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歌可泣(277)
“出了个柜。”李歌直接回答。
庸医一顿,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没记错你高三?”见李歌点头了,他痛若地闭上眼睛,扶住涨痛的额头,“我就说你们年轻人会玩。”
这个说法,李歌可不同意:“我就是认真的才这样做,不是玩的。”
庸医盯了他两秒钟,叹息道:“行吧,敢爱更恨也是件好事。”
李歌的腿说严重也算严重,毕竟跪了一晚上,但他们晚睡早起,而且客厅的地板是平滑的,没有纹路或者表面粒子,伤得有限,基本上养个一星期左右就差不多了。
更重要的是不用上夹板。
“行了,我溜了。”庸医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哎哎哎慢着!”李歌拼了老命去拉住他。
庸医疑惑地挑高了眉毛,“干啥呢?”
李歌抿嘴一笑,“想去厕所,但我腿伤了,站不稳走不动。”
庸医一僵,当场石化,“你有病!”
“快!我要尿床上了!”李歌催赶着。
“你这狗崽子!”庸医咬着牙,把他的手臂抬到臂膀上,把他拖进了厕所,也不等李歌反应过来,他就把人扔到马桶上,转身就走。
“哎!做人做到底啊!”李歌冲着门口喊。
“你有病!咋不叫我给你扶呢!”庸医对着厕所门喊,“不会坐着上吗!”
“我长嘛,会碰到。”李歌笑着说。
门外没再传来声音,感觉是在努力忍着怒火,李歌笑了笑,没再继续作弄他,以免他一会儿出去就告状。
在完成坐马桶上脱裤穿裤洗手的高难度动作后,他便再度把程公公叫了进门,但这次程公公没有再忍他,那扶在他腰上的手用力一掐,李歌再也没法作妖了。
把庸医送走后,李歌又补了会儿眠,直到一点半的时候,曹惠贤拿着粥进来把他叫醒。
为了方便李歌,某张极度麻烦的床上桌再度被派上了用场。“上次用它好像是去年的时候了,在给罗泣做那张桌子之前。”李歌怀念地说,“对了你们吃了吗?”他询问道。
曹惠贤笑着回答:“我跟小曲吃过了。”
李歌愣了愣,对她的回答感到疑惑,“那爸呢?”
“谁知道他呀。”曹惠贤说着还哼了一声。
“……你们吵架啦?”李歌小心翼翼地问。
“吵架是两个人吵的,现在是我在生他的气!”说完她又哼了一声:“我跟他说我要气个六七八天,让他好自为之!”
李歌眨巴着大眼睛,“你……跟他说?”
“对啊。”曹惠贤神气地说。
李歌的眼睛又眨了两下,噗嗤地笑了起来,“你知道吗,罗泣他前阵子惹火了我,我也是这么跟他说的。”他板着脸,装出当时的模样,说起了当时的吵架宣言:“我打算回去就跟你吵架。”
曹惠贤笑得眼睛也弯了起来,“然后呢?”
“然后我说要吵一两个星期,他说不要,最后就决定吵个一二三四天!”李歌神气地说。
只能说有其母必有其子,跟对方吵个架都要事前通知和协商的,这样冷起来的战更像是一种生活的趣味。
“厉害,有我的风范!”曹惠贤赞扬道。
听到这句话,李歌恍了下神。
要换作其他人,这句“有我的风范”并没有什么特别,可问题是李歌跟她并没有血缘关系,这风范哪来的?便也是因为没血缘关系这一点,李歌一直没叫过她作“妈”,曹惠贤也没叫他作“儿子”。
并不是因为不想,而是因为某人太倔太娇情了,他觉得叫对方做妈有贬义的成分在。可这却让她觉得对方是认为自己不够好,所以也没自信叫他做儿子。
这一点两人都没有告诉过对方,只是像默契那样持续了多年。
突然间,李歌猛然回头,震惊地盯着曹惠贤,他早上顾着头晕并没有注意到,现在回想起来,曹惠贤好像并不介意自己跟罗泣的事。
“小歌?”她回望着李歌,不解地问。
“……没什么呵呵呵。”李歌傻乐着收回到目光。
曹惠贤半眯着眼,上下打量着李歌,那春风得意的表情并实已经把答案说了出来。
她偷偷勾起了嘴角,戳在李歌那开心到飞天的颧骨上,“罗泣挺好的,有时候觉得他不太聪明,但是个好孩子。”她说,“彼此喜欢就在一起吧,我就希望有个人能照顾你,陪你走到最后。”
李歌的眼睛微微瞪大,“可是……我们都是男的。”
曹惠贤轻笑一声,戏谑道:“男的好,还帅呢,我跟小曲都喜欢看帅哥。”
“大家都不是这样的,会说闲话……”李歌又道。
“他们说就说!我帮你怼回去,像今早怼你爸那样。”曹惠贤哼声说,“喜欢就是喜欢,凭什么他们互相喜欢能在一起,你们不行,我还嫌他们舌头长不配呢!让他们分一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