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程少臣电话又到:“公司还是家里?”
“我在XX市。”沈安若觉得很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儿去做什么?”
“公司派我过来进修。”其实是开会一周。
“多久?”
“不太长,最多半年而已。”
“很闷吧。”
“怎么会,当年暗恋过我的帅哥排队请我吃饭,已经排到下个月。”
“那你就慢慢享受有帅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别吃太胖,免得回来后没人认识你。”
连续开了四天的会,确实很无聊,一坐便是一整天,到了晚上都有点腰酸背痛。与她同住的那位小女生,晚上饭局散后回了房间便捧着手机与男友煲电话粥,窃窃地嘻笑,低低地撒娇,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那可是长途加漫游,沈安若都忍不住替移动以及联通公司感谢他们。她专注地看杂志,不作偷听小人,无奈屋里太静,还是免不了魔音入耳。
所以到了周末,沈安若早早打算好了去逛夜市,才要出门,手机便响了。看一眼,又是程少臣,真是阴魂不散。
“我很忙。你有事说事,没事快挂电话。”
“沈安若,我迷路了。怎么办?”
“迷路找警察叔叔,或者拨打110,找我有什么用?”
“……你火气怎么还那么大啊,刚才下那么大的雨也浇不灭,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三昧真火?”程少臣在电话那头轻笑起来。
“你才三昧真火呢。……咦,你怎么知道刚下过雨?”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浮上心头,“程少臣,你在哪儿?”
“不知道。我都说了我迷路了。”
沈安若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时,他正坐在茶楼里悠哉地品茶,见着她就笑了:“真丢脸,这不是你念书的城市吗?竟然也迷路。”
“你还好意思讲,是谁故意说错这条路的名称让我兜圈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故意的?我又没这在这里住过四年。”程少臣的表情无辜极了,“我说去你住的宾馆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么来了?”沈安若知道辩论一向赢不过他,转移话题是正道。
“当然是因为十分的想念你。”
“你当我三岁啊,”沈安若朝他尽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对不对?”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
“……”
“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很饿。你以前喜欢到哪里去吃饭?”
“这附近有一家老字号的怡和园,很有特色。”沈安若随口回答,两秒钟后突然想起什么,“唉,算了,那条路后来改建,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还在不在吧。走了,你发呆的样子真傻。”
虽然那条路已经面目全非,怡和园却仍然还在原地,连装修风格都没变,口味数年如一日的地道。
“还不错。”程少臣吃饭一向少,今天却吃了很多,“你今天怎么吃那么少?”
“我来之前已经吃过了,吃不下。”
“哪家宾馆那么早提供晚餐?我打电话给你时是不是五点半?”
“我吃零食不可以啊。”
程少臣放下筷子,脸上的笑意暖昧不明:“你的样子倒有点魂不守舍。这里有很珍贵的回忆么?”
沈安若咬着唇瞪他,不说话。
“难道我猜对了?唉,真伤心。”程少臣语气哀怨,脸上笑意却更深了,“那我们换一家好不好。”
“吃你的饭。那样多的话,真讨厌。”
“你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还是希望尽快地走?或者你希望自己待在这里安静地回忆一下往事?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你选哪一项?”
“你自己待在这里好了,我出去。”沈安若恨恨地瞪他一眼,扭开头。
她越生气程少臣越开心,她很早以前就该明白这个事实了,果然出来的时候,在几米外都能感受到他的愉悦心情,甚至破天荒地走到她身边拉住她的手。她使劲地甩开,几秒钟后又被他抓住。他故意松松地抓着她的手,让她轻易就能甩脱,然后又拉住,就这么反复地折腾,沈安若都甩累了,便不再挣扎,由着他牵着自己的手过马路。
穿过一条街便是城市中心广场,是她大二那一年建的,其实并不算特别的大,但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城市最繁华的地带开出这么一大片辽阔的空地来,成就了当年一个城市规划的奇迹。为了这片广场,几座标志性的建筑都被迫挪了位,拆掉很多楼,甚至包括一座才落成一年多的电影院。那一年,江浩洋第一次请她在怡和园吃饭,后来他们就在那家几个月后便被拆掉的电影院里看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再后来,江浩洋问她如果一直一个人,是否愿意考虑做他的女朋友。几年之间,她都以为那只不过是一句戏言,很多年后,她承认自己真正的初恋也许是从那一瞬间开始。而如今,她又开始迷惑,是否当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