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没有好下场(13)
想了会儿,林千抬手叫来温阳,把护手霜原封不动地放进他的书包里,并嘱咐他明天拿去还给季老师。
温阳相当听话,二话不说地答应了,林千摸摸他的头,问:“下午在学校和那小胖子又怎么了来着?”
温阳低头拉着书包的拉链:“下午他又来找我,说他的爸爸是教育局的局长,连季老师都能管,问我爸爸是干什么的。我就说,我爸爸是个画家,有千万粉丝。”
林千愣了下,看着在外替自己吹牛的儿子顿时一臊,捏捏他的脸:“好哇,我儿子都会骗人了。”
“我没乱说。”温阳头向后轻轻一躲,“你是会画画。”
“千万粉丝呢?”
“我就是千万啊。”温阳望着他,又一点点凑过来,环住他的胳膊,“爸爸,我是你的粉丝,这不算说谎。”
小朋友声音清脆,紧贴过来的身体像一只粘人的小章鱼,又像一团棉花,温和柔软地盖住他呼呼漏风的心口。他这一整天的奔波辛劳,受到的轻视贬低,陈年流言,往日遗憾,原本都像风一样刮过了,他不在意,也无暇在意,此时却卷土重来,化作凝在眼眶上的一阵酸楚。
林千睁了睁眼,而后笑了两声,张开臂膀。
“来,温阳,给爸爸抱抱。”
第10章 紧吗
温翰林的葬礼定在城郊的砚山墓园,从林千家开车过去要接近两小时,早上七点不到,就有一辆低调的SUV安静地停在了楼下。手机响起时,林千正蹲在穿衣镜前给温阳穿最后那件外套。
黑色的。
温阳浅色衣服多,原本林千还在犹豫要不要专门给他买一身合适的衣服,秦助那边就联系他问了尺寸,第二天连同他和温阳的衣服一并让人送了过来,一大一小两套黑色正装和羽绒外套,外加一条黑色领带,和一只小小的领结。
温阳比同龄孩子要矮一些,黑西装上身,小小的骨架更惹人怜爱。林千替他戴好领结,又退远一点反复调整位置,温阳低着头,黑漆漆的眼珠子望着他。
“爸爸,原来你还会戴领结啊?”
“这多简单,看一眼就会了。”林千终于将领结调整到满意的位置,拍拍温阳的背,“好了,去帮爸爸把花拿上。”
温阳听话地跑去了客厅,留下林千独自在镜子前,望着手边的领带发愁。
当年在温家时常有穿正装的需求,他肩平腰细腿长,穿得很好看,从来没给温家丢过人,可就是怎么也学不会自己打领带,而在发现有更简单的领结后,干脆也就不费那个劲去学了。再后来离开温家,西装这两个字就彻底从他的生活中摘了出去。
……
现学多半来不及,他要是能学会,早学会了。半晌,林千呼出一小口气,将那条领带原封不动地塞进了口袋里。
实在不行拜托秦助找个人帮他得了。
他领着温阳下楼,司机已经在车边等了很久,殷勤恭敬地打开车门。
“辛苦。”
林千冲着那位面生的司机点了点头,上了车。
即使明知不可能,上车后看到后座空荡荡的两排座位,林千还是略微波动了下,又抿紧唇低下头去,为自己鬼迷心窍般的念头所不耻?口合 禾刂 氵皮 特?学 阝完。他含着一口气给温阳系好安全带,然后将车窗稍微降下一点,对着司机指了指小朋友:“他有点晕车,得通点风。”
司机当然毫无意见,坐定后就握住了换挡杆,车缓缓开起来。
深冬的清晨,目之所及好像都被镌上一层雪色,林千眯起眼,朦胧日光萦绕在杂乱的枯枝之上,寒鸦一声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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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阳在车上沉沉睡了一觉,快要抵达砚山时才迷糊着醒来,拉着林千去墓园门口风头最大的位置站着吹了会儿,总算才清醒过来,仰头望向墓园的铁质大门,和远处依稀可寻、层叠交错的灰色墓碑,片刻后又去问林千:“爸爸,我该叫他什么啊?”
林千为难地捏了捏指关节。
来之前只含糊告诉了温阳,要参加一个长辈的葬礼,更细致的没有说,温阳也没有追问。
可等到真正置身于此,就不好不开口。
总不能让温阳稀里糊涂的,到了墓前叫不出人。
“叫爷爷就行。”
“哦。”温阳若有所思,“是爸爸你的爸爸?”
“想什么呢?”林千无可奈何地捏了下温阳的脸,“不是我爸爸。”
“哦。”
温阳点了点头,喃喃自言。
“那就是他的爸爸。”
他说得小声,没让林千听到,跟着人群按照次序入了场。
来了很多人,政界的,商界的,乃至学术界的,温翰林早年是学术强人,从全国最前沿的学科博士毕业,各地都向他抛来了橄榄枝,为争抢他打破了头,后来他为了妻子留在了B市,干到很高层级后又从体制内跳了出来,一手创建了温氏集团,业务线涉及各行各业,不仅是创收大户,还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毫不夸张地说,温氏集团就等于半个B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