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涎+番外(61)
因为委屈受的太多了,所以也不觉得委屈是委屈了。
因为知道自己不会那么好运,所以干脆就不报希望。
因为没有得到过,所以没有安全感。
我知道自己很讨人厌,也知道自己不讨喜。
过了那段新鲜感,我就是过期商品。
再好吃的饭每天都吃也会腻,再爱的人每天看也会厌。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
陈宇早晚会不喜欢我在我心里是个命题,缺的只是验证方法。他年轻气盛,爱的猛烈,有不顾一切的架势和冲动,我只比他大三岁,但我知道凡事都得留有余地,像我六岁,他三岁,我去厨房,把他放到沙发上睡觉——我明知道他不会翻身,但我还是怕他翻身。
因为翻身就会掉下来,就会磕到他。
所以我垫了枕头在那里。
直到我从厨房出来,他也睡的香甜,这是最好的结果。
但万一他掉下来,摔到头,有枕头还好,没枕头呢?
万一真的因为掉以轻心发生了呢?
他是被我照顾大的,也是我看着长大的,我是不了解他,但我二十多年的经验告诉我这么做是没错的。
我搓搓脸,抬眼看他,笑:“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真的没办法走到一起,你可能会活下去,我就不会了。”
他猛地抬头,身形颤了一下。
所有人都说我胆小,但好像没有人知道我的胆小是因为我只是怕我所珍惜的,化为灰烬。
“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从来没有怪过你,是我心甘情愿的。”我双腿发软的站起身,大腿内侧还留着他的精液,身上也全是他的吻痕。
“哥什么都没有,只有自己,时间、精力、身体、感情,你想要的,我都给你,只要我能给的起。”
我摸摸他的眉眼。
从自己做饭,自己走夜路,自己上学,其中的艰辛和心情不是一句我不开心,我很难过能囊括的,我爱陈宇,我爱我的家,我心甘情愿——哪怕我爸偏心他,我也不会嫉妒生气。
因为我知道一个人的滋味有多难熬,没有依靠的时候有多狼狈。
“哥得给你一个家。”
所以我不介意自己化为灰烬——
胆小的人爱起来,是很勇敢的。
【作者有话说】:
最温柔的人往往也是最狠厉的人。
最痴情的人往往也是最绝情的人。
第24章
“磕到哪儿了?疼不疼?快让我看看——”
很早以前,大概陈宇五六岁的时候,他也是一个小疯子,不顾一切往前冲,往前跑,不看车,不看人,我爸说小孩儿性格不一样真是太明显了,我五六岁的时候只敢拉着大人的手,过马路有车鸣笛都会被吓到,更遑论陈宇摔到地上了也不吭声,哪怕身上又青又紫,也会自己爬起来拍拍衣服继续玩,而我被针扎一下眼里都有泪,只是好神奇,这么坚强的陈宇会被语言伤到,像明明这么胆小的我,却能踩着凳子站在锅边,被烫到也咬着牙给陈宇做饭。
勇气是时有时无的吗?
外面阳光正盛,房间里却静的像没有人。
陈宇安静地站着,微微垂着头,我走到他面前,拥抱他,他一动不动,手握成拳,红血丝爬满眼眶,我偏要和他十指相扣。
他的睫毛太长,挡着眼里所有的情绪。
“陈宇。”我轻轻喊他,他的力气太大,我掰不开。
他不为所动。
他一直都这样,将一切埋在心里,压在身上,能不说就不说,强势又决绝,不肯让人看到他的脆弱。
我摸他的脸,将他眼尾湿润的泪珠刮掉,不禁笑出声:“多大了,还哭鼻子。”
他嘴唇微动,猛然抬眼看我,长长的眼睫毛挂着淡淡的水痕。
四目相对,我忽然觉得眼前的场景在倒退,陈宇还是小宇,是会穿着运动衣,双手插兜,戴着棒球帽等我放学的小宇,我忽然知道为什么我会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因为他在强迫自己长大,明明才十八岁,老成的大了十几岁,我看不到他身上的快乐、阳光、乐观,哪怕曾经也很少,但那个时候的他俊朗的面容还是带着稚气,而不是英俊、疏离、又狠厉。或许他自己都没有感受到,又或许别人都感受不到,但我一定会察觉到,因为我是离他最近的人,因为他在我眼里出现千千万万次。
他缓慢地抱着我,下巴放到我的肩上,不想让我看到他狼狈的模样。
“哥。”
他喊我,像自言自语,又像有些迷茫的疑问。
“哥。”语气轻的像我的幻觉。
“我只是爱你。”
“我有什么错?”
我的心脏突然疼了一下,让呼吸都有些干涩。
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