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辛永初躺在地上,鼻青脸肿。
据说是他偷到了另外一个混混团伙的老大头上,他所在的团伙就将他放弃,他被人狠狠揍了一顿,又被像只流浪狗一样抛弃在这里。
汤志学起了恻隐之心,将少年带回家里,给他涂药,和他吃了顿晚饭,他让辛永初在自己家里休养两天,但是第二天一大早,辛永初已经消失。再过个三五天,等他打开门的时候,看见门口放着个果篮。
他左右张望,在巷子的角落看见一片一闪而过的衣角。
他熟悉这片衣角,上头撕破后的补丁,还是他老婆给补的。
辛永初才14岁,14岁的孩子,还有太高的自尊心和朴素的道德观,他可以和混混一起走街串巷,偷盗抢劫,他觉得他们是兄弟;他也会因为汤志学救了他而对汤志学报恩,他也觉得这理所应当。
这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孩子。
汤志学去打听了解辛永初的情况后,在街里巷道又呆了几天,他找到辛永初。
这一次,他直接问辛永初:“愿不愿意和我一起生活?”
……
辛永初来到了汤志学的家中,夫妻丧子,无论是对辛永初还是对汤志学支助的其他孩子,他们都有着对待爱子一样的耐心和关怀。
辛永初和汤志学一起生活,所得到耐心和关怀也最多。
汤志学给辛永初付了学费,让辛永初回学校上学。辛永初不乐意,他成绩不好,回学校没意思也没前途,混日子不如去打工。
这是客观事实。
想让辛永初在随后的中考中取得好成绩,确实也有难度。
汤志学跑了几天学校,问了辛永初的班主任也问了其他好几个老师,最后想出了个办法。
他见识过辛永初跑步的速度,决定让辛永初奔体育生的方向去。
无论如何,都要上学,要一路往上读,读出,学出,跑出一个未来来。
从14岁到15岁,从15岁到18岁。
每天上午其他人还没起床的时候,汤志学就喊辛永初出来练跑步;每天下午其他人放学了下班了休息了,汤志学也喊辛永初出来练跑步。
整整四年时间,汤志学寒暑无阻,始终监督陪伴辛永初跑步训练。
又一张照片进入纪询与霍染因眼中。
还是黑白照片。
照片里,应是夕阳西下的时间,太阳在远处的地平线上没了小半身体,汤志学嘴叼口哨,单臂高高举起手握成拳头,他的双眼紧盯辛永初,侧身背对镜头;辛永初则在前边奔跑,他抬起手臂,扬高大腿,汗水在跑步练出来的发达腿肌上滚动挥洒。
窗外也到了金乌西沉的时间。
天色变红,红光染上纪询捏着照片的手指,同时染上这张黑白照片,寡淡的黑白色开始畏怯后退,金光像是火一样点燃这张照片,一切都变得生动真实:
在汤志学响亮的哨声和大声的催促中,在夕阳如同火焰般烧灼的日子里。
辛永初埋头奔跑。
他身上挥洒出的每一滴汗水,迎上阳光,都闪出一瓣晶亮彩虹。
彩虹拱他向前。
努力,努力,更加的努力,未来就在你跑道的终点。
“他跑上了一高,又跑上了大学。”老人说,“上了大学也没忘记这里,常常写信回来,后来我儿子被杀了,这些被他资助过的孩子大多过来了,都很伤心,他也哭得撕心裂肺,但是这天以后……”
老人努力想一想。
“我没有再见过他了,也没听别人说见过他,他好像再没有回到这个县里来,他现在怎么样了?”
辛永初的事情大体这样,在即将结束的时候,纪询额外问了声:“老太太,您认识一个叫练达章的吗?”
“我知道。当时警察局没抓到人,搁置了案子,他的妈妈又天天说儿子厉害,惦记县里,可以帮忙,我们就想死马当活马医,找个律师,看他能不能帮忙什么的……但他根本没见我们。”
老太太低了头。练达章在这里的名气比纪询想得大多了。
“后来我想了想,可能他不太喜欢我们家吧。”老太太说,“小辛当年是个混世魔王,在学校也是游来荡去,据说还打过练律师,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
这条相交线让纪询与霍染因意外。
但有了这个过去,定点投毒的可能性更高了。
两人向老太太道别。
老太太起身,送他们,一路送到门口,最后用骨肉松弛的手扶着门框,欲言又止。
她想问关于儿子的案子,儿子的案子,就是悬在她心头的重石。
她还在期盼的看着他们,于是那块重石就顺着她的期盼,出现在纪询身上,将他压成薄薄的一张纸。
他无法呼吸,也无法转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