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朝夕相处中,我不喜欢上林乔简直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长得那么好看,而且我不会的应用题以及解析几何题他全部都会,简直是色艺双全。我深深为他所折服。
有一天下午,他偏头给我讲物理题时,正好有一束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的侧面上。他的手指修长,右手食指关节微微发力,我的五块五角钱的同心牌圆珠笔立刻在他的大拇指上行云流水地转起圈圈来。于是,一种文艺女青年的忧思瞬间击中了我。
就是在这天下午,我觉得我对林乔的喜欢,经过一系列的光学反应,成功地升华成了爱情。
我爱上了林乔。
我决定写一封情书向林乔表白。于是当天晚上,我回去熟读了由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百年情书大全》。这本书收录了近两百年来欧洲数十位名人的近百封情书,一封比一封直击人的灵魂,非常具有参考价值。并且,最好的一点是这本书的每一封情书都附有中英文对照。
我直觉地认为,光直击林乔的灵魂是没有用的。作为一个男人,也许他更喜欢击中女人的灵魂而不是被女人击中灵魂。但关于这一点,我其实也不能完全肯定。所以我决定加个双保险,写一封全英文的情书,如果他不喜欢我的言辞直击了他的灵魂,那作为班长兼英语科代表,他至少会对我的英语水平竟然已经到达能写情书这样一个巅峰表示赞许。
但冒充有文化的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必须先对这近百封情书的中文译稿进行解体组合,然后再根据这篇组合后的译稿寻找英语原文。这项工作一直持续到凌晨四点。
我抱着这封来之不易的英文情书,热血沸腾地躺在c黄上,眼睁睁等到东方翻鱼肚白。
这封情书最后并没有到达林乔的手中。因为在我还没有踏进教室的时候,苏祈兴高采烈地跑来跟我说,她刚跟林乔确立了关系,他们是男女朋友了。
对了,苏祈,这段往事中不可或缺的第三个元素。我一直力求在回忆中忽视她的存在。这样就能制造出一种“其实高中时代我和林乔曾单独相处过很长时间”的错觉了。然而事实却是,自从我把苏祈拉进我和林乔的学习小组以来,我再也没有和林乔单独相处过。
呃,其实也有单独相处过一次。
高三毕业的那个夏天。
我喝了酒,脑袋不清醒,错得离谱。
为此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那代价实在太过沉重,不得不让我学乖了。
第三章
寒流滚滚来袭,冬天到了。
我的导师由于星期天去农家乐打麻将少穿了衣服,身先士卒不幸伤风。他收入门下的四个聪明伶俐的弟子,会打麻将的三个全被安排去医院陪c黄了,唯一不会打麻将的一个倒霉蛋被安排去帮他带大一新生的现代汉语课。那个倒霉蛋就是我。这个故事深深地教育了我们,在这个知人知面不知心的社会里,学会打麻将是非常重要的。
从新校区代完课回来已经六点四十了。
小区楼底下那只刚修好的路灯旁边站了个小伙子,左手拿着一张稿笺纸,右手握着一只高音喇叭,正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声情并茂地朗诵一首英文诗。喇叭将他的声音无限放大,放大。楼上不时有啤酒瓶丢下来落在不远处,劈里啪啦地,间或混杂几声大喝:“妈的吵什么吵,打扰老子看新白娘子传奇”。
虽然形势是这么的严峻,但这位念英文诗的小伙子根本不为所动,表情一直神圣又庄重。
我在旁边听了一会儿,没听懂,于是走过去问他在念什么。小伙子转过头来凄美一笑:“我在向我心爱的姑娘表白,雪莱的<爱的哲学>,see,themountainskisshighheaven,andthewavesclasponeanother.浪漫么?”
我说:“浪漫,浪漫。”
他再次凄美一笑:“既然一个陌生人都觉得浪漫,那为什么我心爱的姑娘却一点回应都不给我呢?”
我说:“也许你心爱的姑娘没有听懂。”
他愤然说:“不许你侮rǔ周越越,周越越是我见过的最有内涵的女孩子,我坚信她能把雪莱的所有诗歌都背得滚瓜烂熟,不仅能背雪莱的,还能背济慈的,背华兹华斯的,背……”
我没等他说完,转身上了楼。
周越越正窝在我们家的沙发上紧紧抱着颜朗的胳膊,表情十分惶恐,颜朗一派安详地在看大风车。
我说:“周越越你怎么了。”
周越越瑟瑟发抖地说:“你经过楼下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一个拿喇叭的男的?哎呀那是个神经病,他今天下午在学校的时候跟我说喜欢我,我没理他,估计他报复我呢,拿了个喇叭从六点钟就开始在楼底下嚷嚷,他欺负我听不懂新疆话,以为我不知道他是在拿他们家乡话骂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