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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糖+番外(123)

作者:花Q不想自割腿肉 阅读记录

好难过啊,但又好开心。难过的是暗恋你五年仍然和你形同陌路,开心的是你一直没有交女朋友。喜欢上你改变了我很多,或者应该说发现了很多,我发现自己是个卑劣无耻的阴暗小人,还是个偷窥狂、跟踪狂。

我曾经无数次若无其事地在午饭时段和你擦肩而过,为的就是那可以偷瞄你饮食喜好的一秒、我曾经和朋友在学校操场打球打了足足三个小时,为的就是能光明正大地跟在你身后。很幸运地,我们要去的车站就在挨在一起,从学校到车站的一小段距离,是我离幸福最近的距离。

其实我不是很喜欢吃寿司,可我总是拉着朋友和我一起吃。因为你喜欢背对着窗户坐最边上的位置,餐厅位置这么多,我总能选到离你远远的,却又朝着你方向的座位。大概是这样我就可以偷偷瞥上一眼,自欺欺人你就坐在我对面吧。

有时候我也很烦我自己,怎么能喜欢一个人喜欢这么久呢?如果说最初的擦肩而过是一见钟情,后来高中三年同班就是细水长流。读文学的男孩子可真麻烦,读文学还是同性恋的男孩子更麻烦,对不起,我没有提早我是个男孩子,或许就是觉得如果你不知道,兴许你还能多看几行。如果你不打算看了,那么请听我最后说一句,你是个优秀的、值得被爱的人,谢谢你。

抱歉,有些字迹被眼泪弄花了,我可真是个没用的人呢,总是什么都做不好。我平常也算开朗,在你面前却总是自卑,这就是我选择暗恋的原因,对不起,我还是没有勇气亲口对你表白。

忽然有些想你不要再看下去了,因为我可能会哭得更厉害。一路上写得混乱不堪,似乎一提到暗恋你这件事,以前背过的众多诗句就全作了废,整个人一瞬倒退成为孩童,用尽全力搜刮肚子里所剩不多的词汇也只能磕磕碰碰地拼凑出这封信。

想了很多,又否决了很多。我总是不敢看你、不敢和你对望、不敢和你说话。因为我怕就算捂住嘴巴,喜欢还是会从眼睛偷跑出来。你不认识我,那真是太好了。

中学的最后一段时光,我这个胆小鬼大概还是没能送出这封信吧。我会试着从这段感情里走出来的,虽然总觉得此生再也无法像现在一样投入,这对其他人很不公平。但无论如何,愿祝你幸福安康。

胆小鬼林越」

林越有一个秘密,他心里装着一个人,从十四岁到二十五岁,足足装了十一年。

他还有一个秘密,他心里的人和他性别相同,也是个男孩子。

任妮担心过很多次林越的感情生活,倒不是催着他结婚,只是担心他怎么这么多年来都没有谈过一次恋爱,甚至没喜欢上一个人。

其实有的,可林越不说。

虽然不说,可林越早就把答案摆了出来。

十八岁的林越写完这封信,就将它和这份感情一起尘封在心里,再也没有触碰过。事实证明他还是做不到,做不到从这段感情里走出来。

任妮在途中多次哽咽,眼眶通红,用手抹着眼泪:「蠢儿子,喜欢就去追啊,妈又不是那种不开明的人。」

听完这个故事,叶承旭第一反应和当时的任妮一样,惊讶于一个人的情深。整整十一年,几乎比得上林越短暂一生的二分之一。然后他又讶异于林越竟然能将这份感情藏得那么深,深到连号称查过林越祖宗十八代的手下们也完全不知道这事。

任妮所用的时间已经远超十分钟了,可他们都没有在意,叶承旭更是默默递上一包纸巾。

叶卓铭已经死了,林越也已经参加了丧礼和他好好道别,叶承旭没什么可以为他们做的,只能替他们安慰一下面前这位可怜的母亲。

本性既然已经暴露,任妮也不装了,接过纸巾就是噼里啪啦一通乱擤。

也许是已经受过了更严重的打击,她的情绪收拾得很快,又重新恢复了平静。

「虽然我儿子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但你们可以。」任妮眼眶还是有点泛红,可她没有再哽咽,语气反而有种安慰:「小越从小就是个乖孩子,能帮到你们,他也会愿意的吧。」

叶承旭站起来朝任妮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祝你们幸福。」任妮拍拍他的肩,提出了唯一一个请求:「这封信,请你们也一并带走吧。」

* * * * * *

作者有话说:

关于林越的死因嘛,他重生去了

他和叶卓铭是我旧文的主角,这次请他们友情客串,没看过他们的文不影响阅读

原本还写说好的重生不是平行世界而是真切的时间倒退,唉,还是吃书了

那篇文现在看起来写得并不是很好,以后会重新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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