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保护天才(147)
钱若土今年大三了,在邻市上大学,专业水平越来越高,微博粉丝攒到了十几万,也经常接一些私活,养活自己完全不是问题。重点是——现在的他很快乐,一点也不迷茫。
前两天跟他打电话的时候还说要给他和季慵拍婚纱照。
圣诞节这天,季慵和周自横穿着很搭的黑色西装,林平之和林婷婷在台上,主持人活泼又会来事,只把两人说哭到稀里哗啦。
后来新娘扔捧花,一群女生涌过去,周自横被季慵拉到最前排凑热闹,结果林婷婷直接把捧花放到了周自横面前。
“给你。”林婷婷的目光在两人身上停留,“祝你幸福。”
周自横愣了片刻,接过那束花,笑道:“谢谢,你也幸福。”
于是季慵在去美国的那一年,带着周自横直接领了证,还买了两个款式十分夸张的戒指。
周自横收到戒指后,差点没被闪瞎眼:“这……怎么戴?”
“什么怎么戴?”季慵问完后才一脸“我明白我都懂”的表情,“想让我帮你亲手戴上就直说,都老夫老妻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周自横又有了想捶死他的心,“你确定我做实验的时候要把这鸽子蛋大的戒指戴在手上?”
季慵:“怎么了?这样发的论文多贵气啊!”
周自横:“……”
最终那鸽子蛋大的戒指被周自横给退了,换上了一对简洁大方的男性戒指。
周末早晨,季慵睁眼,看着对方安静的睡颜,想起了上回他给自己写的那封情书,那封情书季慵一直带在身边,小心保存着。
他下床,从抽屉里拿出一张信纸,上面写道:
给季慵:
来美国有两个月了,你每天都定点打电话给我,有时是视频。在你眼中,仿佛时差,空间以及中间宽阔的太平洋和隔了半个地球的思念都不值一提。
你穿着宽松的黑色T恤,上面印着彩色的笑脸,就跟你的人一样,看着让人心情舒畅。你把手机放在支架上,非要给我表演你刚学的魔术,扑克牌的魔术老土又乏味,我却有些走神。
对面这个眉眼依旧带着张扬,举手投足不乏稚气却令我心安的男生,是要跟我一直走下去的人。
我想起了几年前要给我变玫瑰的你,表演拙劣,玫瑰花还着了火,却在第一时间让我许愿。我看着映着淡淡火光的你的双眼中,还藏了一个我。
我应该就是那时候喜欢上你的。
可能更早吧。
你给予我的温暖太多,以至于时隔三年我再次踏上这片土地时,纷至沓来的回忆中竟夹带了些美好的东西,比如实验楼门口那棵十分具有中国特色的红豆杉,再比如篮球场中央那个破的找不到网的框。
还记得第一次跟楼下黑人兄弟打得鼻青脸肿时,他用带着饶舌的脏话骂我:“The son of bitch.”于是这场本该结束得悄无声息的架又延续了一个小时,我差点被处分,最后校方给了我导师一个面子才不了了之。
当晚我坐在学校医务室走廊掉了漆的长凳上才反应过来,之所以翻脸是因为我无法反驳对方的那句脏话。
我就是没人养。
我就是符合那句诗“野渡无人舟自横”。一片海,一个人,像极了当时在异国他乡的我,导师在医院找到我又气急败坏地拿出绷带给我包扎时,我心想但凡我的父母有这一半好,我也不会这么怨恨这个世界。
当时我对周围的人甚至整个世界都抱有敌意,我阴沉,我腐朽,我是这座城市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于是他们都觉得我是咎由自取,十七八岁的少年不应该是这样,那些意气风发,温柔眉眼在我身上看不到任何存在的痕迹。
后来我遇到了你,相遇的像一场闹剧,也不知在多年前你就带着义气和善良帮了我一次。
我才知道,原本被爱的感觉是这样啊。像是春日里刚抽出新芽的柳条,浑身带着劲儿和蓬勃,又像是一直欢快叮咚的泉水。总之,莺飞草长,清风明月,这世间所有美好的,向上的东西拿来形容你都不足以表达我对你的喜爱。
前两天实验室聚餐,看到留着络腮胡的老者连带着虾头一并囫囵吞下,想起了你给我剥虾时那认真专注的侧脸。不知到我白发苍苍之际,眼花了,牙松了,你是不是还能给我剥。
其实我一点也不好,除了一些常被人挂在嘴边津津乐道也不知是褒是贬的天赋,对,他们叫我天才,以为我不可一世,孤傲不可攀,想看我沦为平庸,我曾经一度想顺了他们的意,想借机冷眼看着他们丑恶不堪的嘴脸,他们对我怀有恶意,我又何尝不是?
然后我小心伪装的软弱和冷漠被你看穿了,带着我走街串巷,努力让我沾染上属于人间的烟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