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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四十+番外(16)

作者:通隐 阅读记录

司机送他回家的路上时,常彩叔看到了沈楼。那家伙和一个年轻的男人在逛街。两人有说有笑,看起来关系不错。

如果是两个月前看到这样的场面,他会痛苦难受。但现在,却没有那种感觉。因为,另外一个霸道占有欲极qiáng的男人占据了他的灵魂与世界。所以,如果沈楼真的找到了新的爱人,他会祝福对方。

司机把他送到家后,说:“常先生需要出门,尽管给我打电话。”

常彩叔回笑道谢:“谢谢。如果有需要,我会叫你。”接着,独自一人回家去了。

刚进入家门,里面的安静,让他感到一丝恍惚。随即,自我嘲笑道:“才刚分开,就承受不住寂寞了吗?”

这两个月,下班回家和去上班,那个人总是粘在自己身上,怎么撕都撕不掉。而这个小小的家,也满是那个人留下的痕迹。

他的衣服、他的鞋子、他的浴巾、他的牙刷。

他的睡衣、他的电脑、他的书本、还有喜欢喝的啤酒及香烟……

看啊,这里面,到处都是他的痕迹和气息,它们和它们的主人一样,存在感十分qiáng烈。常彩叔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抱住膝盖。

电视里播放着娱乐新闻,但他脑子却飘在别处。

如果易信言现在在身边,他一定把他抱在怀里一起看,甚至是,会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抚摸他的身体……然后……

甩甩头,常彩叔双手拍拍脸颊:“我在想什么啊……”然后认真看起电视来。

“易信言,冰箱里,替我拿下一下番茄酱。”厨房里,常彩叔喊道,但并没有人回应他。

“啊,对了。那家伙出差了,瞧我这记性。”于是,自己从冰箱里拿番茄酱。

“今晚做菠萝咕噜肉,是那家伙喜欢吃的……”

可当他做好三菜一汤时,又抓着头发在沙发上打滚了一圈——一不小心,又做了两个人的饭菜。明明知道那家伙已经出差了的。

这么多的菜,一个人是吃不完的。因此,把剩下的饭菜拿到楼下保安室给那条金毛狗吃。保安室里,金毛狗吃得津津有味。常彩叔摸着它的脑袋,不由露出微笑。

这只狗啊,特别害怕易信言。

喂了狗,回到家里,在书房里取了一本书看了起来。十点钟,把书放下,关灯睡觉。

十点半,猛地睁开眼:“睡不着。”

继续闭上眼睛,十一点,又睁开眼:“还是睡不着。”

十二点,依旧睡不着。

……

凌晨两点,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常彩叔翻身而起,他把睡衣脱了,然后从衣柜里,拿出易信言的衬衣穿在身上。

易信言一米九,他一米七。

穿上他的衬衣,显得他的身板十分瘦小。

但闻着衬衣上,残留着他的气息,常彩叔觉得安心不少。想象着对方在身边拥抱着他睡觉,常彩叔才慢慢睡去。

第二天是周日,也还好不用上班。不然睡过头他,一定会迟到。

打哈欠起chuáng,去洗漱的时候,一面刷牙一面想,今天做点什么呢……至少要做一件能够分散他满脑子是恋人的事情。

啊,既然一时想不出来,那就先出门转转吧,说不定能遇见好事情呢。

☆、第九章:这个大叔,认错人

为把占据自己脑海的家伙甩出去,常彩叔独自一人去最繁华的商店街逛,那里商铺林立,每到周末,人流汹涌,热闹不已。

出门的时候,并没有叫司机,而是挤上地铁去的。

地铁上,毫不意外地,他的头发又翘了起来。

“那家伙早已下飞机了吧……”脑子又控制不住想对方,常彩叔唾弃自己。这不过一天时间,就跟个失恋的人一样。真到了分手……分手……不不不……

“大叔?!”

耳边,传来熟悉的叫声,常彩叔顺着声音回头,才看到是福音。

福音qiáng挤过来说:“好巧,大叔要去哪?”

常彩叔笑着说:“去商店街。”

福音惊喜道:“巧了,我也是去商店街。我一个人,大叔呢?”

“我也是一个人。”

“大叔不嫌弃的话,咱们一起去吧。”

“不嫌弃,不嫌弃。”

商店街不远,只有几个站。下了地铁出了站,两人便一起逛街去了。

事实上,这并不是巧合。福音是跟着常彩叔坐上一班地铁的。至于原因,这都是老板吩咐的。

出国前,易信言让蓝冰安排人看着常彩叔,如果他独自一人出门玩,就让福音跟着。因此,才会有这么“巧合”的一幕。

公司里,常彩叔和福音算是比较熟的。而且,福音机灵,若遇见什么事情,他能够摆平。实在是摆平不了,就打电话给蓝冰。蓝冰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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