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怕……”沈安若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下,再说不出一句话。她觉得嘴角微微泛苦,心头涌起怪异的情绪,伤感,可笑,郁闷,不甘,混杂在一起,五味杂陈。这个男人,他可以将这么诗意的语言用作报告式的语调一板一眼地念出来,他可以将这样煽情的剧情掌控得如此淡漠清冷,她永远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才失了安全感,拼命地想要逃,偏偏又觉得不舍。而自己,其实也早已成为他甩之而后快的鸡肋。无论如何要感激他,如今她终于可以释然了。
“都过去了。”沈安若轻弱地说。
“是啊,过去了,以后不会再提了。”江浩洋的声音比刚才更加的平静无波。
他的车子开得不快,但终究还是到了。
“谢谢你。”
“我送你上楼,你一个人不安全。”
“真的不用了。”
天色诡谲,明明是黑夜,却异常的亮,云层低垂,空气潮湿而压抑。
“大概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早些回去吧,开车小心。”
“我送你进楼道。”
沈安若不再出声,低头默默地走,感觉得到江浩洋就在她的五步之外。他的呼吸与脚步一向极轻,几乎没有声响。
她拿了钥匙开门,在门打开的一霎那,听得江浩洋在身后轻声说:“安若,保护好你自己。”
沈安若进屋后,竟失了力气,腿脚绵软,索性坐到地上。她怔怔地在地上坐了很久,觉得大脑乱哄哄吵作一团,心跳失序,而胸口空空荡荡,后来便开始头痛。她一向不愿意去思考无谓的过程与结果,宁可逃避,挣扎着站起,从厨房里翻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便灌下去几大口,被辣得直咳嗽,眼泪都掉下来,但酒劲渐渐涌上时,大脑却渐渐澄明,心跳也渐渐平缓,于是自己对自己笑。
那日做鱼,没有料酒,便打发程少臣去买一瓶,结果他在超市转了一大圈,竟买回精装的五粮液,当时沈安若将他一顿嘲笑,倒酒的时候直心疼。不过好酒毕竟是好酒,入口虽难受,下咽却并不费力,转眼又灌下几口,瓶里已经只剩1/3了,自己都觉得骇然,想起儿时读《飘》时,郝思嘉总是偷偷喝了白兰地又用香水漱口,或许自己也要成为那样的酒鬼,于是趁着清醒拖了凳子,将酒瓶塞到厨柜的最高处。
她第一次喝白酒便是江浩洋教的,那时候她大一,他也没毕业,一大群人相约周末去泰山看日出,他拖上了她,下午匆匆地乘了火车,傍晚从岱庙出发,一直徒步爬到了玉皇顶。凌晨时分,气温骤降,山顶的灯光远得遥不可及。她又冷又饿,体力透支,江浩洋搀了她一把,递过小小的瓶子:“喝一口,会暖和,也会有力气。”她灌下一小口,辣味刺到头顶,果然一股暖意顺着脉络流向四肢百胲,看一眼,竟是近40度的白酒。江浩洋后来便一直跟在她身边,后来爬十八盘时,几乎把她架起来走,将她一路拖上去。那时他们还不算特别熟,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谁向她伸出手,她都会感激涕零地接受。日出前寒气逼人,她穿了租来的军大衣,仍是瑟瑟发抖。江浩洋又递酒给她,这次她整整灌下小半瓶,惊得他赶紧拿回:“你不觉得晕吗?”“没有。”“沈学妹,你有做酒鬼的潜质。”他将他的那一件大衣也脱给她。头顶是完全没被污染过的夜空,繁星璀璨,她一生中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多那样亮的星星,而江浩洋就在星光下微笑。那日清晨,恰在日出前东方天空堆积了厚厚云层,他们到底没看得成日出,但沈安若的记忆里始终有一片耀眼的星空,那样闪亮的星空,即使几年后她又去泰山,都再也看不见。
多悲哀,果真有做酒鬼的潜质,连灌下半瓶五粮液,脑子都清醒到可以写回忆录。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便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身手不见五指。沈安若在黑暗里屏住呼吸,恐惧得想尖叫,最终只能死死地捂住耳朵,但几秒钟后那连绵不绝的闷雷,即使她蒙上耳朵也仍是抵挡不住。她一向怕黑又怕雷雨天,小时候每当雷雨天气,爷爷便堵了她的耳朵,蒙了她的眼睛,背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免得她在第一道闪电亮起时便吓到大哭。她永远不能忘记多年前那个夜晚,同样的雷雨夜,她或许是被雷声惊醒,或许是因疼痛而醒,当她从c黄上爬起时,见到了白色c黄单上鲜血淋漓。她恐惧得连叫都叫不出来,惊慌地冲到父母的房间,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窗外雷声炸开,几乎要把窗子都震破,几秒钟后,屋内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刚才的巨雷炸断了那一带的电缆。无边的黑暗时时被破空的光芒与炸雷劈裂,她就那样裹着被子,缩在地上发着抖,连哭都哭不出来,一直挨到天蒙蒙亮,父母才红肿着眼睛回到家里,原来正是这一夜,最疼她的爷爷,已经离她而去。她的成人式,就这样伴随着雷鸣,电闪,黑暗,鲜血,以及死亡,令她永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