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我的多巴胺(161)
他却依旧注视着那条幼年时他一直看的山间小路,轻声念:“哥哥,哥哥。”
END
完结的一点点想法
其实是亿点点。
不过正文已经够啰嗦了,这里就不多感慨了。
1.爱情不比施爱者更加美好,邪恶的人以邪恶的方式去爱,残暴的人以残暴的方式去爱,软弱的人以软弱的方式去爱,愚蠢的人以愚蠢的方式去爱。
一个无法无天的自由人的爱是危险的,受爱者得不到任何赠品,只有施爱者拥有爱的赠品。
——托妮·莫里森《最蓝的眼睛》我没看过这个小说,不过这一段直接体会就很有感触,感觉很契合多巴胺……2.还有一丢丢番外,我慢慢写。
这两天缓一缓,我有点秃了。
3.有不少小伙伴好奇,李和江的渊源,这是我一开始就打算放在最后的。
李为什么会执着,其实也没有很复杂的。
并且最后我的视角是李无恙处于混沌状态下的视角,就写得很魔幻很飘的那种感觉==因为我很喜欢这个调调。
不知道是否讲得清楚了。
如果很多人觉得写得不清不楚,那么我会再做修改滴。
4.对于强制爱,可能有些人失望了,甚至会觉得压根木有强制。
但是在我的理解下,就是强制了。
小李他……也不可能对哥哥做得太过分的嘛。
我以前看强制爱,看得总觉得不过瘾,差了点什么(就是情投意合得太快了),所以觉得不太可。
但自己写,其实还真挺致郁,尤其是这种压抑的,还把现实向掺杂进去的(强制爱不就是图个爽么,你搞啥子现实向哦!)5.感谢大家伙儿的支持,特别有很多眼熟的小伙伴,是我更新的动力源泉!6.其实说得还是有点多了!么么么!
第72章 番外
“爸爸,以后我还能到你这里来吗?”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像个小尾巴似的追着父亲的脚步。
“当然能来了。”
方景撒着谎,不太敢去看女儿天真的小脸。
他这一年三十六岁,和前妻一周前离婚,孩子跟着前妻生活,这一天正是他能陪在女儿身边的最后一天。
此后前妻要带着孩子出国去,而他自己也将离开这座城市。
听见敲门声时,他不想去开门。
他没想到前妻连最后一点时间都不愿意留给他和孩子。
而等他开了门,发现原来是别人。
其中一人称得上熟悉,是他大约五六年前工作过的工作室老板,在自己出来单干之前,他一直在那儿工作,也是在那里他和前妻相遇、相爱了。
另外两人则是陌生的面孔,而在前任老板说明来意后,他想起了大约十年之前的一些记忆——他很诧异,却也不敢刻意去看一旁沉默不语、若有所思的青年。
刚刚开门时一瞥,留下的印象就足够让他惊异,他干这一行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即使是拥有着最好的皮囊,又经过刻意地雕饰,也没有哪个的外在条件能像这青年一般出色。
大约十年前,他前往一座别墅里给一个小男孩拍十周岁纪念照。
那一整天的工作经历,因为经历的特殊、客户出手之大方、拍摄对象之古怪,让他至今还有印象。
那个小男孩当时所表现出的不友好、不配合,是他此后工作生涯里从未遇见过的。
那时候,小男孩不是躲避,就是故意破坏,他的工作难以进行,只能向陪着小男孩的那个少年——据说是小男孩的家庭老师寻求帮助。
谁料不过是走近了那少年老师,还没说一个字,他就被小男孩狠狠推了一把。
那一刻,男孩的目光冰冷,以至于他竟很荒谬地冒出一丝对方想要杀掉自己的念头。
那目光使他十年后回想起,依旧忍不住颤栗了一下。
他硬着头皮道:“这个我是没有保存。
很多客人都会把底片要去,所以正常情况我都会存一段时间,但当时……几乎没有拍下什么可以用的。
我也就没有保存了。”
当时几乎就没拍到小寿星的脸,还有什么保存的必要,甚至他还因为自己没能圆满完成工作而觉得遗憾。
前老板道:“那相机呢?可以试着恢复下数据。”
“那都是老古董了,好几年前我就当废品卖掉了。”
方景说罢,空气就陷入了死寂。
他不太明白当时那个对拍照不屑一顾、十分抗拒的小男孩,在十年后为何对那时候的影像有了执念。
如果是想留存幼时的自己,可拍到的照片和视频中,也几乎捉不到男孩的身影。
他没有记错的话,除了那个大宅子和身为摄影师的他,所有记录下来的画面中,应该就只剩那个少年老师的声音和身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