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番外(96)
省实验是S省中出北大清华的大户,招生办的老师一早就等在了学校里,周宏远没多犹豫,在北大的意向表中填上了“金融”两个字。
没过几天,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就寄到了学校。拿到录取通知的那个晚上,周宏远和程毓都没睡着,一个是为了未来,一个是为了别离。
程毓在床上辗转着,开心是真,失落也不假。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说得大概就是他吧。他曾无数次肖想过未名湖畔的绿荫郁郁,他曾无数次憧憬过博雅塔的倩影精魂,他曾无限接近,却又从此别过的少年一梦……他为周宏远开心,而开心之余,未免失落。
说到底,人生来都是擅长自我怜悯的动物,程毓心头那点挥之不去的郁结不仅仅是为了离别,还为命运这张逃脱不掉的网。
周末,程毓笑着对周宏远讲,要为他办场升学宴。周宏远皱了皱眉头,心中略有不满,他与程毓并无时常走动的亲戚,更不知特地办场升学宴能请谁,于是狐疑道,“叫谁?”
程毓脸上露出几丝尴尬,“请我同事,还有同学和朋友。”
周宏远忍不住吞咽了一下,一瞬间,程毓的形象与周云伟、李艳华夫妻俩交融在一起,这有些荒谬,却不无原因。他甚至想问上程毓一问,宴请那些平日就厌恶至深的同事是为了炫耀么?为了炫耀你有一个多么优秀的侄子?只是须臾间,周宏远自己都觉得这个想法有些可笑。程毓怎么可能和他们一样呢?程毓是那个纵无血缘关系,却依然尽心照料他、养育他、体贴他、关爱他的人啊,是他在这贫瘠的世间,唯一的牵挂啊。周宏远的神色不禁柔和了许多,他盯着程毓看了两眼,嘴边溢出一个若有还无的笑。
程毓没猜透周宏远的想法,却意外地有些难为情,他垂着头,过了一会儿才解释说,“这些年随了好些份子钱,婚丧嫁娶的,总要往回收一收……”
周宏远愣了一下,他有些不自然地扭过头去,不看程毓,“嗯,你做主就好。”得了这个答案,周宏远心底涌起阵酸,像吃了橙子,胃都是缩起来的。说到底,升学宴办或不办,总是与他无关的。
周宏远的升学宴是八月份办的,恰好离开学只剩下两个周。程毓的同学和同事不少,整整请了两个包厢的人。程毓特意穿了身西装,头发梳得板板整整,看上去挺精神的。因着要招待客人,程毓无暇顾及周宏远,便让李锐带着他去老同学那桌坐。
李锐当初一毕业便在恒发广场开了自己的店,后来生意越来越好,现在在J城,已经有七家分店了。钱包越来越厚,头发却越来越少,将军肚也起来了,大腹便便的,颇有几分油腻。这些年,李锐时常来寻程毓玩儿,与周宏远也算熟悉,是以对周宏远很是照顾,夹菜、叮嘱全没落下。周宏远却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着,每每李锐给他夹菜,他也总是推脱。周宏远打从一开始就不甚喜欢李锐,总觉得他过于精明,又浑身带着商人的铜臭味。
酒饭过半,程毓来寻周宏远。他已经敬了一圈儿酒,此时面色绯红,走路都有些跌跌撞撞了。周宏远一颗心也跟着程毓忽上忽下,他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搀住程毓,“怎么喝这么多酒?”
程毓在周宏远的搀扶下稳了稳,紧接着摇摇头,示意周宏远松开自己,周宏远却不依,程毓没办法,只得任由他驾着自己,说,“吃好了么?吃好了你先让李锐送你回家。”
周宏远听了这话,板起张脸,不言不语的,意味却明显,显然是一副你不回家,我绝不走的态势。程毓拿他没办法,正欲说他几句,门外就探进来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莫约三十出头的年纪,开口便是,“程毓,你怎么来这屋了?”没等程毓答话,那人的眼神便落在周宏远身上,“那是你侄子吧,快把北大的高材生带进来坐坐啊。”
程毓咬了咬下嘴唇,“他小,不懂事儿,让他先回家吧——”
周宏远最不愿听程毓讲这种话,直截了当地打断他,“走叔叔,我陪你过去。”
周宏远随程毓去了他同事那屋,一打开门,酒肉之气,烟熏火燎,统统扑面而来。他几乎是屏息而行,满屋的喧闹与杂乱,让他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坐首座的是个高且瘦的男人,不必说,是ZT银行仁安支行的行长,他下面的,是个矮且胖的男人,地中海发型,满面油光,见了周宏远,眼睛便提溜溜的转个不停,嘴上挂着夸张的笑,露出几颗乌黑的门牙。周宏远对坐入号,一猜便知他是程毓的直属领导,人如其名鲍冬瓜。
“小周是吧,你叔叔在办公室里经常提你,好苗子啊,考上北大了。”鲍冬瓜此言一毕,周围一群鱼虾便跟着附和。周宏远不知如何作答,他干笑了两声,“没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