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窗外碧蓝的天,颇有些淡然地说:“你想啊,大象跟绵羊打架,大象能追在绵羊屁~股后面跑吗?说不定就掉进绵羊设的圈套里了。当然是等羊羔主动撞到自己的蹄膀下,再一脚踩死了。”
——
周六是个好天气,阳光灿烂,天空靛蓝,云层疏疏浅浅。一大早,林浅正在房间里做cao,忽然手机响了。
是厉致诚,言简意赅:“我在楼下。”
嗳?
林浅拿着手机走到阳台,就见晨光斑驳的楼下树荫里,厉致诚靠在他的车旁,拿着电话,抬头遥遥望着她。
“下来。带你去找‘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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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还很寒冷,车窗上很快就起了层淡淡的霜气。
厉致诚今天穿的是在美国的那套衣服,只不过里头深灰色的户外抓绒衣,换成了灰白色同款,倒衬得眉目越发清冽干净。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亦是骨节修长。军人的冷峻气息减弱了几分,倒真有些富家公子的气质。
很多女人,都喜欢看男人的手。林浅也不例外。面前这双手,颜色比他的脸略深一点。咋一看,修长有力。如果“漂亮”“清秀”“英俊”这些词可以用来形容手的话,他的手就是“俊朗”的,很匀称,也很男人。而如果你再仔细看,会发觉他的手背上,其实有几道浅浅的痕迹。指关节和虎口处,这种伤痕感更明显。
但如今,这双手握的不再是枪或者军人的行囊,而是一个企业的江山。
还有……将来也许会跟她的手,握在一起。
林浅暗暗打量了一会儿,这才转头问他:“你不会……这同一个款式的抓绒,买了不同颜色的很多件吧?”
他握着方向盘,缓缓打了个平稳的弯:“嗯,有几件。”
林浅被他囧到了。
的确听说过,有些男人为了省事,遇到喜欢的衣服,就一次买一打。他是行事利落的军人,这么做倒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不喜欢?”他忽然低声问道。
简单的三个字,却令她心头的小糙,又迎风凌乱了一下。
这语气,分明是问女朋友。
“没有,我只是觉得挺有意思。”她据实作答。
他直视着前方车流,只留个俊毅的侧脸给她:“这些事,一直没有女人为我cao心。”
林浅:“……哦。”转头假装看着车窗外的大厦。
跟他在一起“慢慢发展”后,就等于纵容暧昧的滋生。
而暧昧一旦滋生,就无处不在。一言一行是暧昧,一个眼神一个尚未真正靠近的拥抱,也是暧昧。
可这暧昧的感觉是微甜的,平缓的。像宽而亮的水流,慢慢沁入你的心里,一点点的淹没你。
这样恰如其分的爱情,是不是会令男人更像男人,女人更像个女人?彼此更加吸引?
而几天前,在她脸上落下的那个蜻蜓点水的吻,是不是,也是这个男人的情难自禁?
——
厉致诚带林浅去的是春都街。这里有霖市最大的商厦,新宝瑞爱达司美琪在商厦里的专柜,也是全国最大最全的。
下车前,厉致诚从车里拿出两顶帽子,一顶自己戴着,一顶扣在她头上。林浅会意,到底是来勘探市场,自然要低调行事。于是也学他把帽檐压得很低,再把齐肩碎发归拢。然后抬头看着他:“可以了。”
糟糕,帽檐压得太低,根本看不见他的脸,只能看到他的下巴。
然后,就听到他的声音从上方传来:“你确定能看见路?”
林浅讪讪地伸手,将帽檐掀起来一个角度。这样,恰好就撞见他同样在帽檐下的双眼。那眼睛平静、深邃而静漠,他整个人的气质,跟初遇那天如出一辙。
四目凝视,林浅的心突然就漏跳了一拍。
在这个如此平静而普通的瞬间,她忽然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一直以来,因为他的身份、他的城府,而被她忽略,被她视而不见的东西。
而在看清帽檐下她的脸、她的双眼后,厉致诚的眼神变得更静,更深,更迫人。
如此短暂的凝视,却令林浅的心跳倏地紊乱起来。
“这顶帽子是我高中时的,看来你戴很合适。”他轻声说。
语气平淡的一句话,却令她的小心脏仿佛又被轻捏了一下。
为什么明明什么都没做,只戴着他的旧帽,却好像已经亲密无比?
——
今天正好是元宵节,商厦展开新春大促,整幢楼里都是人,音乐也是快节奏的,热闹非凡。
厉致诚带她乘电梯直上顶层。因为电梯里也塞满了人,他很自然而然就揽住她的肩头,将她护进怀里。而林浅不得不承认,这感觉很舒服。她甚至想到,自从跟宁惟凯那厮,在大学有过一段短暂如闹剧般的恋爱后,这么多年,她每次逛商场,要么独来独往,看着对面情侣甜蜜一对一对;要么跟女性朋友一起,看着对面情侣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