,你别耽误上班。”

万重为干脆站起来,走到他跟前,很自然地揽了揽他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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