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陆家怕她误会自己是跟踪狂,略微有些不自在地解释道,“我家就住在这边。”
伍媚看着沈陆嘉白衬衣上珍珠母贝的扣子,随意地笑笑,没有接话,依旧仰头看着天空。
沈陆嘉这才注意到她白衣白裤,连脚上也是一双白色小羊皮的系带平跟尖头皮鞋,只是已经沾了泥,连裤脚都有泥点,不过她倒似全不在意。
山上的风呼呼地刮着,偶尔有老鸹怪叫着走枝桠间扑棱棱飞归。
“沈总也来看星星?”伍媚忽然侧头问沈陆嘉。
“嗯。”夜色里沈陆嘉只感觉伍媚的一双眼睛格外亮,顿了一下他又问,“伍总监一个人来看流星雨的?”
伍媚有些好笑地睃他一眼,“沈总不是也没有人陪着来看流星雨吗?”
沈陆嘉微微一噎,没有搭腔。只是抱着两只胳膊望天。
伍媚也是神色怔忡地看着星空。她并不是喜欢沉湎过去的人,但是此刻心头还是有些抑制不住地潮涌。大概人类很容易爱屋及乌,最初接触天文还是因为夏商周的缘故,因为他大学里学的就是地球物理,只是谁会料到一个学地球物理的人会转行做起了金融,还做得风生水起。她还记得自己念大学时最喜欢让夏商周背着她一边看星星,一边唱“青石板上钉银钉,千颗万颗数不清。”她也曾经多接了两份家教,只为可以送他一个德国蔡司的胜利女神系列的高清迷你望远镜。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痴情得可爱。想到这里,伍媚不觉勾起唇角,有些魔怔似地伸出细白的手指,对着天空画了一个反写的S。
沈陆嘉有些吃惊地看了她一眼,要知道天龙座形似一条蜿蜒曲折的龙,从大熊座、小熊座之间一直盘绕到了天琴座附近,巨龙的头就在天琴座旁边,活像个反写的“S”。沈陆嘉忽然又想起她入职时做的那条题目,也对,她确实不像是冲着浪漫主义来看星星的女人。
“伍总监喜欢天文?据我所知喜欢天文的女孩子可不多。”沈陆嘉轻声开了口。
伍媚淡淡一笑,“这要感谢我的母亲,她不大允许我看什么小说之类无病呻吟的玩意儿,她觉得这种东西除了让人脆弱,将一切不如意归咎于宿命这些玄不拉几的词汇外,毫无意义。在她看来,即使《如何开拖拉机》、《养殖泥鳅一百六十问》都比任何一本小说更有价值,因为它们提供了硬扎扎的知识。所以对我来说,会背李清照的‘凄凄惨惨戚戚’远不如能根据北极星找得着北。”
“可是你在外国语学院教的是法国文学。”
沈陆嘉一本正经的严肃模样惹得伍媚笑的更欢,“沈总,文学其实是全在一张嘴上,一部现代主义小说,你可以说它震古烁今,精妙绝伦;也可以说它不知所云,味同嚼蜡,褒贬全在两片嘴。这种学问,又能有什深文大义?”
沈陆嘉被她堵得哑口无言。
伍媚却抬腕看了看手表,忽然又说:“你等我一会儿。”不等沈陆嘉回答,她便折身往山下走。
沈陆嘉刚想提醒她仔细脚下,却见伍媚走得异常轻松自如。
不消二十分钟,就见烟树迷离里伍媚一手拿着两只酒杯,一手拿着酒瓶上了山。
沈陆嘉才看清她手里拿的是一瓶冰镇过的白雪香槟,伍媚已经把两个笛形香槟杯塞到他手里。随后便见她左手握住瓶颈,右手利落地揭开瓶口的锡纸,又将铁丝圈松开。然后敏捷地用左手的大拇指按紧木塞。右手握着瓶身不疾不徐地转动着。
沈陆嘉见她姿势熟稔而优雅,也便没有刻意闪身避离瓶口。
果不其然,随着瓶口逸出一声女人的叹息一般的声音,木塞被稳稳拔出,虽然有大量气泡急速涌起,却没有溅得泼天也似。
“这么美妙的夜晚,怎么能没有酒。”伍媚朝沈陆嘉眨眨眼睛,狡黠得像一只白狐。
沈陆嘉不觉也低低地笑了,端稳了两只杯子。
淡橙黄的酒液很快盈满杯子。伍媚接过其中一杯,很自然地和沈陆嘉碰了一下杯,便坐在了糙地上,舒服地伸直了两条长腿,毫不顾惜那条昂贵的芬迪白色裤子。
沈陆嘉站在她身侧,好笑地摇摇头。
伍媚抿了一口酒,自顾自地说道,“我读书的时候觉得世界上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一个天文学家相爱,然后他发现了一颗小行星,以我的名字来命名。”
“是够浪漫的。”沈陆嘉再一次忍不住低低地笑出声来,“不过现在即使是小行星的发现者,也只可以向小型天体命名委员会推荐命名,不能确保使用发现者推荐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