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叔又见外了不是?!”佑佑挑眉笑。
铎铎也是挑了挑眉,却是戏谑的口吻。“你确定你要走?”
“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浩浩贼兮兮的!
龚富珲听着这话,看着这满客厅坐着的绝对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当下改了口,笑容爬满了面,表情立刻显得有些奸奸的,跟捡了大便宜似的!
“其实啊,我还真舍不得走!”
瞬间,满堂笑!
(本段故事完)
梦里寻他千百度01
佛说:前生的数百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今生,我们数千次的回眸,无数次的擦肩而过,甚至还多次那么亲密得相处,是否可换来今生的相依相偎,白首偕老?
*
黎明之前的夜,是最黑暗的。在这会儿,大多数人依旧流连在香甜的梦乡中,不愿意起来。俯瞰地面,大片大片的建筑物,也是黑漆漆的。路面也是黑漆漆的,偶尔有那么几盏路灯浮现,以微弱的光,细微地冲散开夜的黑,但到底,还是被黑暗给包围着。这会儿,大地一片安静,安静到就连最好叫唤的狗都没出一声。
金赛美就是挑了这样的时辰,小心翼翼地将熟睡的婴儿给放到了已经垫了小被的篮子里,又小心翼翼地往上面盖了保暖的小薄被,再小心翼翼地轻轻开了房门、关了房门,又四下查探一番,见没人出没,就顶着黑出去了。那尚且苗条的身形,伴着飞驰的自行车,很快就淹没在了一片夜色之中!
她现在干的事,称不上光彩,往大了说,甚至要量刑,所以,由不得她不如此地“偷鸡摸狗”状,又如此地小心翼翼,还挑了这样一个时辰。
走到道上,金赛美的心是有些慌的。她紧了紧衣服的领口,又拽紧了拎着篮子的手,心里一阵念叨:“孩子,你也别怪我,要怪,就怪你妈好了,干什么不好,非得来勾搭别人的男人。你妈造了孽,这孽就得你来偿还。我是有自己的孩子的,是不可能会养你的,我也没那么大的胸襟来养情敌的孩子,所以,我必须得把你给送走。你放心,我也不坑你,给你找了一家不错的,是家里没孩子的,以后,你就在那家长大吧。我这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想到这的时候,金赛美还是心虚了一下。因为,她当初逼这孩子的妈走的时候,可是答应好了,肯定对这孩子好的,就当自己亲生的对待。
只是转念一想那长得就跟狐狸精一样漂亮勾人的女人,她这心里又没好气。那女人都来破坏她的家庭了,她干嘛还跟她讲什么承诺!哼,狐狸精生的女儿,她给找了一户人家养就不错了!
如此一想,她这腰杆子又挺直了,赶紧加快了步伐,朝目的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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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季,火热的太阳高悬在空中,拼命地将光热硬生生挤入这世界的每一处,空气窒闷地给人一种仿佛身处在桑拿房的错觉,便是到了傍晚时分,这温度还是那么高,蒸得大颗大颗的汗水从人身上滚落了下来。路边的柳树,也没精打采地耷拉着,时而也滚下一些“汗水”来。这时节,唯有知了在那不知疲倦地声声叫着夏天。
“知了——知了——知了——”
听的人都心烦气躁了起来!
容凌打小就是个精力充沛的,上山打鸟、下海摸鱼的事儿,他没少干,而爬树摘果、打架斗殴,游走于大街小巷,出没于各家工厂附近捡漏,这些事儿,他常干!这一天,实在是太热了,热得这位素来欢腾的十二岁少年在外面疯玩了一天之后,觉得真是累了,不想再动了,就和一些伙伴们做了告别,后和他的朋友及几枚小弟,踩着夕阳的余晖,慢慢往家返了。
才刚走到家里所在的街道,一个小身影就像是火车头一样地冲了过来,嘴里还喊着:“哥,出大事了!”
容凌打小就是个霸王,流露出的气息,就恁是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有那么一种让人不由臣服的感觉。且,他这人做事极为靠谱,一言九鼎且不说,有勇有谋,且有宰相肚里能撑船之范,还是个不畏强权的,身手又很好。这么些年,非但附近这一片街区的大多数小不点唯他马首是瞻,就是一些个年纪比他大的,也愿意听他的话。小不点们都爱跟着他混,混的久了,也左一句“哥”,右一句“哥”地叫着。
来的这个小不点比容凌小一岁,叫刘德,是容凌的铁杆追随者一枚。
“什么事?”容凌很淡定地问着,不被刘德一惊一乍的样子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