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种(109)
他最最疼爱宝贝的弟弟,在这个世界上,大概只剩下这么一张照片了。
我紧紧地盯着林落那张略微扬起的侧脸,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和林染笙,真的长得很像。
我再一次转动了打火机的齿轮,噗地一声,殷红的火舌很快就将指尖的照片燃成了灰烬。
——没有那一天。
我是梁修,我从来都不是林落。
这世间,人与人,相视一笑,犹如露水般短暂。
然而,我与林染笙之间,本是连这半滴露水,都不该存在的。
所以,我应该后悔当初骗了他吗?
不。
我不后悔。
我永远都不会后悔。
只有这半滴露水,它是比我活下去还要重要的东西,谁也别想再从我手里抢走。
——哪怕是林落。
我转过身,走到了镜子前。看着这个已经长得有些陌生的男人。
我忍不住笑了,对他说:
“林落死了。”
“梁修也死了。”
知道这个秘密的人,老韩,已经不在了。小伍儿半疯半傻,话都说不利索,没人会信他。
那么,现在——还剩下一个。
作者有话说:
刚改了个微博名,觉得挺符合我现在的气质的,叫@瞧着2了,桥2嘛,还挺好记的。
就是说一下,并没打算发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我特正经一人,还懒,关不关注都行。
第64章 约定
一年前,我和一个人曾经有过一个约定。
但是后来,我食言了。
这个约定被我忘掉了,这个人也被我忘掉了。
今天的天气很安静,很适合谈心,也很适合再谈一谈那个约定。
我在客厅的茶柜里翻出了一饼黎叔珍藏了很久的普洱,这茶好像价格不菲,还有一个挺好听的名字,叫月光白。
我寻了一个精致的玻璃壶,烫了一遍茶叶,滤掉杂质,放入了壶中,淋入热水后,汤色清亮透彻,香气四溢。
确实是好茶,所以说这世间的东西,精贵总有精贵的道理。
我将茶盘摆好,小心翼翼地端起,走上了二楼。
林染笙今天有事外出了,不过书房的门却依旧是半敞着的。
站在门口,为了以示礼貌,我还是轻扣了一下房门。
“请进。”屋内传来了一个略微干哑的女声。
我朝门内迈了两步,反手关上了身后的门。
房间里飘荡着淡淡的女士香水的味道,我打眼望过去,发现落地窗旁的书桌上多了一个精致的玻璃花瓶,里面插了几支淡雅的郁金香。
花瓶的旁边还摆放了一个古铜色的相框,我走过时撇了一眼,忍不住挑了下眉,是宋宜秋和林染笙的合照。
应该是在某次演出之后拍的吧,宋宜秋手捧鲜花,林染笙在她身侧携手相依,看起来还真是母子情深,温馨感人。
没记错的话,这张照片本来是放在书架上的。
林染笙可不只是有洁癖,对于私人领地的东西,他有着一种近乎于偏执的强迫症。
他的书房,任何一个物件的摆放都有它们的规矩,而且只要稍微留心就能发现,这屋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有棱又有角的,包括窗帘上的图案。
所以,椭圆的花瓶和椭圆的郁金香杵在这里,就显得十分不合时宜。
他的书桌一向都很干净,我指的干净是空无一物的干净。他每次工作完之后都会将使用过的东西重新放回原处。每一本书,每一支笔都有它们应该待的位置。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变过。
我们曾在这张书桌上做过一次。那是唯一一次,我把他一向干净的桌面搞得一团糟。把他也搞得一团糟。
我还记得很清楚,那晚的月光从窗外探进来,依在他隐忍的眉峰之上。
我将挂着银丝的手指抽出,问他:“哥,要我进去吗?”
他全身都红透了,颤抖着双肩,拿手背遮住了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
哦对了。
当时他的臀畔就倚在这张照片现在摆放的位置。
我转过了身,看了一眼对面书架旁的女人。
她手里捧着一本书正在细细地翻看,并没有回头,却淡淡地开口问了一句:“有什么事吗?”
我将手里的茶盘摆在了会客桌上,在沙发上坐下,回道:“泡了一壶茶,特意拿上来给您尝尝。”
她没回话,房间里只剩下书页翻动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将书放回书架,转过身,看着我。
“这茶,不是这么泡的。”她的语气还是那么不客气,“不会,就不要浪费这么好的东西。”
我拿茶水细细地润了一遍茶杯,点了点头,说:“劳您费心教过我一次。可惜,我性子糙,到现在也还是没学会。”
宋宜秋走到我对面的沙发旁,很优雅地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