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之看不尽长安落灯花(37)
凑近拿起来打开一看,竟是一张房契!
欣喜之后又有些担心,“万一这张是假的怎么办?”
说话的人是老三吴飞腾。
“蠢!哪来这么多的万一,这张就是真的。有了这张房契,咱们就能把这房子给卖了,到时候有钱了咱们就平分吧。”
吴志满有些不同意老二的办法,于是说道:“平分有些不好,老三家有五口人,老二你家三口人。我家那婆娘死了好几年了,临走前也没给我留下什么一儿半女的,就我一个人拿太多钱有什么用?”
“想想,这房子应该能卖不少钱,到时候找个靠谱点的买家,钱咱们就按人头分吧。”
吴平青和吴飞腾都有些感动,也不推辞,就按照这么说的办。
第四十六章:转折
“大娘……”侯潘岐有些犹豫。
吴大娘摇摇头,“好孩子,你不用再说了,我都知道了。”
“唉,他们终究还是发现了。现在,我是真的一无所有了,这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了。”
“还麻烦你,这些天一直照顾我,这份恩情,怎么还得了啊!”
吴大娘偷偷抹了抹眼泪。
这些小动作,侯潘岐自然看在眼里,但他没有再提。
只是他有些不平,“难道就任由他们如此吗?您可是他们的母亲啊!我这就带您去找狄大人,请他为您做主。”
“做什么主啊?难道让大人帮他们关进牢里住上段时间?不行不行。”
吴大娘摆摆手,显然有些不赞同。
侯潘岐有些无奈,咬咬牙:“您不去我去。我必须为您讨回一个公道!”
来不及阻止,侯潘岐已经快步离开。吴大娘叹了口气,“报应啊,这都是报应啊!”
当侯潘岐将一切说明后,狄仁杰沉思了一番,将时间定于三日后。
若三日后吴大娘未到场,那么就视为“息讼”,也就是相当于撤诉了。
于曼宁看过很多电视剧,也看过一些普法类节目,打官司的镜头也看不过少。
但这毕竟不是古代、也并非现代,所以对于这还是充满好奇的,因此脑补了不少镜头。
事实证明,纯粹是她想太多。
王者世界中的法庭现场与现代的差不多,只是没有那么复杂和严肃,更有些像古代与现代的结合。当然,没有两排人喊“威武”,吃瓜群众肯定是有的。
而于曼宁和华溪,就属于吃瓜群众中的其中之一。
虽然没有要求必须安静,但大声说话是不被允许的。
吴大娘坐在原告席上,道:“我没有什么要说的。大人,我没有什么可说的。”
侯潘岐有些急了,要知道之前吴大娘也是答应的好好的。
而狄仁杰的脸色有些不好,感觉自己像是被耍了一样。
“既然无事的话……”
“大人,卖房是否应该先征求大家长的意见?”
“而这三位,不顾家中老人的意见,擅自将房子卖掉,那么交易是否算作无效?”
侯潘岐突然开口到。
吴志满握紧了拳头。
狄仁杰点点头,“自然是无效的,房款还要退还。”
“这房子反正也是留给我们的,我们卖了有什么不对?既然这样,那么就是说,房子的所有人是我们。我们买卖自己的东西,似乎没什么不对的吧?”
吴志满勉强笑了笑。
一听见自家老大说这话,吴平青和吴飞腾就有了底气,附和道:“对啊,我们卖自己的东西有什么不对?”
“留给你们的?你们有什么证据,这房子以后会留给你们呢?”
侯潘岐问到。
吴志满笑了笑,似乎是在嘲笑他的无知:“我们三个都是她的孩子,这房子不留给我们,难道还留给你不成?”
“这房子……”
侯潘岐本来是想说这房子的主人并非吴大娘,但被其制止了。
吴大娘抬头,看向三人,道出了一个让众人大吃一惊的消息——
“你们,不是我的孩子!”
第四十七章:闹剧
“你们,不是我的孩子!”
此话一出,众人皆惊。还有人小声议论起来,都觉得吴大娘是气糊涂了。
侯潘岐也是一惊。
“孩子,对不起,大娘当初骗了你啊!”
哪有什么恩人和后人呢?
房子的主人就是吴大娘,而吴大娘的全名是“吴曼宁”。
而编造这个谎言,是想找到一个人,来假装恩人的后人这个身份,然后将房契交给他,这样那三个孩子也不会再去想房契的事了。
可万万没想到,他们最终还是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