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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139)

顾倾城救了她,只是因为她那个不甘的眼神。看看,上位者要扶谁一把或者踩谁一脚多么容易,一个眼神就足够判你死路还是活路了。

“我被顾倾城带到了法国,因为车祸,脸部需要动一些刀子,本来就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同一张脸,索性就动的大了些。”

沈陆嘉深深地凝望着她的脸,轮廓确实比晏修明那张脸要来得深刻立体一些。

不知道出于怎样的情绪,伍媚微微垂下眼睫,将两条腿蜷上沙发,改为抱膝而坐。

“我的脚趾本来已经因为常年跳舞而拇指外翻,她给我找了最好的医生,做了矫正手术。害了癣疮的皮肤也在医生的护理之下一块块褪落,长出新ròu。”

她清楚得记得自己□地站在巨大的穿衣镜前面,局促又震惊地看着镜子里那个似是而非的自己,顾倾城站在她身后,尖尖的手指徐徐地在她背脊上逶迤而下。

她有些不敢直视镜中的自己,顾倾城却用两根手指叼起她的下巴,轻轻一笑:“我们两现在谁美?”

她肩膀颤了一下,几乎疑心自己坠入童话世界,身后站着的是恶毒善妒的皇后。

顾倾城却似乎觉得有趣,缓缓脱□上披着的外衣,随意地赤脚走到镜子面前,和她并肩而立。

那一刹那,她下意识地比较起镜子里两具雪白的胴/体,不过几十秒之后,她便挫败地发觉,即使一样的长颈溜肩美人腰,可是顾倾城眼波微动之间,时而是安格尔笔下由鲜奶油砌成的大宫女,时而是莫罗画作里的在希律王面前跳舞的莎乐美,时而又是沃特豪斯描摹的和美少年许拉斯对望的林中女仙,而她,如同一只干巴巴的白斩鸡,什么都不是。

仿佛看穿了她所想,顾倾城弯腰捡起衣服,披在身上,笑道:“女人美不美,从来不在于穿什么衣服,喷什么香水,戴什么样的珠宝。也不是瓜子脸、双皮眼樱桃小嘴一点点之类的所谓标准。从根本上说,美在于欲念,美唯一的标准是能否勾起别人的*。”

“我开始学法语,同时准备申请巴黎政治学院的传播学硕士,至于余下的时间。”伍媚嘴角的笑容里有一丝难堪,“我剩下的时间全部跟着她身后,学习怎么走出那种细沙漫过沙堤一般的步伐,怎样用眼睛和男人打官司,怎么样打麻将,怎样样将带骨头的食物吃得活色生香。”

这和古代勾栏院里买回来一个人再由鸨母慢慢调教有什么区别,沈陆嘉本就抵触顾倾城,听到这些心中对顾倾城愈发嫌恶起来,忍不住蹙眉从喉咙里挤出恨恨的“顾倾城”三个字来。

却有凉凉的两根手指抵在他唇上,伍媚淡淡地笑了笑:“我半点不怨她,如果没有她,就没有今日的我。何况在认识她之前,我做人,确实十分失败。顾倾城从来不是观音,她救了我,一半是找了个伴做消遣,另外一半是用我生财。我二十岁的时候便心知肚明,我亲娘老子待我不过如此,一个外人肯这样费心栽培我,我自然要回报于她。”

沈陆嘉脸上又浮现出心疼和悔恨交织的表情,伍媚摸摸他的脸颊,笑得狡黠:“干吗这样的表情?”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按在心口,闷闷道:“我听着心疼、难受。如果我早点遇上你,便好了。”

“我可记得刚开始,有人就没给过我好脸色看。”伍媚一本正经地翻起了旧账:“你就是那时候认识我,也未必会正眼看我。”

沈陆嘉只得苦笑。

“顾倾城本人在巴黎华裔圈子里的身份,就像是小朝廷里的慈禧太后,所以别担心,我并没有受什么委屈。”伍媚安慰似地拍了拍沈陆嘉的手背,“我跟了顾倾城后头一年多的时候,她又引见阮咸给我认识。阮咸喜欢待在越南,每年的四五、九十月份都会待在那边,这四个月我会跟在他后面学一些东西。”

顾倾城对外宣称自己是她的女儿,她的身份自然就矜贵了许多,在交际圈子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名媛”,虽然周旋在各色男人之间,但是具体内容不外乎是晚宴、茶会、歌剧院、牌局、骑马场里斯斯文文地打情骂俏,然而如今这个世道男人都是如此精刮,吃不着ròu如何肯学那散财童子漫天为你使钱?女人总要学着牺牲。用顾倾城当年的话,“从女人的角度咂摸男人,我该教你的已经全数教了,跟着阮咸,他会领你从男人的角度去咂摸男人。”

她跟着阮咸后面学了些什么?不外乎是男人喜欢的那些个把戏,也多亏了那些把戏和她随身携带的那些药物,是它们帮她保全了这一具清白之躯。虽然她本人当初从未想过留着这么具“纯洁”的ròu身献祭于日后的丈夫,反倒是因为直面夏商周和晏修明那两具交缠的身体太过震惊,留下了深重的阴影来。伍媚微微低头,不让沈陆嘉看见自己的表情。这些内容,她不愿意让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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