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程咧嘴一笑:「人在江湖,哪能事事看透。」
「得了吧。」
王锦程的手向上滑动,握住杨简的脚踝,瞇起眼睛,色迷迷地说:「先别管那些了。」说着,一边用手指摸杨简的脚。
杨简这才完全笑开,抽开脚,跨坐在王锦程身上,俯下身体,咬住他的喉结,模糊地说:「也是,及时行乐,懂不懂?」
王锦程的手滑进杨简的衣服里,摸上他光滑的背,真是美妙的触感。
衣服在摩擦中半褪了下来。王锦程扶住杨简的腰,进入他的身体,那个时候,杨简仰着头,眼里泛着水光,嘴唇微张,皮肤微红。
这种景象对于王锦程来说,简直是致命的诱惑。
于是就想更激烈地刺激那个妙不可言的地方,想逼出他无法克制的呻吟。
在攀到顶点的时候,王锦程想,其实及时行乐也不错。只是后来杨简趴在王锦程身上,看见地毯上的白浊时,皱起眉头,缓缓地对王锦程说:「等下去刷刷地毯。」
王锦程白了白脸,觉得此时的杨简又可爱又可恨。
对于王锦程来说,王守宁有着很特殊的意义。
首先,他们都姓王。这个是很重要的,五百年前是一家嘛。
然后,他们是朋友。
再然后,王守宁算王锦程的潜在情敌。
王锦程曾经对比了一下他自己跟王守宁,发现几乎没有什么可比性。两个人的风格完全不同,一个走学术雅痞路线,一个走都市邻家路线。
当然他们都是实力派的,遇上了杨简这个偶像派。
但是王锦程不得不承认,有两项东西,他大概永远都比不上王守宁。
一个是网球。虽然平时王守宁看起来有点温吞,但是打起网球来毫不含糊。就像是传说中的那种,一握上球拍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他们这一票人常被打得落花流水,每次他们去打网球,因为其他人无法满足他,王守宁就只能去找球场教练,那种程度,王锦程只可仰望。
除了网球,王守宁还有一个才能,王锦程无法追赶到。就是做菜。
王锦程小的时候家里有母亲做饭,后来家里去了美国,王锦程独自留在国内,大学时吃学校食堂。本科毕业之后去美国,又吃到了母亲的手艺。拿到博士学位之后,王锦程执意回国,结果还是去了学校教书研究。
仍然是吃食堂。说起来,虽然王锦程没有很多机会自己动手,但是其实,他还是懒。他基本上不会做饭,可是王守宁做菜的手艺在小圈子里广为流传。
人们总说,要抓住一个男人,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杨简是不会做饭的,所以他的冰箱里才会出现那么多八宝粥。
但是他对于吃的方面却不含糊,他有的时候会在跟王锦程一起出去吃饭时,说:「哎,好想念守宁做的菜。」
这话有点刺激王锦程。
当他跟几个朋友一起去王守宁家时,他终于尝到了王守宁的手艺,于是他绝望了。
这个差距比他们的网球水平差距更大。
两个不会做饭的男人住在一起,其实是很尴尬的。
不过杨简出去吃贯了,倒没什么,只是王锦程觉得,总不能一直都在外面吃。
他想跟杨简有更长久的关系。万一在外面吃一辈子怎么办?
不过,好像想远了点。
王锦程正窝在办公室里上网,想在网上买本菜谱。
总是要试试,不试试怎么行,说不定他在做菜这件事上超级有天分也说不定。
一学生进来,神情委屈可怜。王锦程心头一跳,学生一露出这种表情就没什么好事。
果然,那学生想换题。
这种事很短时间里就会发生一次,因为实验没有进展的挫败感,学生总会想,是不是换个课题就会好一些。王锦程耐心地跟学生做工作。当个老师不容易啊。
好不容易劝退了学生的想法,那个学生看见王锦程桌上的棒棒糖,说:「王老师,你还吃这个啊。」
大概是王锦程跟学生年龄差距没那么大,再加上他的个性有点痞,学生跟他没大没小的,他也习惯。
王锦程只是说:「为什么我不能吃?」
「没什么,只是好像小孩子吃的。」现在的小孩子,说话都这么直白吗?
王锦程强忍着翻白眼的欲望,说:「没事就回去吧,自己再好好想想实验的事。」
那个学生大概是心情好了点,伸手去拿王锦程的棒棒糖。王锦程一拍他的手。
「怎么这么小气……」
王锦程瞪着他,说:「这学期的高等有机,你不想过了?」
他成功地吓到了学生,那学生连忙说:「别别,我走了,王老师再见。」
王锦程看着他飞快地溜出办公室,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